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全面精准促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落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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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本市税务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自查、走访中也发现,仍有纳税人、缴费人对部分政策知晓度不够高,一些政策落实不够精准,还有个别环节政策执行不够迅速等问题。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落实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关于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的批示要求,现就促进本市税务系统进一步切实加强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新一轮政策宣传辅导

  服务本市复工复产企业政策需求,对已出台和新出台的税费支持政策,持续通过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务微信公众号、税务微博以及媒体等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政策宣传。各基层单位应充分运用纳税人学堂等载体开展远程视频政策辅导,帮助纳税人充分知晓和准确理解各项政策。业务部门及时做好各项新出台政策的针对性解读、辅导等工作,形成新一轮政策宣传辅导热潮。

  二、加强政策落实过程管理

  市局继续加强与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部门沟通,持续获取政策享受名单,下发基层部门对接落实。市区两级税务机关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同共治,促进政策精准实施。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加强政策再学习、再培训,确保一线人员精准掌握政策要求,及时准确办理优惠申报。政策落实部门要继续利用税务大数据,筛选相关政策辅导对象,加强申报过程管理,及时提醒错误申报企业更正申报。风险管理部门要配合政策落实部门,加强政策落实风险分析监控,确保所有政策落实无盲区、无错漏。

  三、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

  市区两级税务机关要加强调研走访,坚持问题导向,密切跟踪受疫情冲击较大相关行业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收集,认真研究,主动反映,尽快解决。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要按照政策执行反馈要求,每周向市局(政策法规处)报送政策执行反馈情况。要坚持效果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落实好各项税费政策。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策落实情况调研、督查、审计等监督工作,全力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牢固树立法治思维

  要坚决贯彻依法征税的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该减的减、该免的免、该延的延、该缓的缓、该退的退。坚持税收法定原则,要在现行税收制度框架下执行各项税收政策,确保政策落实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落实政策过程中,发现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以及税务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五、加强领导和统筹推进

  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政策落实工作,健全优化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统筹研究工作安排,认真抓好督导落实。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统筹推进分管条线政策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确保政策落实工作高效运转。

  六、加强自查督查和考评

  开展政策边落实边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加强政策落实专项督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不走样。运用绩效考评等方式,加强政策落实情况考核和结果运用。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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