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援企稳岗区级补贴操作细则》

发布日期: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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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扶持对象

  符合2020年上海市失业保险返还申请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

  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本市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将裁员率条件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对于2019年底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二、扶持标准

  对符合2020年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要求的企业,在市返还50%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区财政再补贴50%。

  三、申请方式

  申请有“网上自助”和“现场办理”两种申请方式:

  有“法人一证通”的申请单位,采用“网上自助”申请方式。

  无“法人一证通”的申请单位,可申请取得“法人一证通”后办理,也可至区就业促进中心现场办理。

  四、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用人单位应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申请当年的补贴,未及时申请而逾期的补贴不予发放。

  五、审核发放

  区就业促进中心负责对已成功申请2020年上海市失业保险返还的单位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于次月委托银行将返还后剩余部分的50%划入申请单位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对审核不通过的单位及时告知原因。

  六、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补贴金额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对申请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等违规享受补贴的情况,一经发现应按规定追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申请单位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

  本操作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本操作细则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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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什么是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

  A

  国家为激励用人单位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失业风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将上年度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部分返还给企业(以下简称“稳岗返还”)。

  Q

  闵行区加大援企稳岗区级财政补贴目的是什么?

  A

  主要目的是全力支持我区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响而生产遇到困难的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区财政将在市级稳岗返还的基础上再安排资金对闵行区企业进行补贴。

  Q

  申请区级财政补贴的条件是什么?

  A

  申请对象为符合2020年上海市稳岗返还申请条件的本区企业、民办非企业或社会团体(非机关、事业单位)。

  (一)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本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参加本市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本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可申请享受企业稳岗返还(2019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6%)。

  (二)对受疫情影响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放宽至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19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三)对2019年底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20%。

  中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相关标准确定。

  Q

  区级财政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A

  对符合2020年上海市稳岗返还要求的本区企业,在市返还50%的基础上,剩余部分区财政再补贴50%。

  Q

  如何申请区级财政补贴?

  A

  区级财政补贴通过市级操作平台申请,主要有“网上自助”和“现场办理”两种申请方式:

  (一)有“法人一证通”的申请企业,采用“网上自助”申请方式。详见:“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网上自助申请操作指南”(附件一)

  (二)无“法人一证通”的申请企业,可申请取得“法人一证通”后办理,也可至区就业促进中心现场办理。详见:“上海市稳岗返还现场办理申请操作指南”(附件二)

  咨询电话:33885618,33885739

  Q

  何时可以申请?

  A

  申请时间:2020年3~12月的每月5日~25日,未及时而逾期的补贴不予申请。

  Q

  如何确定区级财政补贴申请对象?

  A

  对已成功申请上海市稳岗返还的本区企业,区就业促进中心将在申请当月通过市级平台和社保数据对其进行区级补贴资格审核。

  Q

  申请单位名单是否公示?

  A

  补贴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名单次月上旬在闵行区门户网站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有异议,可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名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Q

  对审核情况有异议如何处理?

  A

  审核不通过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及时向申请单位告知原因。对审核有异议,申请单位应填写《闵行区稳岗返还财政补贴审核表》(附件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核,由区就业促进中心将异议处理结果告知申请单位。

  Q

  区级财政补贴何时发放?

  A

  补贴名单公示当月,区就业促进中心将委托银行把补贴资金划入申请企业的社会保险缴费账户。

  上海市稳岗返还网上自助申请操作指南

  1、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企业自助经办平台:

  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

  插入“法人一证通”KEY,输入登陆密码。

  2、依次点击“劳动就业”--“失业保险”--“企业稳岗补贴”--“补贴申请”。

  3、如单位不符合申请条件,界面则提示相关信息,如“裁员率不符”或“未确认申请信息或未作申请承诺”等。

  4、界面没有不符合条件的提示,则可以确认申请信息(其中“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三项可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并勾选承诺信息后,点击“提交”,即为申请通过。

  上海市稳岗返还现场办理申请操作指南

  携带以下材料,到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办理:

  1、《上海市稳岗返还申请审核表》(表样如下,下载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的“表格下载-社会保险”栏或“便民服务-便民提示”栏),填写申请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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