本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3年第一季度检查情况通报 2023-03-3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的要求,市政府办公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市政府网站2023年第一季度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政府网站共有70家,其中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府部门网站共61家,市政府部门下属子网站4家,管委会网站5家。
今年1月-3月,共对全市政府网站开展两批次全覆盖检查,共计140次,总合格率为99.3%。其中,区政府门户网站合格率为100%;市政府部门网站合格率为100%;市政府部门子网站合格率为100%;管委会网站合格率为90%。不合格网站已按照普查要求进行全面整改。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网站安全扫描,检查结果显示,70家网站安全情况均良好。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建议意见处理情况。1月1日至3月22日,我市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网民意见留言共319条,规定时限内办结率为96.2%。
二、主要问题
1.互动反馈不及时。个别网站存在对用户答复反馈不及时,留言更新不及时等问题。
2.空白栏目较多。个别管委会网站栏目设置不合理,空白栏目较多,信息更新不及时。
3.“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处理不及时,部分网站未按规定时限办理并答复公众留言,导致留言办理超期。
三、下一步工作
1. 增强网站互动交流能力。提升“政府网站找错”办理效率和质量,及时反馈并公开用户留言,提高答复内容质量,合理有效地解决问题。
2. 提升网站内容质量建设。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对照《指引》要求创新方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日常监测和季度自查。加强对管委会网站的指导检查,避免出现空白栏目、信息不更新等问题。
3. 强化网站管理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各区、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基本信息变动后,应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及时更新,确保数据准确、有效。
本市政务新媒体2023年第一季度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今年3月初,在接到国办政务公开办关于政治性表述错误问题账号的反馈后,我办第一时间逐一联系问题账号主管主办单位,要求立即整改,随后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复查,所有问题账号都在当天整改完成,相关情况将向各区、各部门通报。近期,我办采取技术和人工相结合方式,对本市目前开设的189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中的450个账号进行了抽查。此次抽查,除对16个区政府及各市级部门36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普查外,还重点对国办信息公开办反馈存在问题的账号、去年第四季度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的账号进行了复查。经复核,此次检查发现存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7个,目前已全部按照要求落实整改。未发现存在安全、泄密严重事故等情况。
二、主要问题
此次抽查中发现,部分账号更新不及时问题仍有发生(详表附后),尤其是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等基层账号。其中,政务微信账号“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规划资源新青年”“上海口岸发布”“上海市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上海固废化学品管理”等5个账号在监测时间点前两周未更新,新华号“上海宝山”和“上海普陀区融媒体中心”2个账号疏于监管,停止运营后没有及时注销,导致有账号无运营。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各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区域、本系统政务新媒体特别是下属基层单位账号的日常管理和全覆盖检查,严格内容审核把关制度建设,坚持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特别是重要规范性表述反复校准核对,确保准确无误。
二是进一步加强检查监测。我办将加大检查频次和范围,检查结果在全市范围通报,并与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计分挂钩。各区、各部门要抓好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对系统内账号进行梳理,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及时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注销。
三是进一步加强指导培训。加强对各级政务新媒体运营情况的调查研究,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巩固日常工作提示机制,推动提升各级政务新媒体建设和管理水平。
附件:
1. 抽查评分较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2. 1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留言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3.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4.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附件1
抽查评分较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分 值 | 网 站 名 称 | |
超过120分 | 区政府 | 徐汇区人民政府、青浦区人民政府 |
部门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 |
110—120分 | 区政府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黄浦区人民政府、静安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普陀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杨浦区人民政府、宝山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嘉定区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松江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崇明区人民政府 |
部门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 |
100—109分 | 区政府 | 无 |
部门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上海市政府参事室、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
附件2
1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留言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类 型 | 网 站 名 称 |
区政府 | 黄浦区人民政府、静安区人民政府、徐汇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普陀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杨浦区人民政府、宝山区人民政府、嘉定区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松江区人民政府、青浦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崇明区人民政府 |
部门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民防办公室、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
附件3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网站名称 | 存在的突出问题 | 网站标识码 |
上海化学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多个空白栏目 | 3101230001 |
附件4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 区/部门 | 账号类型 | 账号名称 | 问题 |
1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微信 |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 监测点前两周未更新 |
2 |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微信 | 上海规划资源新青年 | 监测点前两周未更新 |
3 | 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 微信 | 上海口岸发布 | 监测点前两周未更新 |
4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微信 | 上海市商务诚信公众服务平台 | 监测点前两周未更新 |
5 | 上海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 微信 | 上海固废化学品管理 | 监测点前两周未更新 |
6 | 普陀区融媒体中心 | 新华号 | 上海普陀区融媒体中心 | 停止运营后未注销 |
7 | 宝山区融媒体中心 | 新华号 | 上海宝山 | 停止运营后未注销 |
注:监测时间点2023年3月15日,时间段为3月2日-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