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奉贤区人才安居物业免租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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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奉贤区人才安居物业免租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各区属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政策体系,加大对人才的吸引力,降低成长性青年人才居住成本,制定《奉贤区人才安居物业免租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

上海市奉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奉贤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6月15日

奉贤区人才安居物业免租实施意见

  一、实施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安居保障政策体系,加大对人才的吸引力,降低成长性青年人才居住成本,为人才汇聚和实现价值创造更好的安居、宜居条件和就业、创业环境,加快推进“四叶草”工程,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发展,成为海内外人才近悦远来、实现梦想之地。

 二、实施原则

  (一)聚焦产业

  围绕全市“十四五”期间重点打造的“3+6”新型产业体系,聚焦本区美丽健康、智能制造、新材料、数字经济等重点优势产业领域和东方美谷、未来空间、数字江海等重点区域战略发展,加大对相关产业人才的支持力度,促进产业深化发展。

  (二)聚焦新城

  立足奉贤新城发展机遇,着眼打造“独立、无边界、遇见未见”的未来之城,结合新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定位和引才需要,进一步巩固和优化各项人才政策。

  (三)聚焦新青年

  聚焦海内外优秀人才和新青年,加大对成长性青年人才支持力度,降低成长性青年人才阶段性居住成本,有序扩大人才租房受益面,进一步增强人才获得感。

  三、政策措施

  1.申请本区物业免租政策的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奉贤无房(已婚家庭包括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

  (2)在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或投资创业;

  (3)社保及个税落在本区;

  (4)入住本区区级人才公寓。

  具备上述条件的人才,按以下对应条件享受物业免租政策:

  (1)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者、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者,首次申请时年龄在30周岁以下,住房租金减免部分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者、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者,首次申请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住房租金减免部分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3)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者,首次申请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住房租金减免部分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

  经人才相关部门认定,可以为奉贤区做出特殊贡献、具有特别影响的人才,或取得重大荣誉、具有重大声誉的高层次人才,视实际情况享受租金减免政策。

  2.以上免租新政与《奉贤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共建共享”政策举措的实施细则〉等10项细则的通知》等文件中的租房补贴政策不可同时享受,且人才应未享受奉贤区人才购房优惠政策。

  3.免租政策自申请人申请获批后次月开始生效,同步设置评估退出机制,免租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已享受过奉贤区人才租房补贴政策的,免租期限需扣除已享受租房补贴月份。

  4.为满足部分不在奉贤工作和生活,但为奉贤作出特殊杰出贡献的领军、领袖、领航企业和青年才俊提供多样化、高品质居住条件,可提供在市中心知名商圈、知名商务区、高品质住宅小区等地理位置优越区域的房源或海湾旅游区别墅型人才安居住房,免租免息、“拎包入住”。

  四、职责分工

  (一)区委组织部主要负责全区人才安居物业免租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区房管局负责人才安居房源筹措供应。

  (三)区人社局负责指导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开展人才资格认定、审核工作。

  (四)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相关工作。

  五、其他

  本意见自2022年7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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