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事项申办友情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为减少人员流动,保护广大市民健康安全,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提示您:

  1、“网上办”,最多跑一次。防疫期间,涉及户口办理事项,如非急需,可以暂缓办理;确属急需办理的,建议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按照提示先行上传材料(图片上传要清晰),公安机关预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至派出所窗口“一次性办理”。

  2、合理安排办理迁沪落户手续,不必急于在上海和原户籍两地奔波。已取得上海公安机关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但由于防疫隔离原因过有效期的,可以在疫情结束后随时到公安机关换开《准予迁入证明》;已取得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由于防疫隔离原因过有效期的,本市公安机关将予以认可。

  便民服务无止境,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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