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获悉,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3月28日零时起,对所有入境来沪人员一律实施为期14天的集中隔离健康观察。
上述措施实施后,对已经居家隔离的,继续实施隔离直至期满14天,并进一步落实从严管控的各项措施。对入境的外交人员和从事重要经贸、科研、技术合作的人员,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同时,上海将采取人性化管理措施,对老人、未成年人、孕产妇、行动不便的、有老人或小孩需要看护的、患有基础性疾病等原因不适宜集中隔离的人员,统一在各区留验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并经严格核定审批后,可申请实行居家隔离。
新华社上海3月27日电(记者朱翃陈爱平)记者27日从上海市政府新闻办获悉,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署,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凡需经上海口岸入境转往其他省市(除苏浙皖外)的人员,一律在沪实施为期14天的隔离健康观察。对上海口岸入境转往苏浙皖三省的人员,继续发挥长三角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由三省派驻工作组到上海市机场直接送至目的地,确保做好封闭式转送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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