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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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文类信息28条。其中,主动公开范围包括业务类信息18条,占56.3%;其他类信息11条,占34.4%;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占6.2%;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3.1%;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0%。

  2019年,我局注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在监督检查、粮食收储、安全生产、市场监管、财政资金、规范性文件和机构职能等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监督检查、粮食收储、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等方面,主动公开信息有:(1)关于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准备工作、关于开展本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关于印发《上海市政策性粮食库存大清查自查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等;(2)关于做好本市2019年夏粮、秋粮收购工作、关于本市启动2019年粳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等;(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秋和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4)关于切实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关于切实做好本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第9号台风“利奇马”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等;(5)关于印发《上海市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6)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的通知;(7)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提高粮食统计数据质量的通知;(8)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本市副食品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9)关于推进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技兴粮”“科技物储”工作的通知等。

  2.财政资金方面,主动公开信息有:(1)2019年单位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等;(2)(原)上海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3)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8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4)上海市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

  3.政策法规方面,主动公开信息有:(1)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实施细则》的通知;(2)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4.机构设置方面,主动公开信息有:(1)局领导分工;(2)主要职能;(3)各处室主要职责等。

  5.其他主动公开信息有:(1)关于修订印发《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建立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2)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3)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上海市初赛工作的通知;(4)关于上海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网站英文域名调整的通知;(5)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报送2020年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的通知》的通知;(6)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7)关于编撰《2019上海粮食发展报告》的通知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0 2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 261.584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要求、发展要求、上级部门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缺少多样性和丰富性;二是平台建设不够规范,需对专栏改版升级。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决策公开力度,促进政府决策公开透明、科学民主,加强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和渠道,落实专栏改版,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围绕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公开任务。一是及时印发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任务,认真落实。二是今年我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便于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并发布我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是扩大公众参与,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增进公众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认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知晓度。四是根据议题相关度,首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我局局长办公会议,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公开透明。五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部门统一要求,推动我局项目预算细化公开。六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七是做好机构改革后网站改版工作,确保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规范标准,并及时更新机构职责和局领导简历等公开信息。八是夯实基础工作,做好“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新旧平台转换衔接工作,按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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