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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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做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等相关要求,我局结合《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统筹制定了《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推进抽查计划执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实施动态管理。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尽可能依托“双随机”监管系统实时产生检查对象名录库,减少采用“批量导入”方式,对确实需要采取“批量导入”方式的,要加强与数据提供部门的沟通衔接,保障检查对象名录库的完整性、准确性。要根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执法人员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各科室对统筹制定的抽查计划,可根据年度任务形势变化和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删减、增补、替换等动态调整,填写《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调整审批表》(附件2),报经局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同意后,交由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重新公示调整后的计划。

  二、要分类精准监管。各部门要注重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深度结合,全面运用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信用好、风险低的企业,2024年不主动抽查其一般事项,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现场检查的力度,实施差异化监管;一年内对同一企业的抽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要按照“双向共享”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及时共享至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为分类结果动态更新提供实时数据支持。

  三、要规范抽查检查。各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落实随机抽查“回避”工作要求,对与抽查检查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应该允许执法人员主动回避或依检查对象申请予以回避,并重新随机选派执法人员。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食品抽检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抽查继续依托相关条线专业监管平台,并通过系统对接方式共享数据外,其他所有随机抽查计划执行均要使用区“互联网+监管”系统,确保“双随机”全过程信息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继续完善“双随机”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推广“双随机”移动监管APP应用,进一步深化“指尖管”“掌上查”。

 四、要强化内部整合。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内部联查机制,全面整合系统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与抽查任务,对同一企业的不同抽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要探索“X+1”(X代表各科室开展的抽查事项,1代表市场经营主体公示信息)综合监管模式,建立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与各业务条线抽查的关联实施机制,加大双随机计划任务的融合整合力度,争取将2024年全区涉企随机抽查比例压降至3%左右。

  五、要严格执行计划。各部门要注重年度抽查计划执行,对明确由市局发起的抽查计划,相关科室要组织实施,保障计划落实。对明确由区局发起的抽查计划,相关科室要按照该抽查计划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比例和抽查时间,认真制定实施抽查任务。各部门要加强抽查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分析,于2025年1月上旬将年度抽查计划完成情况报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各部门要结合计划执行、第三方评估和营商环境评价等工作,以随机方式检查年度抽查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双随机”监管质效不断提升。

  附件:

  1.《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调整审批表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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