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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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相关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

金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水平,区局决定于2023年7月至2024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牢牢把握“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工作总思路,紧紧围绕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持续全面深入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不合格就查、出事故就罚”的原则,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重点

各部门要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结合2023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确定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工作重点,通过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舆论监测、会商研判、信息追溯、行刑衔接等手段或措施,全面深入排查并有效消除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风险隐患,确保食品安全。

(一)聚焦市场占有率高、销售覆盖面广的乳制品、肉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白酒、蜂产品、食用植物油、食醋、复配食品添加剂等高风险食品或大宗消费食品和本市“老字号”企业食品,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过程管控,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聚焦豇豆、姜、鳊鱼、鲫鱼和黄鳝等年度重点监管食用农产品品种,对农贸市场、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平台、相关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农村固定办酒场所、重大活动保障供餐企业等消费量较大的单位、场所、环节,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针对食品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管理能力相对较弱的主体,建档纳管,加大培训力度。

(三)聚焦“一老一小”重点人群食品安全,督促校园食品、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查处涉及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制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保健食品非法“会销”等的违法违规行为。聚焦学校、建筑工地、养老院、大型活动举办地、大型食品仓储地等重点场所,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开展排查整治。聚焦网络食品经营和餐饮外卖、进口食品、直播带货食品、社区团购食品,重点排查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四)聚焦夏秋季食源性疾病的防范。针对夏秋季食源性疾病易发多发,加强对凉菜、生食水产品、冷饮甜品的监管,严格食品加工环境卫生、工具容器和餐饮具消毒,强化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加强餐饮食品加工过程风险管控,严防严控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五)聚焦中秋节、国庆节、元旦、春节、“两会”、新学期开学等重要时段和第六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保障任务,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六)聚焦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3批次以上和被消费者投诉举报3次以上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多举措加强“检管结合”“举管结合”。聚焦舆情反映多、群众反映强烈、触及道德底线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执法监督,督促整改落实。

(七)聚焦食品标签专项治理,严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标签是否合规,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等相关要求,重点整治篡改生产日期、扩大保质期、食品标签、说明书有明示或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等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八)各所队可结合实际,在上述重点基础上,另选取1至2个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推进(2023年7月上旬—7月中旬)。各所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开展专项行动。

(二)严查严管(2023年7月下旬—11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风险隐患,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合格就查,出事故就罚”。专项行动中要汇总风险隐患清单,逐项列出整改措施,切实做到闭环处置。每月20日上报风险隐患排查表、典型案例、经验材料等。如有重大案件或优秀典型案例、经验做法,随时报告。

(三)整改落实(2023年12月—2024年2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工作重点,深入推进专项行动。要举一反三,强化对同类型问题的整改。区局将于2023年11月底前组织区级层面督导检查,检查情况纳入2023年度食品安全考核。

(四)总结评估(2024年3月)。全面评估风险隐患整改情况,总结经验做法,于2024年3月15日前向区局报送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主动担当作为,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要充分运用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和信息报送等方式方法,深入分析风险隐患排查数据,会商研判分析,对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准发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监管。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管手段,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充分运用“沪守查保”微信小程序等,“智慧”加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可追溯、能闭环,实现长效监管、实时处置。要对包保干部督导发现的多发问题开展重点排查,要定期向包保干部通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中加强贯通协同。

(三)开展社会共治。按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的要求,既要注重对已有问题的整改整治,又要注重今后工作的提质增效,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把群众感受度放在重要位置,通过深入排查整治,拿出有效办法,把惠民生的事办实,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将宣传工作贯穿专项行动全过程,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让市民感受到“食品安全监管在身边”。

附件:

1.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风险隐患排查处置情况统计表

2.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风险隐患处置情况汇总表

(联系人:邢燕燕,联系电话:5792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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