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静安区财政局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落实好相关财政资金的安排上,主动为我区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和受到疫情冲击的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出台三大措施。
一、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政策性担保贷款的支持力度
1、确保政策性担保贷款额度不降。加强与市担保中心的联系,多措施加大对我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2、持续“加码”降低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冲击严重的,提前全额补贴保费,并在原有贷款利率补贴的基础上补贴贷款基准利率的10%。
二、减免中小微企业的部分房租
鼓励区属国有企业对自有房产向中小微企业出租的,提供至少1个月的减、免租;减、免租部分由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补贴。
支持各街道、镇参照执行。
三、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产业扶持力度
对符合各产业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在一季度内优先予以兑付,并进一步扩大政策受益面,用于缓解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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