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教育局等12部门印发《虹口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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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加快实现“幼有善育”,促进虹口区学前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虹口区教育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了《虹口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虹口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方案》

  虹口区教育局

虹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虹口区财政局

  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虹口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虹口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虹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虹口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

  虹口区民政局

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虹口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

虹口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上海市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托幼办〔2023〕1号)相关精神和要求,整体提升本区学前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特制定本区全面建设高质量幼儿园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公平,结合国家、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工作要求,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不断扩大本区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将每一所幼儿园办成办园管理规范有序、教师队伍素质优良、保育保教质量较高、场地设备投入有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的高质量幼儿园。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自主办园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办园,实现一园一章程,健全规范合法、特色鲜明、执行有效的幼儿园章程及规章制度体系。提高幼儿园技术防范水平,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保障幼儿健康安全。优化质量监测机制,减轻幼儿园负担。尊重园所发展基础,赋予园所充分的办园自主权,发挥园所主观能动性,推动保教队伍全员参与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工作。

  (二)坚持创新实践驱动

  引导鼓励幼儿园和教师开展理论和实践创新,落实政策和资金保障支持,给予幼儿园更大的创新发展空间。幼儿园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儿童观,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主动开展创新性的保教实践和研究。

  (三)坚持幼儿发展优先

  深入落实“幼儿发展优先”的科学保教理念,开展有园所特色的幼儿发展优先行动,尊重幼儿人格尊严,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充分保护幼儿合法权益,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四)坚持区域整体提升

  聚焦解决本区学前教育质量方面的短板问题,积极提高区域整体办园水平,重点关注新建园和相对薄弱幼儿园的发展,优化区域高质量学前教育资源布局。

  三、目标任务

  以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规范幼儿园综合管理、提升队伍专业素养、优化幼儿园办园条件为抓手,聚焦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力争到2025年,整体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促进虹口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进一步满足老百姓对高质量学前教育的期盼。

  (一)区域资源布局合理

  区内公办幼儿园全部建成高质量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全部达到普通幼儿园办园标准,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积极建设高质量幼儿园,支持新建公办幼儿园高起点建成高质量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不低于8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5%,各级各类幼儿园班额达标率为100%。以紧密型学前教育集团加强区域专业力量引领,带动区域学前教育整体发展,街道集团化办园覆盖率为100%。

  (二)园所管理规范有序

  贯彻落实《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健全并有效落实幼儿园安全、卫生、人事、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幼儿园办园质量指南相关要求,不断提升幼儿园自我完善和自我评价能力。

  (三)幼儿发展态势良好

  倡导与践行“幼儿发展优先”理念,建立以幼儿为中心的课程支持系统,确保幼儿每日在园2小时户外活动的质量,丰富幼儿成长经历。开展基于大数据的幼儿身心健康监测方式,提升幼儿健康状况日常监测的全面性、科学性、准确性。加强对幼儿近视、龋齿、肥胖等主要健康问题的预防与干预。进一步推进学前融合教育,提高教师对有特殊需要幼儿的观察和支持能力。

  (四)园舍条件普遍达标

  全面优化和落实幼儿园建设标准,加强园舍修缮更新,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园舍条件。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幼儿生均建筑面积、玩教具及图书配备等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要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项目规划建设应按照国家和上海市要求,保障用地供给,在建设用地标准、建筑设计特色等方面高质量引领。已建成居住区的幼儿园及其托班未达到规划要求或者建设标准的,应当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予以补充和完善。相关用地面积要求确有困难的,应保证幼儿园设施的建筑面积符合设置标准。

  (五)队伍素质显著提高

  每所公办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高级教师,专任教师接受专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95%。各级各类幼儿园配足配齐保教队伍,形成一支敬业爱生、拼搏奉献、开拓创新的保教群体,有一批中青年保教人员发展成长为新的区级骨干和带头力量。建立优秀教师流动机制,整体提高保教队伍专业水平。

  (六)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比例不低于85%,在新建、改扩建幼儿园按照建设标准开设托班。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覆盖率为100%,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覆盖率为100%,幼儿家庭和教职员工满意度持续提高。挖掘社区优势资源,加强与社区的合作联动,拓展幼儿日常活动,丰富家园社互动形式与内容,促进幼儿园、家庭、社区合作共育机制的规范化、常态化和体系化。

  四、主要举措

  (一)强化政府主体责任

  1.加强区政府领导下的部门协作。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主体意识,依托本区托幼和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结合人口发展趋势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解决资源供给的结构性矛盾,科学统筹规划资源布局,优化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相关部门制定目标清晰、举措有力的建设实施方案、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表,明确提出分层、分类、分批的建设指标,在3年内全面完成建设。

  2.推进“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工程”。通过新建、改建、扩建以及退租还教等方式,紧密结合实际入园需求,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供给,科学核定招生计划,积极实践有效路径,多措并举改善办园条件。根据全区功能布局、土地使用等因素逐步推进幼儿园的建设工作,抓住北外滩开发的重要机遇,按照高端定位的要求新建幼儿园。对部分未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的幼儿园尽快补足缺额、补齐短板,对已达标的幼儿园继续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加大幼儿园办园条件改造升级的力度。

  (二)确立幼儿园发展主体地位

  1.制定一园一方案。以目前存量的二级幼儿园为主体,依托区域内、集团内的优质资源,在市、区专家团队指导下,制定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园本工作方案,明确建设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和具体实施项目。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开展高质量幼儿园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推进“一园一品内涵项目促进工程”。指导幼儿园聚焦户外活动2小时、幼小科学衔接、托班课程建设等维度,基于园本实际,确立“一园一品”内涵项目,聚焦重点,在科学保教基础上努力形成特色品牌。

  (三)优化队伍专业发展路径

  1.试点流动带教机制。开展流动机制试点,推进优秀园长、教师流动带教机制,鼓励优质幼儿园的优秀干部、骨干教师流动到建设园,在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向流动的干部、教师倾斜。

  2.推进“保教队伍进阶培养工程”。按照“分层分类、研修一体、自主发展、科学评价”的培养路径,依托区“五层级”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加强教师的层级化培养,搭建专业进阶的平台。依托区“青年成长营”,大力培育青年教师。继续推进市保育带头人工作室和区卫生保健中心组建设,加强专题培训和日常指导,开展专项研究,鼓励保育人员积极参与保育带头人工作室和行业技能大赛,提升保育人员的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加强教研、科研与培训相结合,搭建教师专业提升的平台,以“促进教师内生性发展”为核心,帮助幼儿园凝练适宜的园本教研制度,积累一批典型案例和实践经验。结合区域科研实际,聚焦科研素养提升,开展培训课程,培养幼儿园科研骨干。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重点关注幼儿园阶段的“双培养”工作,即把党员培养成骨干教师、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加大党员发展力度,强化幼儿园独立党支部建设。

  3.加强待遇保障。在上海行业分类调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政策框架下,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完善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机制,优化分配方案。

  (四)推进紧密型集团建设

  1.推进“优质园示范辐射工程”。发挥区域内优质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在8个街道全覆盖建立紧密型学前教育集团,将学前教育集团纳入区域整体学区、集团布局。通过结对办园、项目引领等方式,在园所管理、保教管理、保教实施、卫生保健、队伍建设、幼儿发展等方面加强交流指导,实现管理、师资、保教等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2.开展集团化办园机制研究。试点建立紧密型学前教育集团的内部治理机制、教师流动机制、联合培训机制、评价激励机制等,整体规划紧密型学前教育集团内各园的共同发展,加强高质量幼儿园建设的指导,均衡集团内各园的办园品质,进一步凸显办园特色。

  (五)加强实践项目驱动

  1.推进“幼儿健康成长培塑工程”。聚焦重点维度,深化实践研究,助力幼儿健康成长。围绕户外活动中幼儿发展的关键问题,推进“虹”脚丫“趣”户外——幼儿发展优先理念下区域幼儿园户外活动实践项目,通过内部挖潜与外部协同,充分联结社区优势资源拓展幼儿活动空间,结合数字化转型场景应用赋能,助力幼儿园从课程设置、项目安排等提高户外活动质量与成效。聚焦提升教师观察、分析与支持能力,围绕“基于观察的托班环境优化”“托班师幼互动质量提升”等主题开展内涵专题研究,积极转化成果,形成可辐射推广的经验。开发贯通幼儿园与小学的“小一步”幼小科学衔接课程任务群,开展多维度、跨学段的交流研究,及时解决入学准备教育和入学适应教育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建构家、园、校协同的幼小衔接支持体系。

  2.推进早期融合教育。发挥区特殊教育学前分中心的引领作用,优化融合教育设点布局,建立健全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申请及服务机制,依托教育部-联合国儿基会“中国融合教育推进:教师专业能力提升项目”资源,全面开展融合教育区本化、园本化培训,提高教师融合教育的意识和能力。

  (六)深化信息技术有效应用的研究

  1.加强园所基础环境建设。进一步提升校园核心网络性能,优化幼儿园网络环境,实施学校核心交换机更新计划,开展暑期修缮配套信息化项目建设,进行相关园所网络、信息化设备等升级改造,优化数字化教学基础环境。

  2.推进“幼儿园数字化赋能工程”。聚焦肥胖、近视、龋齿等体质监测指标,开展幼儿健康常态监测和特殊幼儿个案跟踪,加强对幼儿健康问题的预防和干预。继续推进“幼儿入园智慧晨检”“幼儿在园户外活动监测”“幼儿营养膳食管理”“幼儿观察评价”等数字化转型场景建设,逐步扩大学前数字化转型场景应用创新研究与实践。

  五、组织保障

  (一)统筹协调,明确职责

  将高质量幼儿园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范畴,落实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公共服务的职能。研制本区实施方案,落实年度计划及具体举措,每年向区教育领导小组汇报高质量幼儿园建设的推进情况,接受市教委对本区建设工作的全过程专业指导和验收。健全工作机制,统筹资源,保障实施方案各项目标的有效落实。各幼儿园积极参与,提升自身办园活力,切实提高保教质量。

  (二)整体推进,分步实施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树立学前教育质量的整体观、全面观,统筹规划各类幼儿园发展,不让一个幼儿园掉队。坚持脚踏实地、有序推进,成熟1所推进1所。指导幼儿园积极建立园本化的质量自评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管理行为和教育行为,以评价促质量提升,注重建设结果的质量,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感受度。

  (三)加大投入,优化配置

  按照上海教育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以及现有学前教育投入相关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切实落实支出责任,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要统筹财政教育经费安排,优化教育经费支出结构,确保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按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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