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特种设备单位行政许可工作的通告

沪市监特种〔2020〕67号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等文件精神和相关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特种设备单位行政许可工作通告如下:

  一、根据市局《关于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政务大厅办事服务方式的通告》,特种设备单位行政许可全面实行网上办理,申请单位可登录本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进行查询及网上办理。对于无法进行网上办理的情形,由当事人提前1日进行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可根据工作人员提示,于次日携带有关材料至现场办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特种设备生产、充装、检验检测单位许可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恢复。已经受理申请或者新申请的单位确需鉴定评审的,报市市场监管局同意后,改由通过电子材料进行网上预审、延期评审、告知承诺、远程监控评审、专家文审等方式,确保相关工作质量。

  三、对已完成现场鉴定评审,需要在疫情期间对评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确认的,采用书面确认的方式,不宜采用书面确认的,可采用远程视频确认。

  四、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鼓励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

  五、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可以网上办理许可证延期(登陆上海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按特种设备相关业务的“依申请变更”申请,申请时需注明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期换证)。

  六、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对于2019年6月1日前由市场监管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且有效期届满不足6个月的,持证单位可以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网上办理许可证延期。

  联系人:盛冰斌,联系电话:64220000转2619、18317008625。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

分享: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