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
根据《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沪经信运〔2020〕75号)要求,坚持“三个全覆盖、三个一律”,统筹推进生产保障和防控任务,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本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各街道、镇、经开区对本地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负总责,按照市、区两级相关要求,严格加强属地管理,扎实有序做好企业复工管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在前期对提前复工企业督导的基础上,继续做到“四个优先”,即对涉及疫情防控、事关国计民生、保障城市运行和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按照“四个论英雄”经济贡献度高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市场订单足、防控措施实的企业优先保障复工,核心管理人员、一线熟练操作工人优先保障复工。
在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必须确保“五个到位”,即各项防控组织到位、防控物资到位、应急预案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各街道、镇、经开区要严格根据《关于加强本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管理的工作方案》,继续加强对复工企业指导、监督、巡查,保持顺畅的信息沟通工作机制,督促复工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复工企业统筹落实生产保障和防控措施。
各类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向生产场地所在的街道、镇、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松江区企业复工复产备案表》、企业复工方案、相关说明材料(含外来员工流动信息情况)、应对疫情预案措施和《企业复工复产承诺书》等,经相关街道、镇、经开区核查后予以复工复产。
“松江区企业复工工作联系微信群”作为加强复工复产联系的重要信息通道,继续运行。自2月10日起,各街道、镇、经开区联络员每天下午5:00前,将《本区域内复工复产企业汇总表》报送至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同时,继续做好复工企业督查巡查,及时发现防控工作的问题和漏洞,督促企业及时抓好整改落实,督查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通过工作联系微信群及时反馈至区疫情防控物资保障专班。
松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