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中队:

  现将《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0年1月28日

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上海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要求,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上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讲话精神,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总体要求,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扩散,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二、组织架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局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王月庆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立南 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翁文杰 副局长

  李 弶 四级调研员

  孟丽琴 四级调研员

  组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中队党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局防疫办”),设在执法协调科,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内设执法宣传工作组、后勤保障工作组和人员管理工作组,由局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工作组组长。

  (一)执法宣传工作组

  组 长:李 弶

  牵头部门:执法协调科

  责任部门:执法协调科、办公室、各中队

  1.执法协调科负责拟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指导中队开展防疫执法检查工作,做好每日勤务数据统计。

  2.办公室负责做好本单位的防疫情况通报工作。

  3.办公室负责加强防疫知识科普和宣传工作。

  4.各中队负责防疫工作情况信息上报。

  5.各中队负责科学安排好执勤力量,特别是春节放假期间和夜间时段,要落实好执法人员,确保遇到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到场处置。

  6.各中队负责指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在每日下午15时前向区局报送当日执法工作动态情况(见附件)。

  7.各中队负责加强日常执法巡查,重点加强对农贸市场、火车站广场周边、老旧小区等设摊销售活禽、野生保护动物等行为的查处。要通过昼巡夜查,及时发现、查处取缔重点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对没收的非法贩卖活禽,要及时运送至奉贤动物无害化处置中心作无害化处理。

  8.各中队负责加大对设摊回收、贩卖废旧口罩行为的巡查力度。重点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废旧口罩乱投放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做好对辖区商户、居民的宣传告知工作。

  9.各中队负责做好投诉处置工作,对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的非法活禽及野生保护动物流摊交易,违规回收、贩卖废旧口罩的行为要立即派人到现场、依法查处取缔。

  10.各中队负责加强联勤联动,积极配合各街道(镇)、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合力查处取缔违法违规行为。

  11.各中队如遇突发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区局和所在街道(镇)。

  (二)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翁文杰

  牵头部门:信息保障科、工会

  责任部门:信息保障科、工会、各中队

  1.信息保障科负责对食堂和安保、保洁等人员节假日出行情况进行跟踪。同时,对上述人员进行预检、消毒、防护操作培训。

  2.信息保障科负责设立发热预检台,进单位人员每天先行测量体温,遇到发热人员马上劝离单位,并建议其立即离岗就医,同时通知其家属。

  3.信息保障科负责要求食堂、安保和保洁人员每天测量体温,佩戴口罩。遇到发热等疑似症状立即离岗就医,并根据要求做好隔离,同时通知其家属。如遇到发热症状较多,离岗人员较多食堂无法运转的情况,将就近安排临时就餐(早、中饭)。

  4.信息保障科负责节后安排保洁人员对重点区域重点消毒,公共区域集中消毒。

  5.信息保障科落实专人负责督促检查上述事项的落实情况。

  6.信息保障科要对各基层中队的疫情防范工作提出基本要求,各中队应及时向所在街道(镇)申请防疫工作相关的物资配置。

  7.局工会负责局机关科室口罩发放工作。

  (三)人员管理工作组

  组 长:王立南

  牵头部门:组织人事科

  责任部门:各部门、各中队

  1.组织人事科负责本单位人员返沪情况统计汇总工作。

  2.各部门、各中队负责执行“一日两报”制度,具体要求:

  (1)每日9时,16时将统计表通过城管组工群反馈;

  (2)执行零报告制度:无变化仍需反馈组织人事科;

  (3)统计人员范围:城管执法队员(含阳光,长病假),54名新招录人员、机动队执法辅助人员、外聘人员(例如驾驶员,食堂、安保和保洁人员等);

  (4)统计时间范围:以下均需统计:一是2020年1月1日至1月19日前往或途径湖北的,二是1月20日起离沪的,三是离沪目前已回沪的,四是即将返沪的;

  (5)已批但未外出人员原则上不得外出;

  (6)已离沪人员,回沪后立即报各自部门(中队)并自我隔离。

  3.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特殊情况要外出(离沪)的,须向组织人事科提出申请,由组织人事科统一报局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外出(离沪)。

  4.局督察队负责监督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部门、各中队按时报送相关人员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各部门、各中队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压实责任、细化预案,切实履行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个人责任,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

  (二)明确职责,推进工作

  各中队启动一级勤务响应机制,科学合理安排好执勤力量,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情况。重点加强对菜市场周边、居住小区周边等占道销售活禽等违法行为易发多发区域的执法管控,及时发现、查处取缔违法违规行为。

  (三)落实措施,加强宣传

  各部门、各中队要落实卫生健康等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同时,各中队做好防疫工作期间信息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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