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奉贤区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
公安奉贤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各街镇、海湾旅游区、头桥集团:
为全面排查奉贤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本区燃气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推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本委特制定《奉贤区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参照执行。
奉贤区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安委【2021】9号)和上海市安委会《上海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沪安委会【2021】21号)的总体部署,根据上海市住建委《上海市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沪建设施【2022】1号)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有效防范和化解本区燃气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燃气事故的发生,推动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制定本专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围绕突出问题、盯牢重点环节、完善责任链条、开展精准治理、体现整治效果、形成制度成果,全面推进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市住建委相关工作要求,从即日起至2022年年底,通过一年努力,摸清家底,细化任务,明确时间,压实责任,全面整治,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即:挂牌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持续提高燃气管道、设备设施、场站、工程建设、用户端的安全运行水平,持续提升燃气智能化水平,持续推动燃气数字化转型,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确保不发生有严重社会影响的事故,确保本区燃气事故总量和燃气事故死亡人数始终保持低位。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1.燃气企业要全面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切实完成整改闭环,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2.燃气企业要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培训,严格持证上岗,杜绝违法违规操作,提升现场处置能力。
3.区燃气管理部门要严格燃气市场准入,整顿燃气经营市场秩序,淘汰一批供应保障能力弱,设施设备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提升燃气企业整体安全管理运营能力。
(二)落实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提升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运行水平
1.燃气经营企业要对燃气用户开展用气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导和协助燃气用户开展燃气安全隐患自查。配合各街镇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包括使用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企事业食堂、村委会会所、商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
2.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安全生产法》(2021版)和《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把关安全用气条件,配合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共同推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
(三)落实老旧小区燃气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居民用户本质安全水平。
区燃气管理部门会同街镇牵头,燃气经营企业全面排查老旧小区内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的安全隐患,同时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在不具备通风条件场所使用燃气等风险隐患。
(四)落实燃气工程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燃气施工安全水平。
1.区建设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对在建燃气工程管理环节程序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对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开展排查,落实燃气管道保护工作要求,打击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
2.区建设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中质量安全不落实、违规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落实工程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打击人员挂靠、无证上岗行为。
3.区建设管理部门、燃气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市燃气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政策要求,确保各类燃气工程依法纳入监管体系。同时要梳理、完善燃气工程管理标准及流程。
(五)配合落实燃气具等燃气源头隐患整治,提升燃气源头质量水平。
区燃气管理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减压阀等产品质量开展市场抽查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执法行动。燃气管理部门要通过本市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备案制度,加强对符合标准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的正面引导。
(六)落实燃气管道设施隐患排查整治,提升管道本体安全建设。
1.燃气经营企业要全面排查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摸清家底,梳理隐患风险,重点推进治理。
2.燃气经营企业要强化日常燃气管线保护工作,建立健全管道巡查责任制度,完善管线巡检记录系统,做好占压整治、防范外损、老旧管道更新等工作。
(七)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隐患排查整治,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1.燃气经营企业要持续深化瓶装液化气统一配送,严格执行经营管理、运输管理规定,确保气瓶信息全过程可追溯。
2.燃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实名销售、签订供气合同,提供符合标准的调压器、连接管等产品,建立健全用户安检长效管理机制。
3.燃气管理部门要强化多部门协作,通过信息化手段,严厉打击非法贩售、运输、倒灌和用户使用非法液化气等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发现率和查处率。
4.要落实基层属地安全监管责任,广泛开展清查整治和社区安全宣传。
5.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本区闲置液化气钢瓶回收及相应用户的销户工作。各液化气企业销户和回收本企业钢瓶,管道燃气企业要做好用户开户和通气环节的安全把关,做到通气前全面检查,不具备用气条件和存在两气并存情况的,要告知用户立即处理,否则不予通气。要落实专人整理汇总销户、回收统计。
(八)落实燃气数字化转型,提升重要节点实时监控和预警能力。
1.燃气管理部门要依托城市一网统管和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会同海贤能源公司研究数字化转型方案。
2.燃气经营企业要依托燃气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平台,完善对重要节点的燃气管道、调压器、阀门井等实时监控和预警,预判和处置管网隐患,防范管线泄漏事故。
四、进度安排
从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月至2022年1月下旬)。各街镇、燃气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本市分会场会议市领导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面启动本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排查整治方案,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和责任部门,对排查整治任务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摸底阶段(2022年1月至3月)。各街镇、燃气企业组织开展对区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阶段(2022年4月至11月)。燃气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重大问题隐患要立行立改,并落实资金保障。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并制定整改时间表和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动态更新问题隐患清单,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并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联合执法、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各街镇、燃气企业认真总结排查整治工作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工作。区燃气管理部门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燃气管理所,区燃气管理所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各街镇、燃气企业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联勤联动,会同区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构建齐抓共管的排查整治工作局面。
(二)加强指导,严格过程管理。区燃气管理部门要加强指导、抽查和督查工作,要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暗查暗访,坚持检查要严、执法要严、整改要严、追究责任和处罚要严、各项制度的落实更要严,对非法违法行为要重拳打击、重典治乱。
(三)加强宣传,推动群防群治。各街镇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领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树立用户安全用气意识,营造积极社会舆论氛围,同时要确保安全整治和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
请各街镇、燃气经营企业及相关单位按照上海市住建委《上海市燃气行业安全排查整治专项方案》(沪建设施【2022】1号)的要求,做好日常信息汇总上报,分别于2022年2月10日、4月20日、7月20日、10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上报区燃气管理所。
附件:1.奉贤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单
2.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信息统计表
3.奉贤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要任务重点目标分解表
附件1
奉贤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联系单
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牵头科室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区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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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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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奉贤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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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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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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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城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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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团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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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林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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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行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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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汇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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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村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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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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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分管领导 |
联系电话 |
牵头科室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联络员 |
联系电话 |
西渡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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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浦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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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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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湾旅游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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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桥集团 |
(请于1月28日周五下班前报至建设管理委综管科陈先东,联系电话:67185820)
附件2
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信息统计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经营企业情况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数量(个) |
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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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数量(个) |
瓶装液化气经营企业从业人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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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情况 |
老旧管道(公里) |
2000年前建设 |
球墨铸铁 |
存在隐患的管道长度(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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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管 |
整改完成管道长度(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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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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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占压管道数量(处) |
整改完成违章占压管道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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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站情况 |
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场站数量(处) |
整改完成外部安全间距不足场站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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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汇总情况 |
排查出的一般隐患数量(个) |
整改完成的一般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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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数量(个) |
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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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户燃气设施隐患排查汇总情况 |
管道气 |
排查出的隐患数量(个) |
整改完成的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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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 |
排查出的隐患数量(个) |
整改完成的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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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情况 |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次数(次) |
燃气安全执法检查处罚次数(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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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缔非法燃气企业数量(家) |
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企业数量(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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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停产整顿(家) |
执法检查处罚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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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司法机关(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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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排查情况 |
老旧小区总数(个) |
已开展排查的小区总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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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隐患数量(个) |
整改完成隐患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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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安装情况 |
餐饮企业数量(家) |
管道天然气 |
已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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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液化气 |
已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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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用户数量(户) |
管道天然气 |
已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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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液化气 |
已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家数 |
附件3
奉贤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主要任务重点目标分解表
序号 |
主要任务 |
重点目标分解 |
具体工作安排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一 |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全面开展燃气企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
3、相关部门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治成果开展督查。 |
区建设管理委 |
燃气企业、各街镇 |
加强运行维护人员和应急抢险队伍培训,严格持证上岗,杜绝违法违规操作,提升现场处置能力。 |
3、企业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应急抢险人员和设备,运行维护和应急抢险人员应持证上岗。 4、杜绝违法违规操作。 5、燃气管理部门对人员持证上岗、违规操作开展督查。 |
区建设管理委 |
燃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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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市场准入,整顿燃气经营市场,淘汰一批供应保障能力弱,设施设备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 |
对燃气企业存在逐步丧失经营条件的,按燃气法规予以吊销燃气供气许可:
2、燃气企业设施设备基础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
区建设管理委 |
燃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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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全面排查整治餐饮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排查餐饮经营场所、企事业食堂、村委会会所、商场、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建筑工地、车站、酒店、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隐患。 |
1、燃气企业全年开展非居民用户的安检和隐患整改,并为用户整改提供帮助。 2、燃气企业协助和指导非居民用户完成每月的自查表。 3、燃气企业对自查表进行汇总,并建立隐患整改清单、销项清单。 4、每月25日前将汇总表上报至区燃气管理部门。 5、对发现存在严重隐患的燃气用户,燃气企业立即停止供气,并将停供名单上报至区燃气管理部门。 6、各街镇、区燃气管理部门在第三、四季度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
区建设管理委 各街镇 |
各相关单位 |
推进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 |
1、燃气企业排摸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用户数,并制定整改计划。 2、燃气企业制定和公开可燃气气体报警装置验收标准。 3、开展燃气安全教育和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宣传。 4、针对不愿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联合执法,形成典型案例。 5、基本完成安装率100%。 |
区应急管理局 区建设管理委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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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全面排查整治老旧小区燃气设施保护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排查整治老旧小区内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穿墙管及管道占压的安全隐患。 |
1、燃气企业、各属地政府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整改,形成闭环。 2、重点对2000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根据燃气管道评估结果,制定下一年度改造计划。 |
区建设管理委 |
各属地政府、燃气企业 |
排查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 |
燃气企业、各属地政府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整改,形成闭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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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备通风条件使用燃气 |
重点对车库、地下、半地下室、群租房等不具备通风条件使用燃气的场所全面整治,形成闭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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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 |
取缔非法储存充装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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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工程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对在建燃气配套管线工程管理环节程序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 |
1、重点排查燃气建设单位在工程报建、招投标、开工审核、完工备案等建设程序的履行情况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2、排查燃气施工单位在方案编制、人员、材料、设备验收报审等工程建设管理流程方面及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情况。 |
区建设管理委 |
燃气企业、各相关施工单位 |
排查燃气管道周边建设施工行为。落实燃气管道保护工作要求,打击危害燃气管道安全的行为。 |
1、重点排查管道周边施工单位在燃气设施保护交底、手续办理、保护方案编制、现场措施等落实情况。 2、排查燃气企业管线巡查、交底设施、管线监护、隐患整治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情况。 3、建立健全事前信息共享、事中现场监管和事后研判处置机制,对燃气管道造成损坏的责任单位从严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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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燃气配套管线工程市场行为进行排查。 |
2、严厉打击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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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器具等燃气源头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对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减压阀等产品质量开展市场抽查和打击。 |
1、燃气企业排查所销售的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减压阀等产品,是否符合标准。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停止销售。同时选用符合标准的产品。 2、燃气管理部门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场上销售的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及减压阀等产品开展地毯式检查,打击假冒伪劣产品。 3、相关部门对器具市场进行督查,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
区市场监督局 |
区建设管理委、 燃气企业 |
通过本市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备案制度,加强对符合标准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的正面引导。 |
燃气管理部门、燃气企业积极引导广大用户选用市住建委备案的燃气器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燃气企业提供符合标准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并加强宣传。 |
区建设管理委 |
各燃气企业、燃气用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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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排查重点:燃气场站内及市政道路的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管道是否存在锈蚀、搭挂、穿墙等现象;排查与窨井、电力井、污水井交叉的燃气管道。 |
燃气企业全面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整改,形成闭环。 |
区建设管理委 |
各相关单位 |
完善更新燃气管道警示标志。 |
1、燃气企业排查管道警示标志,按标准进行完善。 2、燃气企业制定燃气管道警示标识的管理制度,落实长效管理。 |
区建设管理委 |
燃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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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推进燃气老旧管道更新改造。 |
3、根据燃气管道评估结果,制定下一年度改造计划。 |
区建设管理委 |
燃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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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日常燃气管线保护与巡查。 |
1、燃气管理部门出台本区燃气管网动态分级管理制度。 2、燃气企业建立管网运行管理台账。 3、燃气企业全面完善和落实燃气管网巡查及管线保护制度。 4、有效防范燃气管网设施被外部野蛮施工,造成外损事故。 5、燃气管理部门制定长效机制,按照“一点一策”,推进占压整治。 |
区建设管理委 |
燃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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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全面排查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 |
持续推进瓶装液化气规范统一配送 |
1、燃气企业要继续完善气瓶信息全过程追溯体系。 2、执行钢瓶溯源扫码率100%。 3、制定非机动车辆配送管理制度。 4、区燃气管理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供应站气瓶信息追溯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年抽检率:场站覆盖率100%、用户不低于配送总订单数的30%。 |
区建设管理委 |
燃气企业 |
严格落实实名销售、签订供气合同,提供符合标准的调压器、连接管等产品,建立健全用户安检长效管理机制 |
4、严重隐患处置率100%。 |
区建设管理委 燃气经营企业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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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多部门合作,严厉打击非法贩售、运输、倒灌、用户使用非法液化气等违法行为 |
1、建立健全与公安、交通、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2、建立属地巡查、市民热线、信访举报等线索有奖举报机制,多部门协作,加强对“黑气瓶”的发现和线索移交。 3、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对无证和违规经营瓶装液化气行为主体的100%处置,形成典型案例。 |
区建设管理委 |
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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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基层属地监管责任,广泛开展逐户清查整治和社区安全宣传。 |
1、各街镇将燃气安全与服务纳入社区治理和网格化管理的主要内容,健全和完善燃气安全监管工作的基层组织网络,建立燃气事故救援和处置的信息支撑系统和处置保障体系。 2、区燃气管理部门全年组织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宣传活动不少于20次。 3、燃气企业通过新开户、上门安检等方式开展燃气安全宣传。 |
各街镇 区建设管理委 燃气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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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区闲置液化气钢瓶回收及销户工作。 |
1、燃气企业全年开展闲置液化气气瓶回收工作,每季度将回收及销户情况报至区燃气管理部门。 2、各街镇、区燃气管理部门不定期开展集中回收工作,并加强宣传。 |
燃气经营企业 |
各街镇、区建设管理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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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推进燃气管理数字化转型。 |
燃气经营企业初步建立对重要节点的燃气管道、调压器、阀门井等实时监控和预警平台。 |
燃气经营企业要依托燃气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SCADA)平台,完善对重要节点的燃气管道、调压器、阀门井等实时监控和预警,预判和处置管网隐患,防范管线泄漏事故。 |
区建设管理委 |
各相关单位 |
推进液化气实时监控预警平台(试点)建设。 |
依托燃气安全示范街区试点创建,推进液化气实时监控平台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