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本市质监部门对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情况 2008-10-15
字号:

  在10月15日举行的市政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市质监局副局长郑光辉介绍了本市质监部门对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情况。

  郑光辉说,“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总体部署,在第一时间启动了特别重大食品生产突发事件(Ⅰ级事件)应急响应,对本市所有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对乳制品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普查。

  一、问题奶粉调查处置情况

  获悉婴幼儿奶粉被三聚氰胺污染后,本市质量技监部门于9月10日至14日对本市6个区县的20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相关产品和原料抽样检测。抽检中发现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和上海宝安力乳品有限公司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中检出三聚氰胺,立即责令2家企业停止生产经营,封存了所有库存产品和原料,并报国家质检总局。9月16日,国家质检总局确认并发布了上述2家企业的抽检结果。经过检测,上述2家企业使用的原料奶粉中均含有三聚氰胺,检查中未发现在生产过程中添加三聚氰胺的情况。质监部门清查了上述2家企业含有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销售流向,责令企业派出工作人员赴有关省市组织问题奶粉召回,并派出监管人员全程监督企业召回所有问题产品,确保本市生产企业生产的问题产品不再在市场上流通。截止到9月底,上述2家企业的问题奶粉召回工作已基本完成,上海熊猫乳品有限公司已召回婴幼儿配方奶粉9.23吨,占应召回总数的90%;上海宝安力乳品有限公司已召回婴幼儿配方奶粉154.8公斤,占应召回总数的96%。

  二、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情况

  根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要求,质监部门从9月17日起派出监管人员到本市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实施驻厂监管。在驻厂监管过程中,对本市乳制品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实施批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对产品的生产过程实施全程监控,绝不允许添加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对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在出厂前批批检验,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出厂。10月7日起,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文件精神,对乳制品原料在监督企业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检,对乳制品产品仍然实施批批检验,确保本市生产的乳制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不受三聚氰胺污染。

  截止到10月14日,全市质量技监部门共出动驻厂监管人员1640人次,抽检乳制品原料3090批次,对3789批次乳制品产品实施了批批检验,已有3777批次21886吨乳制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从9月24日起,每天将质量技监部门检验合格的乳制品产品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和上海东方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对外公布,树立市民对乳制品的消费信心。

  为了确保驻厂监管措施落实到位,本市质监部门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监管人员随时待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授权检测机构24小时不间断检测,保证乳制品企业正常生产,确保市场供应。同时,派出了4个工作组,到涉及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浦东、闵行、松江、奉贤、青浦和嘉定等6个区检查指导乳制品企业专项监管工作。

  三、含乳食品生产企业检查情况

  本市使用乳制品为原料的含乳食品生产企业共375家,分布于本市19个区县,主要生产糕点、糖果、饮料、冷饮等产品。为了确保本市使用乳制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不受三聚氰胺污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质监部门于9月29日起组织对全市所有使用乳制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要求企业对所有库存的乳制品原料进行清查,并登记备案,对不能提供三聚氰胺未检出证明的乳制品原料,必须经检验确定未检出三聚氰胺后方可投入使用。截止到10月14日,全市质量技监部门共出动987人次,检查乳制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500家次。

  通过专项检查,所有使用乳制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都对采购的乳制品原料进行了全面清查,进一步完善了原材料及半成品进厂检验、生产过程质量责任、出厂产品检验等制度。同时,企业都签订了承诺书,保证投入使用的乳制品原料不受三聚氰胺污染,一旦发现销售成品受三聚氰胺污染将立即召回,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责任。

  针对外电反映的“大白兔奶糖”检出三聚氰胺的情况,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已主动下架、召回、封存所有9月18日前生产的奶糖产品。应光明食品集团和冠生园(集团)有限公司的请求,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质监部门于9月28日向本市冠生园(集团)的2家“大白兔奶糖”生产企业派出了督查员,监督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把住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等重点环节,确保“大白兔奶糖”原料不受三聚氰胺污染,成品批批检验合格后出厂。截止到2008年10月14日,已有89批次1027吨大白兔奶糖经批批检验合格,将于16日起陆续投放市场。

  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发布了《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公布了乳制品及含乳食品中三聚氰胺临时管理限量值。下一步,质监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的驻厂监管,本市乳制品企业生产的所有乳制品必须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才能出厂销售。根据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质监部门将对乳制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为从非常态的驻厂监管模式向常态监管模式转变奠定基础。同时,将组织对本市所有使用乳制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监督企业把好原料进厂关,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确保本市生产的含乳食品不受三聚氰胺污染,确保市民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分享:
读屏专用
声音开关
语速
阅读方式
配色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十字线
大字幕
快捷方式
重置
固定
说明
退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