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嘉定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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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嘉定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嘉教〔2021〕17号

各民办幼儿园:

  现将《嘉定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

  2021年5月8日

嘉定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发展要求,进一步促进民办幼儿园提升规范办学、科学保教水平,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对幼儿园违规开展保教活动进行核查治理的通知》精神,结合《嘉定新城“十四五”规划建设行动方案》和嘉定教育系统实际,决定对本区民办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学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依法规范办学各项要求,落实好专项整治任务。本次整治工作以民办幼儿园办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旨在强化幼儿园依法规范办学意识,着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对办学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保障幼儿身心健康,促进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园质量,实现优质均衡发展。

  二、督查对象

  本区范围内民办幼儿园,共37所。

  三、督查重点

  (一)党建工作。核查幼儿园落实党建工作情况,幼儿园重大事项通过理事会(或董事会)决议,建立依法治校管理机制,各项制度建设完善。

  (二)硬件设施。核查幼儿园设施设备情况,现有校舍具有合法证明,生均建筑面积与户外场地面积符合相关标准,消防安全设施符合要求,为幼儿学习生活配备足够的活动室、专用活动室及独立盥洗室等设施。

  (三)安全管理。核查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到位,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安全工作职责,责任到人,落实日常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队伍建设。核查幼儿园人员配置和队伍发展情况,各岗位聘用人员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无违规用工现象。幼儿园重视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各岗位人员开展师德师风、业务培训学习,签订师德承诺书。

  (五)保教管理。核查幼儿园科学保教开展情况,教育教学目标、课程组织实施等无“小学化"倾向,符合党的教育方针,符合幼儿发展和教育规律,无传统文化糟粕或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等问题。

  (六)卫生保健。核查幼儿园保教结合工作情况,注重幼儿健康养育,幼儿膳食管理、传染病防护等工作管理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

  (七)收费管理。核查幼儿园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依据《上海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无违规收费现象,收费情况与公示内容一致,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四、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祝郁任组长,副局长赵丽鸾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督查组。

  工作小组成员:许丽华、王立毅、叶新等。

  督查组成员:王菊鲜、严美芬、谢一萍、卫红、赵冬梅、褚玉兰,各民办幼儿园责任督学,各结对民办园的公办幼儿园园长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确保落实到位。要求各民办幼儿园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幼儿园办学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务求扎实有效,确保落实到位。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督促幼儿园真抓实干、立行立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六、工作进度

  (一)自查自改阶段(5月20日前)。自4月18日区教育局召开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专题会议起,各民办幼儿园对标规范办学承诺书,全面排查幼儿园各项工作,查找问题,分析根源,制定对策,落实整改,形成整改情况书面材料。

  (二)实地督查阶段(5月下旬)。由挂牌责任督学,以及与民办三级幼儿园牵手的公办幼儿园,根据督查内容,结合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通过入园实地查看,深究问题根源,找准问题苗头,指导落实整改。

  (三)飞行督查阶段(6月上中旬)。区教育局通过飞行督查方式,重点抽检部分幼儿园,对存在问题督促整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梳理总结阶段(6月下旬)。总结工作成效,健全监管机制,加强专业指导。对在办园方向、理念、行为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幼儿园,加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园许可证,努力营造嘉定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良好环境。

  附件:

嘉定区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表(2021年)

                     幼儿园                                                                                                     

督查内容

主要观察点

问题描述

党建工作

1.依法规范办园。建立党建工作机制。幼儿园组织架构符合园所实际与发展需要,各岗位职责落实,各部门运行有效。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家委会参与园所管理,师生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实行理事会(董事会)领导下的园长负责制,理事会(董事会)机构设立符合要求,各成员职责分明。

硬件设施

3.现有校舍具有合法证明,生均建筑面积与户外场地面积符合相关标准。消防安全设施符合要求。为幼儿学习生活配备足够的活动室、专用活动室及独立盥洗室等设施。


安全管理

4.重视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第一责任人落实到位,明确各岗位、各环节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日常检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及各环节(岗位)安全职责健全,所有员工知晓,责任到人,执行到位。加强风险识别与防范,杜绝责任事故,严防一般事故。


队伍建设

5.幼儿园各岗位聘用人员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配足配齐人员,无违规用工现象。


6.重视幼儿园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各岗位人员开展师德师风、业务培训学习,与教职员工签订师德承诺书。

保教管理

7.幼儿园教育教学目标、课程设置与活动安排符合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证幼儿多样化的活动经历,以游戏为主,无“小学化”倾向;无传统文化糟粕或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等问题。


卫生保健

8.注重幼儿健康养育,保健设施配备齐全,幼儿膳食管理、传染病防护等工作管理规范。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


收费管理

9.依据《上海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收费情况与公示内容一致。经费管理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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