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塘桥街道重点群体稳就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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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浦东新区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浦东新区就业服务“拓岗增量”攻坚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失无业人员就业扶持,重点推动辖区户籍青年通过参加职业培训、职业见习等方式,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增强青年就业稳定性和创业成功率,努力完成年度各项就业指标。现根据本街道实际,制定2023年塘桥街道重点群体稳就业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重点服务和扶持对象

  (一)塘桥户籍失业人员中的下列对象

  1、启航青年:35周岁以下,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有积极求职意向,并进行求职登记,接受过新区或本街道“1+1+3”就业服务的人员。

  2、职业见习青年:35周岁以下,在塘桥街道职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失业人员。

  3、困难应届毕业生:已办理《劳动手册》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毕业三个月内经街道三次推荐就业,非本人原因未成功的低保家庭人员。

  4、申领失业金人员:失业1年以上,就业前处于申领失业金状态的人员。

  5、特殊就业困难人员:经市就业困难认定,不再享受市、区级各类就业补贴的失业人员。

  6、其他:35周岁以下,参加新区技能提升培训的失业人员。

  (二)创业帮扶人员

  当年度在塘桥辖区内创办创业组织(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且年度内正常开展经营的创业者。

  二、工作措施

  上述扶持对象中,当年度被单位招工录用或实行灵活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保(以上海市劳动力资源网为准),或实现自主创业(以工商登记为准)的,可分别给予一次性就业或创业扶持:

  1、实现单位招工录用: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满3个月,给予一次性就业帮扶1000元;

  2、实现灵活就业: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50%社会保险费补贴。

  3、实现青年职业见习:见习期间每月可享受交通误餐费补贴1000元/人(每月出勤天数不得少于15天);

  4、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参加浦东新区2023年青年就业能力培训项目的,根据培训机构记录的出勤情况,给予参加学员交通费补贴每人每天100元;

  5、实现自主创业:符合扶持条件的组织,经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确认,录入新区创业信息平台的,给予一次性创业帮扶1000元。

  三、申请程序

  1、符合扶持条件的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居委提出申请,填写《塘桥街道促进就业一次性扶持申请表》。

  2、居委初审后报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审核。

  3、符合扶持条件的组织,持经营者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个体户业主实名制银行卡,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报分管领导审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反馈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四、其他

  1、本方案自2023年6月1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4日期间,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参照本方案执行。

  2、上述扶持资金从街道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件:

  1.塘桥街道促进就业一次性扶持申请表

  2.塘桥街道实现自主创业一次性扶持申请表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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