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023年第四季度检查情况通报 2023-12-2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1号)等文件要求,今年10-12月,我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本市政府网站2023年第四季度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目前,我市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政府网站共有70家,其中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市政府部门网站共61家,市政府部门下属子网站4家,管委会网站5家。
本市于今年10月-12月对全市70家政府网站开展了普查共计140次,总体合格率为100%。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网站安全扫描,检查结果显示,70家网站安全情况均良好。
“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建议意见处理情况。10月1日至12月26日,我市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共收到网民意见留言共221条,规定时限内办结率为99.5%。
二、主要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网站存在留言未能及时更新、留言反馈统计未公开等情况;个别管委会网站的功能设计有待完善。从“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情况来看,存在主要问题是内容无法访问、信息未更新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
1. 加强网站基础管理。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网站队伍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同时做好人员流动中的衔接工作,确保网站平稳运行。
2.加强网站运维保障。及时更新互动留言信息和回复反馈,规范展示留言内容,及时核查、整改“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反映的问题。
3.开展政府网站年度测评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和政府网站普查的相关要求,开展2023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突出亮点、表扬先进。
本市政务新媒体2023年第四季度检查情况通报
一、总体情况
第四季度,我市继续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指导、考核,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和日常检查,推动各级政务新媒体夯实内容和运营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能力。日前,我市采取技术和人工相结合方式,对本市目前开设的187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中的408个账号进行了抽查。此次抽查,除对16个区政府及各市级部门所属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普查外,还对前一阶段各类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64个账号进行了复查,抽查数量超过国务院办公厅规定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总数10%以上的要求。经检查,未发现存在安全、泄密严重事故等情况,总体运行正常。发现存在更新不及时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6个,已全部按照要求落实整改。
二、主要问题
此次抽查中发现,一些市级账号和区属账号存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其中,政务微信账号“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微博账号“上海商务”“南桥法宣”,人民号“上海金山”“上海交通”,一点号“上海社区矫正”等6个账号,在监测时间点前两周没有更新(详见附表)。还有一些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把关不够严格,个别账号登记信息更新维护不及时,这些都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守牢安全底线。结合岁末年初、市“两会”、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加强工作提示提醒,督促各区、各部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就是否存在政治性表述错误、易引起炒作的内容等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做到审核把关制度、风险排查机制及安全防护措施一体推进。
二是进一步推动账号集约化建设。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一些账号更新不及时、维护不力等问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加强全面自查,清理一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账号。聚焦街镇等基层单位账号、非主流平台账号、服务外包类账号等薄弱环节,推动各区、各部门加强账号清理整顿,建立集约高效管理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考核监管。综合运用日常提醒、定期抽检、内部通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测管理。抓好年度考核评估,通过第三方加大技术监测广度和深度,完善监测评估结果运用机制,督促各区、各部门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考核评价体系,提升运营水平。
附件:
1. 抽查评分较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2. 1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留言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3.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附件1
抽查评分较高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分 值 |
网 站 名 称 |
|
超过120分 |
区政府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静安区人民政府、徐汇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杨浦区人民政府、嘉定区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青浦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崇明区人民政府 |
部门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
110—120分 |
区政府 |
黄浦区人民政府、普陀区人民政府、宝山区人民政府、闵行区人民政府、松江区人民政府 |
部门 |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
|
100—109分 |
区政府 |
无 |
部门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金融工作局、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附件2
1个工作日内在线答复留言的政府门户网站名单
类 型 |
网 站 名 称 |
区政府 |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徐汇区人民政府、长宁区人民政府、虹口区人民政府、杨浦区人民政府、宝山区人民政府、嘉定区人民政府、金山区人民政府、青浦区人民政府、奉贤区人民政府、崇明区人民政府 |
部门 |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审计局、上海市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市统计局、上海市体育局、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应急管理局、上海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上海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上海市医疗保障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
附件3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类型 |
账号名称 |
开设主体 |
问题 |
微信 |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
微博 |
上海商务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
微博 |
南桥法宣 |
上海市奉贤区司法局 |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
人民号 |
上海金山 |
上海市金山区融媒体中心 |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
人民号 |
上海交通 |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
一点号 |
上海社区矫正 |
上海市司法局刑罚执行处 |
监测时间点前2周未更新 |
注:监测时间点2023年12月10日,时间段为11月27日-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