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陀区幼儿入园网上报名操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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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陀区幼儿入园网上报名工作于5月9日启动,至5月31日结束,请广大适龄幼儿家长积极配合。

一、报名对象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小班)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出生(托班)(仅限部分有条件招生的公办幼儿园及民办幼儿园招收托班,具体以幼儿园公布的招生通告为准)

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中班)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大班)

身体健康、智力正常、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并符合“2024年幼儿入园网上报名分类要求”其中之一的适龄幼儿。

(一)公办幼儿园

类别

条件

幼儿户籍

分类要求(多条件时须同时满足)

1

本区户籍

①幼儿具有本区户籍;

②户口簿上户主为幼儿本人或与幼儿是亲属关系。

2

本市但非本区户籍

①幼儿具有本市但非本区户籍;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在本区租住政府保障性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为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

③适龄幼儿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3

非本市户籍

(满120分)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居住证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即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通知书上同住子女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申请入园幼儿一致);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 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适龄幼儿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证件上居住地址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地址一致。

(不满120分)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 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缴纳一年内(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有关政策允许补缴的除外)的社会保险记录单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④适龄幼儿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父母一方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相一致。

备注:

①学额有空余的公办幼儿园,根据(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和适龄幼儿本人所持的相关证明材料,以社保缴纳年限、购房年限、租赁年限等因素进行排序,视幼儿园空余学额情况有限安排幼儿入园,额满即止。

②未能安排进入公办幼儿园的幼儿,可自行选择民办幼儿园入园。

港澳台居民、

外国国籍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即《上海市居住证》B证);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适龄幼儿须持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国籍所在国《护照》。

(二)民办幼儿园

类别

条件

 

幼儿户籍

分类要求(多条件时须同时满足)

 

1

本区户籍

幼儿具有本区户籍;

 

2

本市但非本区户籍

①幼儿具有本市但非本区户籍;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在本区租住政府保障性的廉租房、公租房,承租人为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 ;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适龄幼儿持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

 

3

非本市户籍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

②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 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③适龄幼儿须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且证件上居住地址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上地址一致。

港澳

台居民、

外国国籍

①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具有本区户籍;或持有本区居住类房产证件;或持有本区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②适龄幼儿须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期内国籍所在国《护照》。

备注:

1.  《上海市居住证》的申办、发放、使用以及积分申请等事宜,请按《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执行。

2.  幼儿户籍迁入本区时间,以各幼儿园招生简章发布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网址

(一)小班。

电脑用户:网址https://zwdt.sh.gov.cn

手机用户:“随申办”移动端

(二)托班、中班、大班。

电脑用户:登录网址https://xqjybm.pte.sh.cn

手机用户:扫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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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流程

(一)小班。

1.登录系统。家长访问“一网通办”网站首页“2024年适龄幼儿入园”特色专栏(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s://zwdt.sh.gov.cn  凭“一网通办”个人注册的账号可直接登录“报名系统”,选择“各区报名”进入“普陀区幼儿报名入口”。

2.幼儿报名。点击“报名”进入家长操作界面,完善幼儿及监护人的基本信息,白色为必填和可更改项,灰色为不可更改项。完成信息填报,为幼儿选择一所户籍地或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或根据需求选择一所民办幼儿园申请入园(注:一名幼儿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幼儿园或一所民办幼儿园,不能同时填报2所及以上幼儿园,请谨慎选择,一旦提交,无法自行修改)。

3.接收录取短信。家长完成报名后,经对应的幼儿园线上验证审核,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家长,将在6月20日以短信形式收到录取通知。

4.新生入园报到。报到日期为6月29日至6月30日,具体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二)托班、中班、大班。

1.注册登录。家长访问“普陀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https://xqjybm.pte.sh.cn  先注册,再登录“报名系统”。

2.完善信息。点击系统菜单中“完善信息”选项进入家长操作界面,家长依次填写有关基本信息,白色为必填和可更改项,灰色为不可更改项。信息保存后,如需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可再次点击系统菜单中“完善信息”选项进行修改。(注:仅网上报名阶段2024年5月9日-5月31日可修改)

3.幼儿报名。家长点击系统菜单中“报名”选项,为幼儿选择一所户籍地或居住地对应的公办幼儿园,或根据需求选择一所民办幼儿园申请入园(注:一名幼儿只能申请一所公办幼儿园或一所民办幼儿园,不能同时填报2所及以上幼儿园,请谨慎选择)。

4.接收录取短信。家长完成报名后,经对应的幼儿园线上验证审核,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家长,将在6月20日以短信形式收到录取通知。

5.新生入园报到。报到日期为6月29日至6月30日,具体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小班。

1.家长完成幼儿报名填写后,系统将进行二次确认,请家长仔细核对信息表内容准确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一旦确认提交,家长将无法自行操作修改。若特殊情况确需修改,请致电报名园所的招生老师,由负责招生的老师退回报名信息后,家长方可重新编辑提交(注:仅网上报名阶段2024年5月9日-5月31日可退回修改)(招生老师联系方式查询网址:https://www.shpt.gov.cn/jyj/bkzs-xqjy/20240415/941808.html)。

2.遇特殊情况需在报名时特别说明的,如:领养子女、特殊幼儿等,可在信息填报页面下方“备注”栏,填写相关文字说明,也可在任意上传照片界面,添加证明材料的照片加以佐证(同一类型证件可以上传多图,家长将鼠标放置于已上传的图片画框中,点击“继续上传”即可添加)。

(二)托班、中班、大班。

家长请保存注册时的手机号码和密码,该手机号码即为“普陀区幼儿入园报名系统”登录的账号,如忘记密码,可在登录界面点击“忘记密码”按钮,系统会验证家长注册手机号后进行密码重置。

(三)其他。

1.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当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生数时,各幼儿园根据适龄幼儿入户年限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排序在前的优先对口入园,未能对口入园的幼儿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然后根据登记入园人数和幼儿园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适龄幼儿和积分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入园。再根据(法定监护人)父母一方和适龄幼儿本人所持的相关证明材料,视学额情况,有限安排非本市户籍且积分未达到《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值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额满即止。

2.公、民办幼儿园于6月20日完成网上招录并发送录取短信。1名幼儿只能收到一所幼儿园的录取通知,一经录取不能变更。

3.具体招生意见详见《2024年普陀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普陀教育网、上海普陀教育及各园微信公众号)。

4.普陀学前教育招生咨询电话:13564790097、1356478981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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