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奉贤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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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9〕2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奉贤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市规划资源局、奉贤区政府:

  沪规划资源总〔2019〕8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奉贤区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奉贤区总体规划”),具体批复如下:

  一、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要立足全域规划,推进城乡统筹,以结构和布局优化调整为核心,促进功能提升,注重两规融合,体现多规合一,突出公共属性,指导实施建设,推动奉贤区建设成为上海南部滨海城区、杭州湾北岸综合性服务型城区。

  二、严格底线约束。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严格管控常住人口规模,优化人口布局。到2035年,奉贤区常住人口调控目标不超过13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3.8万人左右。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奉贤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265.3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2.5万亩;到2020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32.8万亩。到2035年,奉贤区生态空间面积不小于405.4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4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历史文化风貌区面积1.65平方公里,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三、构建城乡统筹的空间体系。要落实《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明确的空间体系,体现新时期奉贤区发展的战略要求,形成“四廊、三组团、多板块”的空间格局。构建“新城-中心镇-一般镇-集镇-乡村”的城乡体系,按照“保护、保留、撤并”三类方式,对乡村地区进行分类指引。规划建设奉贤新城副中心、7个地区中心和若干个社区中心的公共中心体系,提升城市活力。划定23.5平方公里用地为战略预留区,为未来发展预留空间。

  四、落实重大专项统筹。要推进“南北五廊、东西五线”的生态空间建设,完善公园体系和绿道体系。构建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多模式公共交通客运体系,引导城市空间合理布局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落实市域线、市区线的控制要求,并建设局域线,完善道路系统,提升道路网密度。坚持创新引领,转变产业发展模式,有序推进产业园区提质增效,聚焦美丽健康、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完善“1+1+X”产业体系。加快改善居住条件,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构建科学合理的住房时序调控机制。依托奉贤新城城市副中心和地区中心,提供高等级、特色化的公共服务;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分类管控体系,引导农用地复合利用,推进郊野地区现状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加强对奉城老城厢等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加强总体设计,依托独特的滨海资源和丰富的水系,塑造生态宜居的滨海新城的景观格局。注重城市色彩引导,以奉贤区滨江滨海的自然基底和郊野地区的传统风貌特征,形成“素彩典雅,翠林碧海”的色彩风格。贯彻绿色低碳的发展理念,优化重大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加强环境保护。

  五、加强镇村规划指引。要以三大城镇圈为抓手,整合区域空间资源;以城镇圈为单元,统筹高等级设施配置;以“15分钟生活圈”为单位,统筹配置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围绕各城镇圈确定的发展策略,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共享、交通网络互联等方面的规划要求,推进总体规划落地实施,指导新市镇总规、控详规划、村庄规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规划保留、保护行政村约70个,其中保护村4个,保留村中包括约280个自然村,撤并行政村约100个,农村地区常住人口为6.2万人。

  六、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奉贤区政府要完善实施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奉贤区总体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完善规划编制体系,加快推进新市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推进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建设。建立规划评估监测机制,定期总结奉贤区发展状况和奉贤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完善规划实施策略和机制。

  奉贤区总体规划是奉贤区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依据,奉贤区各项规划建设都必须服从奉贤区总体规划安排。奉贤区政府要及时公布奉贤区总体规划,并依据奉贤区总体规划,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确保规划落地实施。市、区规划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奉贤区总体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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