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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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报主体

  注册地(或办公地)及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仲裁机构、境外仲裁业务机构、公证处、司法鉴定机构、商事调解组织等法律服务机构。

  二、材料清单

  1、《浦东新区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补贴申请表》(在线填报)。

  2、申请机构执业许可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3、人才身份证明材料(中国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的境外身份证明材料)。

  4、人才的法律类资质证明或执业证明。

  5、参加法律类学位学历教育、非学位学历培训的证书或证明(境外取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附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非学历学位培训的机构资质证明。

  7、人才与所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人才派遣的由所在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相关合同及情况说明)。

  8、缴费凭证。

  三、相关说明

  1、学位学历教育证书或非学位学历教育培训结业证明须为2023年1月1日后取得的。参加浦东法律服务机构工作前取得的学位学历教育证书或非学位学历教育培训结业证明不适用本政策。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不适用本政策。

  2、人才学历学位教育须为法律类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就读学校参考标准:国内高校参考五年内教育部法学类学科评估,评估结果为B+以上的高校;国外高校参考当年度上海市人社局留学生落户高校名单。

  3、申报材料须通过政策平台线上提交,外文材料须附翻译件。全部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初审通过以后,至线下受理点进行原件核对。

  4、申报机构及人才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如已获得补贴的,相关部门有权追回补贴资金,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及追究相关责任人或单位法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5、补贴资金分三年按照40%、30%、30%的比例拨付,1万元以内的培训补贴一次性拨付。

  四、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平台

  浦东新区人才政策服务平台(https://rczc.pudong.gov.cn)。

  2、线下受理地址:

  成山路990号9楼浦东新区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咨询电话:3858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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