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卫健委关于转发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等“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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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等“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即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等“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的通知》就本市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联系人制度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本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的通知》(沪卫计家庭(2016]8号)要求,建立和完善街道、镇(乡)和村(居)委二级“双岗“联系人工作网络,为每一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落实“双岗“联系人,其中1名为街道、镇(乡)联系人,1名为村(居)委联系人。联系人可由计生于部、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社工、志愿者、第三方

  专业服务机构人员等适合该项工作的人员担任。要建立“双岗”联系人名册,明确联系方式,及时维护更新,畅通联系渠道。联系人要切实做好联系工作,通过登门走访、电话联络、网络沟通等多种方式,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宣传政策,了解情况,反映困难或者问题,帮助排忧解难。

  二、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各区卫生健康委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签约服务重点对象,落实优先签约、优先服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街道、镇(乡)计生办负责将本辖区内全部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包括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花名册提供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告知每个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实现应签尽签。

  三、落实优先便利医疗服务

  各级医疗机构要在普通门诊挂号窗口等适当位置设置”计生特扶对象优先"的提示标志。为方便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在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获得优先便利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统一制作了《上海市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就医便利卡》(以下简称"《便利卡》",样张见附件2)。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在本市各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诊时,凭《便利卡》享受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收费、综合诊疗等优先便利服务。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安排医务社工、志愿者等人员,为计生特别扶助对象提供就医引导、陪诊等服务。

  四、加强领导、协调和推进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级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匡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三个全覆盖”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迅速部署,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专项行动的调研指导,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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