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行业作业流程规范的通知
各区绿化市容局,市水管处、市废管处、市质监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强化和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的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等要求,坚决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一线从业人员的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各项环境卫生作业不断不乱,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有效阻击二次污染,特制定了相关作业规程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范围为本市各类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包括:生活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的收集、中转、处置,道路清扫、公共厕所保洁、水域保洁及船舶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粪便抽吸和清运等。
二、适用时间
从即日起至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解除之日为止,其它公共卫生事件参照本规程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部署,筑牢疫情防线
各区绿化市容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开展疫情群防群控工作,严格落实设施运营、监管责任,及时成立疫情应急工作管理小组;细化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在人员管理、物资保障、运营管理、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积极履职、统筹协调;及时掌握、传达疫情信息,建立24小时工作联络机制,把上级部署要求传达到各类企业,督促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培训,提高规范意识
各区绿化市容局、各有关单位应利用各网络平台,第一时间转达上级关于防控疫情的要求、传播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知识,引导职工科学防疫。加强对本规范的解读,及时组织职工系统培训和实务操作培训,确保作业人员熟练掌握相关规范。
(三)强化保障,加强物资管理
各区绿化市容部门、各有关单位应充分预估疫情防控任务的物资需求,综合各类平台资源,做好作业防控物资保障,同时应严格防疫防控物资管理,不得挪作私用。从工人作业防护必要性出发,为一线工人提供必要的作业防疫防护物资。
特此通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环境卫生行业作业规程与要求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2月14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环境卫生行业作业规程和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观察点及居家隔离观察点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 操作规程和要求
一、操作规程
(一)收集作业
1、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存放场所与容器,暂停生活垃圾分类,宜加强对生活垃圾存放场所的消毒频次和管理,每次存放、清运时应完成一次消毒,严禁一般人员进入。
2、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宜暂停生活垃圾分类,湿垃圾、干垃圾(含废弃口罩)统一入袋存放。
3、采用隔离观察人员措施时,应告知接受隔离观察人员生活垃圾室内存放时,采用统一配发的垃圾袋、按要求消毒、装载量不超过袋容量的3/4,并扎紧后消毒。
4、隔离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由专人上门收集,收集频率不得低于每两天一次。
5、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应在相应单位或住宅区域范围内设置生活垃圾暂存场所、设置专用容器,并张贴“专用容器”或“隔离专用容器”字样标识。专人收集垃圾暂存入容器时,应在开盖入桶前和入桶关盖后,使用有效氯(溴)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溴)消毒剂溶液或100-25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对专用容器盖、桶身、周边环境进行消杀,喷洒量100mL/m²-300mL/m²。
(二)清运作业
1、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应定车、定人、定线路,车况完好,每日根据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动态,预先确定线路。
2、清运车辆停至作业点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围观。
3、垃圾装车前,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对垃圾桶盖周围喷洒消毒,喷洒量100mL/m²-300mL/m²。
4、清运作业时严格做到“三同时、一手清”,清运完毕后做好对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点及其作业场所周边2-3米范围内的清扫消毒工作,做到车走地净,并完成对车辆装载盖板密闭后的消杀。
5、清运车辆保持全密闭作业运输,车容整洁、无明显污垢、无滴漏、无拖挂、无散落,径送生活垃圾焚烧厂。
6、定点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观察点装修垃圾确需清运的,其清运作业参照本规范。
(三)处置作业
1、生活垃圾清运车在焚烧厂设定的特定时段内,从物流大门进入焚烧厂,并应听从现场管理员指挥,按指定路线行驶至指定卸料口进行卸料。
2、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服从卸料平台指挥人员指挥。卸料时车辆必须挂好安全牵引绳,严禁将垃圾倾倒在卸料门外,卸料完成后应及时关闭盖板。
3、运输车辆驶离卸料泊位后,应立即对地面掉落的垃圾清理进坑,并对运输车辆、地面及工具进行消毒,运输车辆必须在消毒结束方可驶离厂区。
4、焚烧厂对此类生活垃圾须优先处置,不再进行拌料、堆存,直接投入焚烧炉内焚烧处置。
5、每天作业完成后,对卸料大厅以及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地面进行冲洗,再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墙面、地面、周围环境喷洒消毒,喷药量为50-300mg/m²。
二、人员防护
1、上门收集人员应配戴口罩、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接受社区卫生中心指导做好个人防护。每次完成任务后应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2、清运作业人员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须配戴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护目镜及胶鞋等进行作业,相关防护用品根据使用说明及时更换或消毒。
3、焚烧厂卸料大厅作业及现场指挥人员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应配戴口罩、手套、长筒靴、防护服等防护用具。
4、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5、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生活垃圾投放点与垃圾箱房管理规范
一、管理规范
1、投放点、垃圾箱房(以下统称“垃圾箱房”)应有专人负责。
2、居民靠近垃圾箱房,投放生活垃圾时,应戴好口罩,有序投放,投放时应与其他投放者、社区志愿者人员保持适当距离,投放完毕后及时洗手。
废弃的口罩,投放时使用塑料袋密闭后作为干垃圾投放。
3、垃圾箱房应做好日常保洁消毒,在垃圾定时投放结束时使用有效氯(溴)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溴)消毒剂溶液或100-250mg/L二氧化氯消毒液对垃圾桶、垃圾表面及和垃圾箱房实施消毒。
4、志愿者、保洁员不得直接接触生活垃圾,禁止任何人从垃圾桶拣拾废弃口罩等物品。
5、配置小型生化处理机的垃圾箱房,应做好小型生化处理机的保洁和消毒工作,对设备、墙面和地面每日至少消毒2次。
6、具有两网融合服务点的垃圾箱房可暂停服务,仍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应配套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投者。
二、人员防护
1、垃圾箱房保洁员应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2、垃圾箱房负责人每次完成垃圾桶移位、消毒作业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3、建立垃圾箱房保洁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生活垃圾清运作业规程和要求
一、作业规程
1、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应定车、定人、定线路。
2、清运车辆停至作业点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3、收集作业时严格做到“三同时、一手清”,收集后做好垃圾收集点和作业场所周边2-3米的消毒工作,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对垃圾桶盖周围喷洒消毒,喷洒量100mL/m²-300mL/m²。
4、运输过程中,车辆保持密闭和车容整洁、无明显污垢、无滴漏、无拖挂、无散落。
5、清运车辆装载卸料一轮后应作一次整车消毒。
6、全天作业完成后落实整车冲洗和整车消毒。
二、人员防护
1、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
2、作业人员须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需要按日更换或消毒等的防护装备,应严格落实规定。
3、作业完成后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4、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生活垃圾中转站作业规程和要求
一、作业规程
1、严格车辆进入制度,禁止本站服务车辆以外车辆进入。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点、居家隔离观察点生活垃圾清运车辆不得进入各类中转站。
2、平衡通风管理和异味控制邻避问题。安排作业节奏,在非作业时间做好厂内通风。
3、控制入场作业车辆秩序。卸料大厅内卸料泊位3个以上的,尽可能间隔开启。同时避免卸料大厅等候卸料车辆超过2辆。
4、按车按次落实消杀,入场车辆每次卸料后,应立即对地面掉落的垃圾清理进坑,及时对地面及清扫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5、每天实施全厂消毒,对全厂做好分区管理,保持厂区清洁,每日至少4次对进出厂道路、办公室、中控室、作业区进行消毒,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进行喷洒消毒,喷洒量为100mL/m²-300mL/m²。
6、建筑垃圾码头、分拣点参照本规程,可适度减少消杀频率,每日一次对场地、作业工具、机械设备进行消毒。
二、人员防护
1、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
2、在厂工作人员须配戴口罩、防护手套、安全帽等防护用具。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口罩、手套、防护外套等防护用具,防护用具应当符合卫健部门的要求。
3、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4、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作业规程和要求
一、作业规程
1、垃圾运输车辆从物流大门驶入,按照厂内规定操作进行卸料作业,人员通勤车辆从人流大门驶入。
2、进入卸料大厅后,必须服从卸料平台指挥人员指挥。卸料平台指挥人员必须远离车辆3米以上。
3、卸料时车辆必须挂好安全牵引绳,卸料完成后及时关闭盖板。
4、运输车辆驶离卸料泊位后,应立即对地面掉落的垃圾清理进坑。
5、每天卸料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卸料门,对卸料门周边、卸料大厅及运输车辆途径路线进行保洁、冲洗。
6、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对卸料大厅墙面、地面等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其他区域不少于1次,喷药量为50-300mg/m²。
二、人员防护
1、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
2、厂内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等防护用具。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从事隔离观察人员垃圾处理的,应佩戴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具。
4、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5、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生活垃圾填埋作业规程和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实施填填埋作业的,按如下规程实施。
一、作业规程
1、正常物流的垃圾运输车辆从物流大门驶入,按照厂内规定操作进行卸料作业,人员通勤车辆从人流大门驶入。
2、入场车辆应严格管理,登记以外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厂区。
3、场内(外)设置外来运输车辆隔离停靠点位,安排专人负责入场运输车辆消毒工作。
4、安排专人定时在入场、出场清运路线进行道路保洁和消毒,每天不得少于两次。
5、卸料时,随车人员不得随意下车,作业平台指挥人员宜在3米外进行车辆指挥。同时同步对卸下的垃圾表面喷洒除臭、消毒药剂。
6、卸料后,应保洁人员应立即对卸料平台散落垃圾进行清理,对运输车辆、平台和工具进行清理、消毒。
7、严格落实填埋日覆盖,作业完成后对作业面实施HDP膜覆盖,覆盖率须达到100%。
8、每日采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作业区全面消毒至少一次,喷药量为50-300mg/m²。
9、每天定时对场内设施设备、车辆设备、人员流动区域进行消毒杀菌;场内作业车辆、机械每日出场、回场各消毒1次。
10、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可参照本规范。
二、人员防护
1、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
2、厂内人员根据岗位分别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配戴口罩、手套、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4、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5、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湿垃圾资源化 利用设施作业规程和要求
一、作业规程
1、严格实施车辆准入制度,应对进场车辆实施备案准入进场制度,湿垃圾清运车辆应从规定入口进入,未备案车辆禁止入内。
2、卸料时,随车人员不得随意下车,作业平台指挥人员宜在5米外进行车辆指挥。
3、卸料后,保洁人员应立即对平台的散落垃圾清理进坑,对清运车辆、平台和工具进行清理、消毒。
4、进场湿垃圾应暂停人工分选。
8、湿垃圾处理厂的分选残渣应及时装箱或入桶,密闭存放,并对暂存容器及时消杀,日产日清,尽快转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无害化处理。
9、每日采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作业区全面消毒至少一次,喷药量为50-300mg/m²。
10、废弃食用油脂初加工、末端资源化利用厂参照本规范实施。
二、人员防护
1、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
2、厂内人员根据岗位分别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配戴口罩、手套、安全帽等防护用具。
4、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5、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餐厨废弃油脂收运作业规程和要求
一、作业规程
1、餐厨废弃油脂车辆停至作业点后,应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2、收运作业完成后对作业场地及时进行保洁。
3、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车辆每日出车、回厂必须进行整车消毒。
4、对定点医疗机构和集中隔离观察点餐厨废弃油脂确需进行收运的,在作业前、后对隔油池盖(锁、门等)、周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对收集桶内及桶盖周围喷洒消毒,喷洒量为100mL/m²-300mL/m²。
二、作业人员防护
1、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餐厨废弃油脂收集的作业人员应配戴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防护装备,接受属地卫生部门的指导,做好个人防护。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餐厨食用油脂收集作业人员,应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
2、每日阶段性完成任务后应立即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3、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水域保洁清扫 及船舶废弃物作业规程和要求
一、作业规程
1、作业期间禁止他人登船,避免与社会人员直接接触,在近岸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围观。
2、每日开航前,做好航前安全检查,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对船舶舱室、驾驶室、垃圾舱(粪污水舱)、甲板、电动机具及其他作业工具等进行喷洒消毒,喷洒量为100mL/m²-300mL/m²。并保持船舱休息室、驾驶室、机舱的通风换气至少20分钟以上。
3、作业期间禁止随意上下码头、串岗,作业过程中尽量避免人员之间的直接接触,严格控制活动区域,并做好活动区域的消毒工作。
4、尽量采用机械作业,减少人工操作,并保持船舱休息室、驾驶室、机舱的通风换气。
5、水域保洁作业:每天及时清理各类固定、临时拦截库区以及聚集筏中囤积的水面漂浮垃圾,并做好聚集筏的关闭、遮盖工作。及时将水面漂浮垃圾、河滩垃圾清理至船舶垃圾舱,并对船舶垃圾舱等易受污染部位做好消毒。
6、船舶废弃物作业:进行船舶生活垃圾和粪污水接收、转运、交付处置过程,应避免与船民直接接触,并对船舶垃圾舱(粪污水舱)等易受污染部位做好消毒。作业过程务必做到密闭运输、船容整洁,甲板无洒落滴漏,防止两次污染。
7、每日作业结束后,对船舶舱室、驾驶室、垃圾舱(粪污水舱)甲板、电动机具及其他作业工具等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喷洒消毒,喷洒量为100mL/m²-300mL/m²。对非一次性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全面消毒处理。
8、做好停航检查,检查后及时洗手,并将当天作业及消毒情况如实记录。船舶停泊期间,加强码头值班,禁止一切非公司人员登船参观访问和家属探亲。
二、人员防护
1、身着统一工作服,携带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等必要证件。
2、作业过程中正确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护目镜等。
3、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自我防护,勤洗手(严格按照六步法洗手)、勤换衣服,工作服勤用消毒液泡洗。
4、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上班后、下班前由专人对当班人员测量体温并记录,测温超过37.2℃时,应及时上报,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道路保洁 作业规程和要求
一、作业规程
1、道路清扫、冲洗
(1)道路清扫、冲洗(特别是人工清扫、冲洗)作业过程中,宜强化机械化保洁作业方式,加大冲洗力度,降低人工普扫频次,适度增加巡回保洁力度。作业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围观。
(2)作业前,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对车辆设备、驾驶室、电动机具、其他小型作业工具等进行喷洒消毒,喷洒量为100mL/m²-300mL/m²。(消毒溶液和喷洒量下同)
(3)作业人员应穿戴手套、口罩等有效防护用具后进行清扫、冲洗作业。作业完成后,人工清扫作业人员应及时关闭收集容器桶盖。
(4)作业完成后,做到道路无零星垃圾。
(5)道路清扫垃圾运输途中需紧闭收集容器桶盖,运输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散落。
(6)每日作业完成后应对车辆设备、驾驶室、电动机具、其他小型作业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7)做好作业、消毒等情况的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2、废物箱收集
(1)做好道路废物箱清理工作,对垃圾量大的收集点要随满随清。道路废物箱清理作业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围观。
(2)打开道路废物箱前,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对废物箱周围喷洒消毒,喷洒量为100mL/m²-300mL/m²。(消毒溶液和喷洒量下同)
(3)作业人员需穿戴手套、口罩等有效防护用具后进行废物箱进行清理作业。作业完成后,及时关闭废物箱和收集容器桶盖,并对废物箱及周边进行喷洒消毒。
(4)作业完成后,做到废物箱周边无散落垃圾。
(5)废物箱垃圾运输途中需紧闭收集容器桶盖,运输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散落。
(6)每日作业完成后应对电动机具、垃圾收集容器、作业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7)做好作业、消毒等情况的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3、沿街商铺上门分类收集
(1)上门收集作业过程中,应要求沿街商铺工作人员交付垃圾时佩戴口罩等有效防护用具,并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围观。
(2)上门收集作业前,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对收集车辆内外、电动机具、收集容器及其他小型作业工具等喷洒消毒,喷洒量为100mL/m²-300mL/m²。(消毒溶液和喷洒量下同)
(3)作业人员需穿戴一次性橡胶手套、防护口罩等有效防护用具后进行上门分类收集作业。作业完成后,及时关闭收集容器桶盖。
(4)作业后,做到收集点周边无散落垃圾。
(5)沿街商铺上门分类收集垃圾运输途中需紧闭收集容器桶盖,运输过程中不得有垃圾散落。
(5)每日作业完成后应对收集车辆内外、电动机具、收集容器及其他小型作业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7)做好作业、消毒等情况的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人员防护
1、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和上岗证。
2、佩戴口罩、手套等有效防护用具,并做到及时更换。
3、作业完成后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4、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公共厕所保洁作业规程和要求
一、作业规程
1、公厕开门前,除了检查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补充洗手液等便民服务用品、进行常规保洁外,还需使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或250mg/L-500mg/L二氧化氯对公厕进行全面消毒。
2、公厕开放期间应向市民提供洗手液或肥皂,一、二类公厕免费提供手纸,有加热装置的提供热水洗手。
3、公厕内应保持通风良好,营运期间打开窗户,有新风系统等装置的确保正常运行,保持室内通风换气。必要时可加装排气设备,强制排气。
4、公厕开门保洁和关门保洁时应做好全面冲洗和消毒工作。日常保洁期间每2个小时对公厕内所有便器洁具、各类扶手和把手、保洁工具、接触式冲水按钮、水龙头和水池、洗手液盒、手纸盒、废纸篓等重点部位进行消毒一次,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巡回保洁厕所保洁消毒频次不低于每4小时一次。如人流量较高,各类厕所应酌情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5、日常保洁期间公厕管理员要加强对各厕位的巡查,确保便器内外整洁,粪便及尿液不残留,做到“一客一洁”。
6、男厕位取消废纸篓,女厕位废纸篓全部套垃圾袋,女性卫生用品废弃物投放至废纸篓,厕纸等可溶解废弃物可随水冲走。纸篓内的垃圾超过纸篓容积的1/2后应及时进行清理,收集的垃圾扎紧袋口,投放时进行消毒。
7、公厕关门前,在完成常规保洁之后应再次对公厕进行全面消毒并补充消毒液和洗手液。
8、公厕排污管道堵塞或粪便满溢应立即疏通并清洁消毒;排污管道严重堵塞应及时报修并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定期对化粪池及周边区域进行消毒杀菌。
9、公厕外3-5m范围内应保持环境整洁并保证不少于每日两次保洁消毒。
10、保洁及消毒记录应记录在《公厕保洁日志》内。
二、人员防护
1、公厕管理人员应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和臂章。
2、管理员必须戴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进行保洁作业。
3、作业完成后应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4、应建立管理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需及时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并及时就诊。
5、管理员有义务提醒用厕人员戴好口罩,用厕完及时洗手。
6、严禁除管理人员、检查人员之外的任何人进入管理室。
注:本市所有环卫公厕管理按照此规范予以落实,社会公厕可参照此规范予以执行。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 化粪池、倒粪站抽吸作业及粪便运输(中转)作业规程和要求
一、作业规程
1、吸粪车停至作业点作业,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围观。
2、打开坑盖前,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对坑盖周围喷洒消毒,喷洒量为100mL/m²-300mL/m²。(消毒溶液和喷洒量下同)
3、用粪耙进行清除积面及搅匀,取下抽粪管插入粪坑,打开抽粪开关进行作业。作业完成后,及时盖上坑盖并用消毒剂溶液喷洒消毒倒粪口、化粪池、抽粪管、粪耙等设施设备。
4、作业后,做到粪坑周边无粪迹。
5、吸粪车吸(出)粪口密闭,运输途中不得粪便滴漏,吸粪管不得有污物。
6、采取小车换大车运输方式的,在大小车对接作业完成时,必须对管道接口进行消毒。
7、进入卸粪站点,听从管理员指挥,按序一次卸粪、放空。卸粪时应谨慎操作,不得将粪便洒落在地面。关好放粪阀并进行检查。
8、每日作业完成后应对吸粪车进行清洗,整车消毒。
9、各粪便转运站(场、码头)要确保设施完好、整洁,转运的粪便污水应密闭贮存于贮粪池内且不得外溢。每日消毒两次。
10、倒粪站应每天至少保证一次全面冲洗和消毒。倾倒高峰期间,应加强对倒粪站倒口、把手、踏板和水龙头等重点部位消毒工作,并做好相关消毒记录。
11、作业及消毒记录须填入《工作日报》和交接班记录。
二、人员防护
1、统一规范着装,佩戴工号卡和上岗证。
2、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具,穿戴一次性鞋套。
3、作业完成后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4、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