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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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崇明区支持和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20条措施》《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法律服务保障支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我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支撑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以法律服务保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应急公共法律服务机制,为企业提供多渠道法律服务

  1.开设疫情防控应急法律服务专属通道。通过电话、网络及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综合运用公证、调解等服务途径,及时回应涉疫情企业反映的问题,对涉疫情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帮助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克服困难。

  2.畅通线上服务快捷通道。发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上海法网、上海法网app等线上服务优势,为企业及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咨询。利用“一网通办”、“智慧公证”等网络平台,及时为企业办理网上行政审批和公证事项。

  3.建立现场服务预约通道。优先使用“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等方式办理公证等法律服务事项。对确需现场办理的业务,采取电话或网络预约制,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汇集,提高服务效率。

  4.加大线上办理的推广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等媒介,持续加大对我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法律服务机构线上服务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通过远程方式寻求法律服务,推动“不见面”也能“办成事”。

  二、建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为企业发展提供多方位法律指引

  5.加强共性法律服务需求沟通协作。根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服务机构以及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反映的纠纷问题,系统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法律服务的需求,及时向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和相关执法部门通报信息,加强涉疫情法律服务的业务协作和执法协调。

  6.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专业指导。组织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士深入研究企业提出的涉疫情法律问题。就企业普遍关心的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的法律适用、合同履行障碍造成的法律后果等问题,为企业提供专业权威、快捷方便的指引。

  7.加强重大法律问题的宣传引导。利用各级宣传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权威信息及相关法律问题解读,确保企业信息获取渠道畅通,坚定抗疫情、渡难关的信心。

  三、建立专业法律服务力量参与机制,为企业平稳过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8.组建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队。组建以律师、公证员等专业力量为主体的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务团,发挥专业优势,就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的企业合规、合同履行、风险防范等法律问题,开展针对性指导解答,提供法律服务。

  9.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专业服务。发动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积极参与涉疫情企业的劳动争议等各类矛盾调解,鼓励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通提前预约渠道,为企业提供便利,依法支持和配合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四、建立公益法律服务机制,努力减轻疫情对企业发展影响

  10.鼓励公证机构开展公益公证服务。优先为本区受疫情影响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公证服务咨询,依法办理不可抗力相关公证事项,鼓励公证机构为防疫重点企业减免相关事项的公证服务费用。

  11.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律师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等活动,鼓励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中小企业和为疫情防控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定向提供免费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顺延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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