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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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水平,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牢牢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紧紧围绕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持续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不合格就查、出事故就罚”的原则,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倪佳慧任组长,副局长赖树生任副组长,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公平交易科、执法稽查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管理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项工作组,负责做好各项统筹协调、工作指导、跟踪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金似玉

  主要任务:负责各部门及各专项工作组工作协调、会议组织筹备、跟踪督办、编发简报、起草重要文件等。

  (二)综合监管组,组长:翟翔

  主要任务:根据市局通知要求和本方案组织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工作,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三)执法稽查组,组长:钱斌芳

  主要任务:根据市局通知要求和本方案组织实施执法稽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查办重点案件并公开曝光,及时上报典型案例和挂牌督办案件。

  (四)新闻宣传组,组长:局办公室负责人

  主要任务:根据市局通知要求和本方案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强化舆情监测。

  三、工作重点

  各科室、所队要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结合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确定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工作重点,通过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舆论监测、会商研判、信息追溯、行刑衔接等手段或措施,全面深入排查并有效消除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风险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一)聚焦《上海市2023年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对多多买菜等线上平台销售的豇豆、姜、鳊鱼、鲫鱼、黄鳝等重点食用农产品质量加强监管,督促第三方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二)聚焦菜场周边沿街小菜店销售的蔬菜、水产品等群众关注的产品质量,加强溯源管理,结合承诺达标合格证的推广,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三)聚焦区内重点平台网络销售食品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入网企业履行亮证、亮照等规定,发现问题及时下架处理并移交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平台及其入驻商户的违法行为加大核查处置力度。

  (四)聚焦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白酒、蜂产品、食用植物油、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食品或大宗消费食品和“老字号”企业食品,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过程管控,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五)聚焦豇豆、姜、鳊鱼、鲫鱼和黄鳝等年度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品种,对集贸市场、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平台、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固定办酒场所、重大活动保障供餐企业等消费量较大的单位、场所、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针对食品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的主体,建档纳管,加大培训力度。

  (六)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食品安全,督促校园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查处涉及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学校、建筑工地、养老院、大型活动举办地、大型食品仓储地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开展排查整治。聚焦网络食品经营和餐饮外卖、进口食品、直播带货食品、社区团购食品,重点排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七)聚焦夏秋季食源性疾病的防范。针对夏秋季食源性疾病易发多发,加强对凉菜、生食水产品、冷饮甜品的监管,严格食品加工环境卫生、工具容器和餐饮具消毒,强化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餐饮食品加工过程风险管控,严防严控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重点关注大中型企业外卖盒饭的情况,对违法集体供餐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关注小型餐饮企业违法加工和冷加工食品等行为,严防食物中毒发生。

  (八)聚焦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两会”、新学期开学等重要时段和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九)聚焦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3批次以上和被消费者投诉举报3次以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多举措加强“检管结合”“举管结合”。聚焦舆情反映多、群众反映强烈、触及道德底线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执法监督,督促整改落实。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推进(2023年6月底—7月中旬)。我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二)严查严管(2023年7月中旬—11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合格就查,出事故就罚”。专项行动中要汇总风险隐患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闭环处置。

  (三)整改落实(2023年12月—2024年2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进行风险会商,深入分析风险隐患排查数据,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要举一反三,强化对同类型问题的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患未然。各相关科室、所队要及时组织处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情况,对照台账,逐项销号。做好迎接市局12月底前的市级层面督导检查。

  (四)总结评估(2024年3月)。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于2024年3月底前向市局报送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各所队要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动担当作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要充分运用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和信息报送等方式方法,深入分析风险隐患排查数据,会商研判分析,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准发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相关科室、各所队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充分运用“沪守查保”微信小程序等,“智慧”加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可追溯、能闭环,实现长效监管、实时处置。要对包保干部督导发现的多发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要定期向包保干部通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中加强贯通协同。

  (三)开展社会共治。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要求,既要注重对已有问题的整改整治,又要注重今后工作的提质增效,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把群众感受度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深入排查整治,拿出有效办法,把惠民生的事办实,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让市民感受到“食品安全监管在身边”。

  (四)强化评议考核。局相关科室将对各所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各专项行动组做好工作指导,相关情况纳入所队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和“铁拳”行动年度绩效评估。存在工作落实不到位、督促事项不处置、执行要求推诿不作为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及时报送成效

  各相关科室、各市场所、执法大队每月23日前上报阶段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附件1、2)至食品安全监管科(邮箱caijinping_cn@scjgj.gov.cn),上报典型案例至执法稽查科,上报简报、经验材料等至食品安全协调科。如有重大案件或优秀典型案例、经验做法,随时报告,相关科室做好指导。

  联系人:金似玉52380207,顾绮雯52380217

  附件:

  1.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2.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风险隐患处置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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