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加快推进陆家嘴金融城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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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加快推进陆家嘴金融城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浦府〔2022〕206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管理局(管委会),各直属企业,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

  现将《浦东新区加快推进陆家嘴金融城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2年12月12日

浦东新区加快推进陆家嘴金融城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全面贯彻《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现就支持陆家嘴金融城打造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核心功能区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立足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创新,依托引领区和自贸区的制度开放优势,着力推进制度型开放,助力资产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营造全球资产管理产业生态体系。发挥陆家嘴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人才和专业服务集聚优势,构建全产业链、全要素市场的资产管理产业生态。

  (三)坚持对标全球资产管理国际先进水平。借鉴全球成熟资产管理中心先进经验,博采众长,紧密联系浦东实际,建设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核心功能区。

  (四)坚持持续优化综合营商环境。发挥陆家嘴金融城“业界共治+法定机构”区域公共治理模式优势,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打造国际级、专业化的资产管理营商环境,实现集成式服务、共振式发展。

  二、发展目标

  加快集聚国际知名资产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创新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增强全球资源配置功能,将陆家嘴金融城建设成为机构集聚、人才密集、体系完整、科技应用场景丰富、国际化程度高的全球资产管理中心核心功能区。到2025年,国际行业领先的资产管理机构总量突破150家,管理资产规模实现快速增长,助力上海迈入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城市前列,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区建设。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多元化机构体系,丰富资产管理全产业链

  1.集聚各类资产管理机构

  进一步引入银行、证券、保险等持牌类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子公司,集聚各类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大力吸引资产管理规模排名全球前列、各主要国家和经济体前列、各细分领域前列的资产管理机构落户陆家嘴。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率先在陆家嘴设立独资或合资的证券、基金、理财、保险资管、养老金管理等机构,支持资产管理机构设立投资研究、销售运营、合规风控等业务平台。

  2.做强全球资产管理总部功能

  鼓励资产管理机构提升总部能级,统筹发展在岸业务和离岸业务,升级为亚太区总部乃至全球总部。进一步探索深化资金调度归集、合规风控一体、财务人事集中、投研信息共享等职能,并在人员出入境、跨境资金流通、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引进等方面依法给予积极支持。

  3.延伸和完善全球资产管理产业链

  大力吸引各国养老金、主权基金、国际组织等境外机构投资者,私人银行、家族信托、基金销售等资产管理机构。借鉴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先进经验,吸引托管销售、份额登记、估值交易、合规风控、基金评价、咨询资讯等领域全球前列的资产管理服务机构落户并开展业务,进一步集聚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积极吸引资产管理领域的国际经济组织。

  (二)支持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创新,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4.着力创新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

  支持区域内资产管理机构参与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更好地链接全球资源和业务。发挥区域内金融机构和要素市场集聚的优势,创新资产管理投资产品,推动各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为资产管理行业提供多元化交易服务和风险对冲工具。充分发挥陆家嘴金融城理事会平台的创新研究功能,鼓励区内金融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加强交易性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管理人中管理人(MOM)、基金中基金(FOF)等资产管理产品的研发。

  5.拓展跨境资产管理模式和领域

  鼓励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和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支持区域内QFLP、QDLP试点机构扩大投资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离岸证券投资、离岸基金管理等业务创新,开发境外投境内、境内投境外、境外投境外等相关跨境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证券、私募投资基金、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期权等。

  6.强化资产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发挥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功能,引导境内外资金投资长三角科创板上市储备库企业。鼓励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债权投融资、股权投融资、投贷联动等方式,支持浦东新区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智慧城市建设。深化陆家嘴金融城与张江科学城的双城联动,促进金融资源与科创资源的双向对接,鼓励天使投资、创业投资及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科创企业。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参与上海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平台交易。

  7.鼓励资产管理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

  发挥陆家嘴金融城理事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作用,鼓励区域内金融要素市场、金融机构共同开发绿色股票、绿色债券等相关指数。鼓励区域内资产管理机构开展环境、社会、治理(ESG)信息披露,加强ESG产品研发,开发碳基金、碳信托、碳指数等碳金融产品, 研究气候投融资产品,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支持区域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各类绿色债券、可持续债券、绿色资产支持证券等,引导资产管理机构配置绿色资产。研究探索ESG、碳中和等资产管理产品跨境双向配置。

  (三)支持金融科技应用,促进金融与科技联动发展

  8.深化资产管理行业数字化应用

  深化陆家嘴金融科技应用示范城建设,鼓励大型资产管理机构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研发中心等。发挥陆家嘴金融科技产业园的引领作用,搭建金融科技创新技术推广平台,探索人工智能、机器学习、智能合约、数据标签、人脸识别、知识图谱等技术在资产管理领域的运用,通过资产管理机构和金融科技的技术需求对接,促进资产管理行业新技术的应用、发展和推广。支持金融科技企业依法合规为资产管理机构提供销售渠道、投研交易、顾问咨询、合规风控、账管估值、客户服务等领域的服务。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参与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

  9.推进资产管理领域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

  依托数据交易所和国际数据港的创新优势,探索建立资产管理机构金融数据跨境流动的安全评估和分类管理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因集团化管理需要向境外报送有关数据。探索支持资产管理机构引入国际先进管理系统,通过培训、研究、交流等形式,强化资产管理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四)优化全球资产管理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和人才引进培养力度

  10.完善资产管理行业法治保障

  依托陆家嘴金融城理事会,发挥专业市场主体的作用,参与浦东法规和管理措施的制定,推动资产管理服务和产品的创新。推动发挥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仲裁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作用,对接国际通行规则,强化金融法治保障,保护资产管理机构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1.加强资产管理行业政策支持

  全面优化资产管理机构全生命周期服务,提升登记注册、变更等全过程便利度,在机构落户和持续经营等方面,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资产管理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相关税收政策。

  12.大力引进和培育资产管理人才

  建设陆家嘴国际资产管理人才发展高地,加大人才引进、人才发展、生活配套等方面服务力度。打造“一陆通”陆家嘴海外高管入境绿色通道,依托“双自双创陆家嘴分园外籍人才工作受理点”,加强对资产管理境外人才的服务,为资产管理领域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提供便利。探索实施境外金融职业资格和行业资历认可机制,争取放开资产管理领域境外人才从业限制。深化产教融合,鼓励高校与资产管理机构合作,设立实训基地,培育资产管理基础人才。

  13.优化资产管理行业综合服务配套

  发挥陆家嘴产城高度融合优势,加快“数字陆家嘴”建设,推动数字技术更深度赋能陆家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进一步优化商务楼宇、公共交通、商业配套、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整合文化、教育、医疗等社会公共服务资源,为资产管理机构和从业人员营造高品质、便利化的工作生活环境。支持开发主体、楼宇业主、专业机构等进一步提升数字化、智慧化商务楼宇品质,共同打造符合资产管理行业需求的空间载体。

  (五)深化全球资产管理国际合作,打响陆家嘴金融城品牌

  14.建设资产管理全球协同合作网络

  实施“陆家嘴全球资产管理伙伴计划”。发挥区域内资产管理机构、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作用,加强与资产管理相关国际经济组织的交流,搭建陆家嘴金融城与国际金融中心城市之间的全球协同合作网络,支持境内外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在资产管理、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等领域,协同联动,合作共赢。

  15.提升陆家嘴金融城全球资产管理品牌影响力

  发挥陆家嘴金融城全球资产管理机构联合会的作用,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产管理行业交流平台,发布陆家嘴金融城全球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指引。鼓励头部专业机构举办全球资产管理高端论坛,并在陆家嘴金融城设立论坛常设地、秘书处。引进、借鉴国际资产管理投资业绩评价标准,探索形成资产管理的“陆家嘴标准”,提升陆家嘴金融城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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