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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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规〔2020〕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4月15日

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加大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力度,全力打响上海“四大品牌”,加快建设国际消费城市,现提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如下:

  一、举办“五五购物节”系列活动

  举办“五五购物节,全城打折季”系列活动,组织重点商圈、特色商街、商业企业、品牌企业开展营销活动,通过线上引流带动实体消费,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绿化市容局、上海海关,各区政府)

  二、大力发展新兴消费

  发挥大平台、大流量作用,打响“上海云购物”品牌,打造云逛街、云购物、云展览、云走秀、云体验系列活动。开展重点商圈商街数字化营销试点,鼓励电商企业对重点商家、品牌给予入驻、流量、数据等专项支持。支持直播电商、社群电商、“小程序”电商发展。推广社区快递自提点和智能提货柜,鼓励线上平台开展“安心消费计划”,做强非接触式经济。举办上海时装周和国际化妆品节。鼓励企业开展智能、节能家电和通讯产品以旧换新活动。深化老字号“一品、一策、一方案”,推动老字号上平台、进机场、进高铁、进免税店、进社区、进景点。发挥“6+365”进博会一站式交易服务平台作用,举办国别商品周和进口商品路演、推介等专项消费促进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上海海关,各区政府)

  三、促进文化旅游娱乐消费

  实施“信心、安心、称心、暖心、欢心”文旅市场振兴计划,推出高质量、高品质文旅产品。聚焦市民文化节、国际艺术节、国际影视节、上海旅游节、英雄联盟S10全球总决赛等5大文旅节事重大活动,拉动吃、住、行、游、购、娱等延伸消费。适时推出美食旅游季、购物旅游季、健康旅游季、文博旅游季、影视旅游季、会展旅游季、夜间旅游季、艺术旅游季等主题旅游季活动,集中推出一批精品线路、特色活动、惠民措施,引导市民“看上海、逛景点、住酒店、看大戏、购特产”。整合形成“乐游上海”文旅护照,促进文旅综合消费能级提升。(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四、扩大餐饮服务消费

  以“寻味魔都”为主题,举办“517”小吃节、厨艺大比拼等系列活动,发布美食榜单、首发餐饮新品。发掘“上海餐饮非遗”,宣传餐饮“名店、名厨、名菜、名点”。鼓励线上餐饮平台加大促销力度。大力推行分餐制,推广使用公筷公勺,出台地方标准,倡导文明用餐新风尚。(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五、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对2020年底前消费者转出、报废“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同时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符合要求的“国六”排放标准新车,给予一定补贴。鼓励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对2020年年底前消费者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充电费用给予一定补贴。适当增加中心城区非运营客车牌照额度投放数量。鼓励在沪汽车销售企业积极让利。加大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燃油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工作力度。对将燃油汽车置换为新能源汽车的,允许消费者继续保留燃油汽车额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

  六、加快推动信息消费

  举办上海信息消费节,组织各类电商服务平台企业,开展“畅购、畅吃、畅游、畅享”系列活动,实现线上线下消费互动。鼓励促进智能终端、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新型信息产品升级消费,扩大网络视听、数字音频、网络文学、互联网游戏等信息服务。开展信息消费商圈行、社区行、校园行、企业行等体验升级活动,建设一批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开展5G和IPTV终端产品大促销、5G及千兆宽带流量套餐优惠。(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七、做大家装消费规模

  鼓励家装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加快家装消费信贷产品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研究多样化的信贷产品,满足不同的消费金融需求,充分激发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金融工作局)

  八、打造全球新品首发地

  发布“全球新品”“首店旗舰店”标准,对符合标准的新品首发活动和首店旗舰店落户,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将新品首发和首店旗舰店品牌列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提升新品通关速度,推广进口商品检验结果采信制度,对在沪首发的进口服装新品,试点开展安全风险海外预评价工作。为新品首发品牌提供便捷高效的专利、商标注册申请和质押登记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上海海关,各区政府)

  九、创新发展夜间经济

  聚焦地标性夜生活集聚区,探索24小时营业区试点。举办上海夜生活节,围绕夜购、夜食、夜秀等主题,推出购物不眠夜、博物馆不眠夜、深夜书店周等特色活动。在不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正常生产生活的前提下,有序放开酒吧、咖啡店、轻餐饮店等的“外摆位”限制。延长重点地铁线路夜间运营时间,完善夜间公交线路配套,增设出租车候车点。增设夜间道路临时停车场,扩容夜间停车资源。简化大型活动审批,落实活动审批时间、材料“双减半”。对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活动,实行一次许可。对经常举办商业活动的商场,实行一次报备。(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十、加快步行街改造提升

  推进南京东路步行街东拓工程,启动实施世纪广场改造,加快步行街业态调整、品牌提升,修订完善《上海市南京路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首发南京东路、淮海路增强现实数字商业地图,推进南京东路线上直播和“有声化”改造。加大与国际知名商业街区的交流合作力度,进一步提升国际知名度。新增若干周末分时段步行街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黄浦区政府)

  十一、推动发展免税经济

  支持免税品经营企业增设市内免税店。在免税店设立一定面积的国产商品销售区,推动国产自主品牌走向国际市场。加快推进重点商圈离境退税商店全覆盖,扩大即买即退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上海海关)

  十二、营造浓厚消费氛围

  充分发挥融媒体优势,整合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户外广告等宣传渠道,全面推介展示城市形象,营造促消费良好氛围。加大财政资金对重点促消费宣传推广活动的支持力度。提倡诚信消费,发挥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发布重点商圈商务诚信指数,营造诚实守信、服务制胜、放心便捷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政府新闻办)

  本措施自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

  附件:《关于提振消费信心强力释放消费需求的若干措施》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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