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办〔2019〕13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为全面评估本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政府网站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将本市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平台、更加智慧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二、测评范围
各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委、办、局网站。
三、测评内容
(一)国务院办公厅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各单位网站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工作要求情况,包括网站普查、网站标识添加、网站工作年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工作情况。其中,“国务院办公厅抽查情况”属于单项否决指标,各区、各部门所属各级各类政府网站在全国政府网站抽查中被国务院办公厅通报批评的,取消该区、部门网站本年度评优资格。
(二)网站建设管理情况
各单位网站日常建设、运行和管理情况,包括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栏目建设情况和系统安全、无障碍建设、网页规范、可见性优化等工作开展情况。
(三)内容保障工作情况
各单位网站对“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内容的保障工作情况,包括信息报送、信箱反馈、栏目链接维护、社会监督员意见处理、在线访谈开展等工作。
(四)网站专项工作情况
各单位网站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政府网站整合、网站域名规范、“一网通办”建设、问题地图清理等工作。其中,“政府网站域名规范”指标属于单项否决指标,凡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网站域名清理和规范工作的,取消该区、部门网站本年度评优资格。
(五)用户满意度
考查用户使用政府网站的满意度情况。包括网站检索是否便捷,信息更新是否及时,内容发布是否准确,办事服务是否实用,互动交流是否响应,以及页面设计、功能应用等情况。
四、测评方式
(一)主管部门评价
市大数据中心负责内容保障工作以及网站整合、域名清理、“一网通办”总门户建设运维情况(与“一网通办”工作评估指标不重复测评)等专项工作的测评。
市信访办负责领导信箱运行反馈情况的测评。
(二)第三方评估
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可见性、影响力等进行评估。
(三)公众评议
公众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开设的2019年度本市政府网站测评专栏,对各单位网站进行满意度评价。
五、时间安排
(一)2020年1月。启动2019年度上海政府网站测评工作,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开展政府网站测评工作,包括主管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估和公众评议。
(二)2020年3月。综合有关测评情况,形成测评结果,并主动向社会公开。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