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山区委办公室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金山区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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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工业区党委(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区级机关,各人民

团体,各区属单位:

《金山区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金山区委办公室

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日

金山区关于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金山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根据《金山区关于落实转型新发展塑造新形象要求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金山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

(一)文旅领军人才

1.全国范围内不同行业、不同艺术门类、不同专业领域的名家名人;

2.被选聘为金山区首席研究馆员及获评“金山文旅杰出人物”“金山文旅英才”等荣誉的专家型人才;

3.落地金山且具有文旅产业带动性、突破性、填补性的重点文旅企业或管理、运营、服务重点文旅项目的高层次人才。

(二)文旅菁英人才

1.被选聘为金山区首席馆员、预备首席馆员及获评“金山文旅新秀”等荣誉的文旅骨干人才;

2.落地金山且从事文化旅游创意转化、文化内容生产、文化旅游策划服务、文化旅游产品培育设计营销的文旅青年创客。

(三)文旅骨干人才

1.金山农民画师等特色文旅人才;

2.在本区注册并经营的文化和旅游企业新入职人员;

3.基层文化团队及其文艺辅导员。

二、激励举措

(一)资金扶持

1.文旅领军人才。每年扶持10位左右名家名人来金建立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名家名人工作室”,每个工作室每年给予10-30万元资金扶持。每三年选聘一次首席研究馆员,聘期为三年,聘期内每年给予每人4万元人才补贴。每五年评选不超过3位“金山文旅杰出人物”、5位“金山文旅英才”,分别给予每人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人才补贴。每年扶持不超过10位高层次文旅产业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人才补贴,每人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

2.文旅菁英人才。每三年选聘一次首席馆员、预备首席馆员,聘期为三年,聘期内每年分别给予每人2万元、1万元人才补贴。每两年评选5位“金山文旅新秀”,给予每人1万元一次性人才补贴。每年扶持文旅青年创客5人,综合创业情况等给予每人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人才补贴,同一对象三年内不重复补贴。

3.文旅骨干人才。对金山农民画师等特色文旅人才,综合年龄、作品及贡献等情况,每年给予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人才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有关企业新入职人员择优50人给予人才补贴,按照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学历学位水平,分别给予毕业生每人每年1.2万元、1.8万元、2.4万元补贴。开展全区文化团队评估定级和指导员及其辅导团队评选,每年给予每支文化团队最高8000元、每名文艺指导员最高1万元的资金扶持。

4.一次性奖励。对区内从事文学艺术创作和研究,作品获省(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文旅人才,给予一次性最高25万元的奖励;对虽未获奖或暂未获奖,但具有社会价值,并引起广泛关注的原创作品,给予一次性最高1万元的奖励。对金山农民画画师创作精品并举办个人画展或联合办展的,给予一次性最高3万元的奖励。

(二)配套支持

1.安居扶持。对符合《金山区关于人才安居的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文旅人才,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享受租房补贴,或申请购房补贴。

2.服务保障。对符合《金山区关于高层次人才服务的实施办法》相关条件的文旅人才,提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文体休闲、住房保障、健康医疗、生活服务(含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六类人才服务。

三、其他

1.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期三年。

2.本实施办法由金山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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