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防办公室关于市民防办行政受理总窗口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公告如下:

  一、提前电话预约

  自2月3日起,在上海市民防办公室行政受理总窗口(以下简称受理总窗口)办理业务,采用提前电话预约方式(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受理电话预约的时间同受理总窗口办理时间,预约电话24028488,24028490。办事人员需按照预约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和预约号至受理总窗口办理业务。

  二、电话预约要求

  电话预约时需提供前来办事人员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预约人需接受窗口工作人员关于健康状况、接触史、旅行史的询问并如实回答。窗口工作人员将告知预约的时间段,确认所需办理的业务事项。

  三、加强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受理总窗口人员登记、环境消毒、体温监测等各项措施。进入受理总窗口大厅的办事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测量、健康状况、接触史、旅行史询问等工作。

  受理总窗口将于2月3日起开始接受预约。建议各单位尽可能采用“一网通办”、“电子邮件”、“快递送”的方式办理相关业务,以减少实体窗口的办理量。同时受理总窗口将进一步加强咨询服务工作,为办事人员做好各项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市民防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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