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93号提案的答复 2018-06-21 来源:市政府建议提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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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593号提案的答复

  解决或采纳

张琦、陈向峰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应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建立电子证照库,是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的关键举措,是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堵点、痛点问题的必然途径,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必要手段。2016年9月,本市召开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电子证照库,并要加强立法支撑,确立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法律地位。根据会议精神,本市及时制定电子证照库设计方案,启动电子证照库建设。2018年3月,信息系统初步建成,已开展试点应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市电子证照库总体目标

  本市电子证照库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实现各类证件、执照、牌照及相关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文件材料的电子化,由发证机关进行可靠的数字签名后进行统一的存储、管理和共享利用。合法有效的电子证照与传统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证照可由行政机关根据相对人授权,通过相关平台及时调取验证,并作为相对人办事要件,原则上不再要求相对人出具相应的纸质材料;也可由行政相对人自行保管,依法依规使用。

  二、本市电子证照库设计方案主要特色

  本市电子证照库设计方案的主要特色体现在与优化营商环境的结合点上。一是开放性。各社会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证照库开放的对外服务渠道,对政府机关出具的电子证照进行社会化应用。二是多元化。本市电子证照库可以与银行、公证机构等社会第三方服务行业进行信息化对接,获取并应用社会第三方电子证照信息。三是智能化。针对外省市来沪营商、办事的企业和个人持有的实体证照(如身份证、营业执照),以及早期无信息化支撑的实体证照(如早期结婚证)等,采用关联数据比对等智能手段进行电子化存储与管理,提升电子证照库对各地、各类办事人员的服务能力。

  三、本市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模式

  本市电子证照库建设采用“市级大集中”原则,由市政府建立统一平台,市、区两级部门向平台归集证照信息。各部门可选择以下模式进行对接。模式一:云端集中制发证。制证系统部署在电子政务云上,制证机关统一使用云端制证系统,集中开展电子证照的制作、存储和管理。模式二:统一标准分散制发证。市政府统一提供制证模块,制证机关将该模块嵌入审批系统中,电子证照分散在各部门审批系统内生成,并及时归集至电子证照库进行统一管理。模式三:兼容标准自行制发证。对采用国家部委标准且已被广泛应用的电子证照类型(如工商营业执照),通过采取标准兼容手段后,制证机关直接将现有电子证照归集至平台。

  四、本市电子证照试点情况

  当前,各试点单位纳入的证照类型共计22个,涵盖证件(16个)、执照(1个)、批文(3个)、证明(2个);自然人证照6个,法人或其他组织证照15个,涵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照1个。总计采集入库的电子证照218万余张。

  五、制度规范建设情况

  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重在管理制度保障和技术标准制定。本市在系统建设与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同步开展《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编制,现已形成初稿。管理办法主要对目的依据、适用范围、效力地位、纳入原则以及证照制发、应用和管理要求进行详细规定。此外,对照国家标准,结合本市特色,制订《上海市电子证照库建设技术标准V1.0》《上海市电子证照库证照目录编码规则》标准规范,为后续电子证照库的全面推进与证照跨区域互认打下基础。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待《上海市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基本成熟后,拟向各机关单位、社会有关方面等广泛征询意见,完善后公开印发。

  二是推进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根据电子证照管理办法,结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情况,抓紧研究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在应用前期,实现电子证照在政府系统内的互认共享,简化企业群众办事材料,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三是完善系统功能、加强数据同步。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尤其是引导试点单位优化对接模式,落实证照实时更新机制,确保市电子证照库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准确性。

  四是扩大电子证照覆盖范围。一方面,推动所有机关单位证照归集至电子证照库;另一方面,加强与社会业界沟通合作,丰富电子证照库内涵,拓展应用外延,进一步发挥电子证照惠企利民作用。

  市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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