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地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我局将对社会组织登记等窗口服务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工作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将于2020年2月3日起对外服务。
二、建议选择“不见面审批”业务办理模式
建议各区级社会组织或相关服务对象尽可能选择通过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www.shanghai.gov.cn/),在线申报申请办理登记业务,避免人员聚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概要办理流程为:区级社会组织或相关服务对象网上提交预审材料——预审通过——将相关材料原件邮寄至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审批完成——证书及文书材料等邮寄回预留地址。
三、积极配合加强个人防护
确需到我局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社会组织档案室办理业务的,请提前向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社会组织档案室预约。在预约时间内至服务窗口、档案室的,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另请您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疫情检测、实名登记,对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我们将暂不接待。请您在办事过程中避免聚集,注意保持人与人之间安全间距。离开时,请您按要求妥善处理好用过的纸巾和口罩。
感谢各区级社会组织、相关服务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咨询、预约电话
26097705
社会组织档案室咨询、预约电话
5612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