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稳妥做好企业复工复市复产的相关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对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措施以及市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杨浦实际,杨浦区市场监管局制定如下举措:
一、审批类
(一)优化行政审批方式。1、远程办。借助“一网通办”平台,大力提倡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远程政务办理途径,压减企业证照办理的时间和成本。对需身份确认的事项,尽可能纳入“登记注册身份验证”等远程身份验证平台,减少企业线下跑动。广告发布登记、广告发布变更登记、广告发布注销登记可通过“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提交申请材料。2、错峰办。确需线下办理的企业,倡导网上预约。完善细化事项办理预约系统,引导企业错峰办理,减少现场等候时间,避免大厅人流聚集。3、延期办。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未能按时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换证导致许可证书过期的生产企业,可办理许可证延期,待疫情解除后再行提交延期申请;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至疫情解除。4、应急办。对涉及防疫用品经营的企业,开启优先通道,营业执照当场办结;涉及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增加防疫急需项目的,在出具承诺的前提下提供应急审批,免于现场核查,实施“先证后查”。
(二)简化检测机构资质认定。1、开通绿色通道。对本区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的涉及疫情防控检测能力的资质认定许可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即到即办。2、鼓励自我承诺。检验检测机构可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办事平台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进行办理能力扩项、场所变更等资质认定许可事项,网上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天即予以发证,书面材料在后续检查时再一并提供。3、实行形式审查。疫情期间,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复查换证延续有效期的,若申请事项无实质变化的,资质认定管理部门简化审批,采取形式审查方式,直接予以延续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对于上一许可周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且未列入失信名单的检验检测机构,后续不再补充实施现场评审;对于上一许可周期内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待疫情解除后适时补充实施现场评审。
(三)简化特种设备评审和维保。1、鼓励免评换证。疫情期间,暂停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的现场鉴定评审工作,待疫情解除后恢复。符合条件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鼓励采用自我声明承诺的方式免评审换证。2、延长维保周期。在协商一致和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适当调整或延长电梯现场维保周期、简化维保项目,鼓励通过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施电梯的在线监测、检查、维护等工作。
二、服务类
(四)开通专利优先审查通道。在市知识产权局和区领导的支持下,在杨浦设立全市首家在区设立的专利优先审查服务点,届时杨浦区内重点鼓励产业企业在疫情期间可在“家门口”享受专利优先审查优质服务,大大提高专利申请审查效率。同时,对专利的资助项目,实行网上申报。
(五)推荐集中供餐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为解决复工企业员工就餐困难问题,向社会推荐15家具备资质的集中供餐单位,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通过订购盒饭的方式解决员工就餐。
(六)提供上门校准服务。对有测温仪校正需求的复工企业,区市场监管局将协调专人上门提供校准服务。
三、监管类
(七)督促改进食品销售模式。为防止交叉感染,不让食品销售成为新的污染源,要求超市卖场在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时采取加盖或非敞开式容器盛放,对面包房等经营单位,在疫情期间取消顾客自选食品方式,改为由店员根据顾客需求帮助选取、包装食品,同时倡导“裸装”食品包装之后再上架销售。
(八)灵活管理药品零售模式。1、优化药品零售企业营业方式。对于由于疫情原因,申请开小窗口营业的企业,电子版微信上传备案信息,承诺药学人员在岗,即可小窗口营业。2、延长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有效期。在本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后有效期届满,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暂时无法重新进行健康检查的,其健康证明视为继续有效。视为有效的期限为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之日起90日内(含第90天)。
(九)快速处置消费投诉举报。对与涉疫情防控相关的投诉举报,第一时间介入,快速调解处置,满足消费者合法合理诉求,同时引导消费者科学防护、依法理性维权。
(十)审慎管理异常经营名录。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同时,对在国家开展整治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产品专项行动中被行政处罚的企业,将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