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部署,结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大力推行交管业务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等便利措施,主动改进服务方式,调整办理时间,在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的同时,积极保障群众基本出行和生活物资运输服务便利。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群众可结合自身需求,充分依托这些便利化措施办理相关业务,快来关注一下:
驾驶人考试、两个教育可延期办理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本市已暂停组织各类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两个教育”工作,考试和教育场所目前均暂停对外接待,互联网平台相关预约通道暂时关闭,具体恢复时间会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布置要求另行通知。对于已预约考试和两个教育的情况,可按以下方式延期办理。
针对已预约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情况。车管部门已对所有已经预约考试的考生和已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确认预约结果的统一做取消处理,并通过公告、短信、APP推送等方式告知考生。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重复缴纳考试规费、不影响再次预约排序。待考试业务恢复办理后(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考生可登录约考平台重新预约考试。
针对已预约满分教育的情况。已通过互联网平台预约满分教育的驾驶人,可先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h.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完成网络教育,车管部门会对已预约的现场教育统一作取消处理,待业务恢复后,驾驶人可结合自身情况重新预约。已预约满分考试的,车管部门统一作取消处理,待业务恢复办理后,驾驶人可通过“上海交警”APP重新预约考试。
针对已预约审验教育的情况。已通过互联网平台预约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如选择网络教育方式的,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h.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完成学习、提交审验申请,通过互联网平台全流程办结审验业务;如选择现场教育方式的,车管部门会对已预约的现场教育统一作取消处理,待业务恢复后,驾驶人可结合自身情况重新预约。
驾驶证审验、补换领牌证、申领免检标志、违法处理等业务首推互联网“足不出户”办理
公安交管窗口等为人员密集场所,建议您在疫情防控期间减少到现场办理业务,降低交叉感染风险。目前,本市已全面开通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免检标志、违法处理、事故快处等网上交管业务。市民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h.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上海交警”APP、“随申办市民云”APP等,直接在网上办、掌上办,既方便,又安全。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sh.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可办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补换领行驶证、遗失补领驾驶证、期满换领驾驶证、损毁换领驾驶证、变更驾驶证和机动车联系方式、违法处理等业务;此外,交通违法记1至8分的AB照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同等责任以上驾驶人除外)也可通过该平台进行业务预约、网络学习、提交审验申请,全流程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经注册备案后,驾驶人可处理该车除200元以上或累计满12分以外的所有交通违法(包括备案前发生的)。
“上海交警”APP:可办理新车临牌申请等业务。
“随申办市民云”APP:可办理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补换领行驶证、补换领号牌、新车临牌申请等业务。
驾驶证换证、机动车检验等期限适当延长
对于无法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的业务,建议您可待疫情结束后再到交管窗口办理,部局出台了相关措施保障期间群众出行需要和延期办理。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疫情防控期间,已在互联网预选了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疫情结束后可以继续办理登记。
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到期的,统一延长有效期限,群众可选择在疫情结束后继续学习驾驶,保障学车考证权益。
如在防疫期间确需到窗口办理业务的,请您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交管部门将加强对办事场所的清洁和消毒,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