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教育局《静安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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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教育局《静安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区政府审核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静安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关心0到3岁婴幼儿的成长就是在关心最柔软的群体,办好婴幼儿托育服务事业关乎千万家庭幸福。作为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首批五个试点区之一,静安区凝心聚力,以公益普惠的托幼一体幼儿园建设为主导,鼓励多方参与,不断完善托育服务体系。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对照《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沪府办发〔2020〕6号),围绕未来三年上海托育服务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区域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根据上海“幼有善育”工作推进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建设和发展区域多层次、多元化、多样态、有质量的托育服务,构建完善以公益普惠的托幼一体幼儿园为主导的托育服务体系,促进婴幼儿健康快乐成长,打造静安民生幸福标杆。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立足静安教育国际化、现代化高位发展定位,立体式构建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打造具有静安品质的“幼有善育”工程。不断拓展区域优质托育服务资源,构建完善以托幼一体为主体、社区普惠性托育点全覆盖、多元托育服务做补充的托育资源供给体系;持续加强部门协同、街镇共治、行业自律的管理体系建设;努力打造结构合理、规范执业、素质优良的托育服务队伍体系;整体提升区域托育服务及科学育儿质量,携手区域内0-3岁散居儿童家庭,开展“4+N协商共育”系列行动,不断完善教养医结合、多形式、高质量科学育儿质量保障体系,共同呵护最柔软的群体。

  (二)发展要求

  1.大力拓展托育资源供给。坚持以托幼一体化为主方向,通过新建、改扩建、迁建与公建配套幼儿园、挖潜扩班等方式,落实“两个必开”,实现“两个超过”:即新建公建配套园所必开托班、能挖潜扩班的园所必开托班;到2023年,确保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超过55%,公办托幼一体幼儿园全覆盖的街镇超过三分之一,街镇普惠性托育点实现全覆盖。每个街镇配备1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建设各类托育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家庭多元化的入托需求。建成一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实现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街镇全覆盖。

  2.持续加强托育规范共治。依托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机制,加强部门合力协同、街镇联动共治,促进托育服务机构规范有序运行。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每年开展对各项托育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各相关部门、各街镇要依据市级文件规定的有关精神及职能范围,每月对区域内托育机构安全防控和卫生保健等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指导,每年对每个机构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推进本区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创建一批区示范性托育机构。各街镇发挥社区网格化管理的优势,精准排摸写字楼宇、商业广场、高新园区、居民小区等场所开设托育机构的情况,加强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监督管理。推动各托育机构增强行业自律意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从业人员师德师风建设,保障婴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3.悉心培育托育专业队伍。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培育一支富有爱心、规范执业、素质优良的专业化从业人员队伍。严格把关新入职从业人员思想品德核查和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排查,将品行表现作为准入的首要条件。落实本市托育从业人员入职审核与执业资格年审要求,确保持证上岗率达100%,确保托育从业人员每年完成不低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和不少于 40 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推进专业师资蓄能行动,深化0-3岁婴幼儿托育研究,架构“区域—托幼一体园所—托育机构三级开放式”研训机制。以园为本开展职后培训,鼓励托幼一体园所设立托幼衔接的园本化研究课题,通过课题研究,培养一批专业骨干教师,彰显办园特色。多渠道培训敬业、专业的“三大员”队伍,提升托育服务后勤保障质量。

  4.整体提升科学育儿水平。携手区域内0-3岁散居儿童家庭,开展“4+N协商共育”系列行动。以儿童动作与习惯、情感与社会、认知与探索、语言与沟通四大领域成长发展为关注点,实施N项科学育儿系列行动,包括“婴幼儿成长发展行动”“家庭育儿指导行动”“部门联动服务行动”等,形成政府、家庭、社会协商共育的良性格局,共同呵护最柔软的群体。充分发挥区内早教指导中心指导功能,立足实践,深化研究,物化成果,为提升区域家庭教养科学水平提供支撑。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每年至少举办1场区级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的线下指导服务,线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托幼一体化主体方向,拓展托育资源多元供给

  1.在科学预测托育服务需求基础上,坚持托幼一体幼儿园为主体的发展方向,不断增加普惠性托育资源的供给总量。合理设点布局,每年在新建园和有条件的公办园新增 2-3个公办托班。通过减免房租等政策扶持,积极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2.根据各街镇不同的学前资源特点、人口分布、托育需求、办园成本等因素,部门合力保障,为各街镇普惠性托育点运行提供支持。

  3.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举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满足个性化的托育需求。

  (二)加强托育行业联动共治,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发展

  1.落实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要求,完善区域托育服务指导中心建设,理顺机制、体制,充分发挥管理、指导功能,进一步修订完善《静安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申办指南》,编写《静安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办理咨询百问百答》,加强部门沟通,优化托育机构运营环境,提升服务品质。

  2.落实托育机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促进托育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育儿观,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对各托育机构定期开展安全工作培训与检查;做好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演练,保障婴幼儿生命健康与安全。

  3.加强托育机构过程性监管。发挥各街镇网格化管理作用,加强对园区、物业等出租、出借举办托育机构的源头监管。完善区、街镇二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横向协同,加大对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检查发现、归口受理、分派协调、违法查处等各环节处置效率,提升案件处置的有效结案率,促进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4.引导托育机构成立行业自治协会,增强行业自律意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安全、卫生、从业人员资质等常态化监督。进一步完善区域“托育机构远程视频监控平台”建设,依托大数据支撑下的智能化监管系统,实现托育机构可视化、可追溯的全程运营监管。

  (三)深化托育人员专业培养,打造素质优良托育队伍

  1.队伍建设,以德为先。将师德品行作为托育服务从业的首要条件,严格落实本市托育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弘扬托育服务从业者积极进取、爱岗敬业、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打造一支富有爱心、规范执业、素质优良的托育从业者队伍。

  2.师资培养,按需贯通。依托上海市开放大学、区域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上海市静安区妇幼保健所等专业机构,为育婴、保育、保健及托幼管理等托育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持证上岗。贯通职前职后培养,定期为托育从业人员提供综合技能、职业道德教育等专业培训。多渠道多平台按需培养,满足不同层次教师专业发展需求。

  3.专业聚焦,提升内涵。建立托育从业人员专业成长档案,有目的有计划实施人才储备及培养研究。建立课程资源库,架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从业人员培养、培训体系。鼓励园本、特色研究,整合教科研力量,加强课题引领,为区域提供经验样板。

  (四)关注儿童成长四大领域,开展协商共育系列行动

  1.携手区域内0-3岁散居儿童家庭,开展婴幼儿成长发展行动。全面关注婴幼儿成长发展,为散居儿童家庭提供多形式、全覆盖、多维度的专业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在全区多个幼儿园设立亲子互动指导点,开展科学育儿亲子互动指导,推出亲子阅读、亲子运动、亲子游戏等特色体验项目,实施婴幼儿发展过程性观测与评估指导,为有需求的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免费的线下亲子互动指导活动。

  2.加强育儿指导的专业化程度,推进家庭育儿指导行动。充分发挥区域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早期教育指导研究中心和早期教育指导中心的各自优势,依托信息技术融合,推出线上育儿课堂。研究构建一套分月龄、渐进式,融合教育、医学、心理三大领域,内容涵盖生活照料、科学喂养、健康心理、身体发育、动作发展等方面的早教课程。基于研究成果,编著家长易懂、易学、易操作的亲子育儿书籍,不断提升婴幼儿家庭带养水平。深化科研课题推进,创设支持托班婴幼儿发展的教养环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与做法。

  3.深化教养医结合,构建部门联动、植根社区、面向家庭的育儿服务新形态。依托覆盖全区各街镇的科学育儿指导站,通过“进社区、进园区、进楼宇、进场馆、进家庭”的“五进”模式,为区域内常住人口0-3岁散居婴幼儿家庭提供免费、多元、专业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建成一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为婴幼儿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全面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认识儿童早期发展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到2023年实现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街镇全覆盖,构建科学育儿服务与家庭间的桥梁纽带。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联席会议组织领导

  强化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的组织领导职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形成部门合力。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增加资源供给,将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履职情况的考核评估指标,确保实现托育服务工作各项目标。

  (二)优化经费投入结构

  加大托育服务经费投入,强化精细管理,提升经费使用效益。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在经费、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鼓励普惠性民办托幼一体园所、社区普惠性托育机构的发展。

  (三)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扩大宣传,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支持托育服务工作。加强指导,多途径推广区内早期教育指导研究中心科研成果,多形式、全覆盖、多维度传播科学育儿理念,提升家庭带养能力。积极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氛围。

  附件:《静安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分工方案

  附件

《静安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分工方案

序号

类别

项目

具体任务

责任单位

1

坚持托幼一体化主体方向,拓展托育资源多元供给

每年在新建园和有条件的公办园新增 2-3个公办托班

实现每年在新建园和有条件的公办园新增 2-3个公办托班。到2023年,确保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占比超过55%,公办托幼一体幼儿园全覆盖的街镇超过三分之一。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2

建设多元照护服务供给体系

落实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进社区,每个街镇配备1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区妇联

3

在街镇进行儿童友好社区试点,实现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创建工作街镇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妇儿工委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妇联

4

街镇普惠性托育点实现全覆盖。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通过市场化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举办专业强、品质高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

牵头单位:区地区办、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道(镇)

5

加强托育行业联动共治,促进托育服务规范发展

加强托育机构的建设与管理

修订完善《静安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申办指南》,编写《静安区3岁以下托育机构办理咨询百问百答》,加强部门沟通,优化托育机构运营环境,提升服务品质。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

6

推进本区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工作,创建一批区示范性托育机构。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育儿观,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7

托育机构评估体系构建与信息化监管

每月对托育机构实施安全防控和卫生保健等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指导,每年对每个机构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发挥各街镇网格化管理优势,加强对园区、物业等出租、出借举办托育机构的源头监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道(镇)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8

 

形成检查发现、归口受理和分派协调、违法查处等各环节分工牵头负责、共同履职的机制。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9

引导机构依法办园,设立行业自治协会,增强行业自律意识。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

10

深化托育人员专业培养,打造素质优良托育队伍

严格各类人员准入标准审核关

严格落实本市托育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查,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对从业人员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心理健康等红线指标,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

11

完善托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提升照护人员能力

为育婴、保育、保健及托幼管理等托育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 100%。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

贯通职前职后培养,确保托育从业人员每年完成不低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和不少于 40 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

聚焦托育服务质量提升的热点、难点,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课题研究。整合教科研力量,加强课题引领,提升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4

关注儿童成长四大领域,开展协商共育系列行动

提供婴幼儿教养医结合服务

建成一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

15

探索开展教养医相结合的上门指导与社区指导服务模式,做优“好孕好育1000天”;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儿童接种场所设立游戏观察室,亲子指导室,实现街镇全覆盖。全面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项目。

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配合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

16

进一步整合资源,构建一套分月龄、渐进式,融合教育、医学、心理三大领域的早教课程。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7

携手区域内0-3岁散居儿童家庭,开展“4+N协商共育”系列行动

通过“进社区、进园区、进楼宇、进场馆、进家庭”的“五进”模式,为区域内常住人口0-3岁散居婴幼儿家庭提供免费、多元、专业的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每年至少举办1场区级线下科学育儿指导活动,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的线下指导服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

配合单位:区商务委、各街道(镇)

18

在全区多个幼儿园设立亲子互动指导点,开展科学育儿亲子互动指导。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

19

充分发挥区域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早期教育指导研究中心和早期教育指导中心的各自优势,依托信息技术融合,推出线上育儿课堂。线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配合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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