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等业务便捷服务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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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普陀出台《普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措施》——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技术进出口、软件出口等业务便捷服务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在今年一季度兑付2019年政策性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可继续申请先行兑付2020年度一季度政策性扶持资金,以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二、实施主体

  区商务委

  三、服务方式

  1、支持对象

  ——注册在普陀区的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需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

  2、支持方式与标准

  对于在疫情期间需要办理的业务,采取邮件等方式发送需要提交的材料,暂时不需企业提纸质材料。发挥中信保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为进口防疫物资的关键企业客户重点支持和服务。

  四、咨询电话

  普陀区商务委员会贸易发展科:

  52564588-7058、7003、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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