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山区关于推广实施全市“一业一证”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府办〔202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宝山区关于推广实施全市“一业一证”改革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6月12日
宝山区关于推广实施全市“一业一证”改革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总体方案的批复》(国函〔2020〕15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范围推广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规〔2021〕5号)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宝山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上海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为主线,以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为抓手,在本区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探索建立行业综合许可制度和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将市场主体进入特定行业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推动审批管理服务从“以政府部门供给为中心”向“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转变,大幅降低行业准入成本,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服务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
对上海市推广实施的第一版25个仅涉及地方事权“一业一证”改革行业,从2021年5月1日起,结合本区实际,选取6个行业实施“一业一证”改革;从2021年6月至10月,按月度分批次对其余19个行业全面实施“一业一证”改革。按照全市部署,重点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现制现售食品“一业一证”改革,争取为各区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对上海市后续批次推广“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抓好落地实施。
二、主要任务
(一)再造行业准入条件,实现“一次告知”。在不改变各部门规定的准入许可条件的前提下,以场所、设备、资金、人员、管理制度等为基本单元,对同一行业的全部条件进行标准化集成。精准了解市场主体在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工艺流程等方面的个性化特征,定制形成一张清晰准确、简明易懂的告知单,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必须具备的许可条件和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再造审批申报方式,实现“一表申请”。基于集成后的行业准入条件和信息要素,将同一行业市场准入许可涉及的多张申请表归并为一张申请表。开发应用智慧填表系统,从政府内部共享信息和市场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中自动抓取有关信息要素,预填入申请表,再由申请人进行审核、补充和确认。
(三)再造收件受理模式,实现“一口受理”。推动市场主体办事从“找部门”到“找政府”转变,线上在“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开设“一业一证”专栏,线下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优化设置“一业一证”专窗,按照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标准一致、渠道互补的要求,实现一个入口、综合收件、统一受理。
(四)再造许可审查程序,实现“一网办理”。依托“一网通办”平台,加强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同步获取受理信息和相关前置部门的办理信息,依法定职权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查结果汇交后再统一发证。简化各部门内部流转、报批程序,对简单审批业务,授权受理窗口接件即办;对复杂但高频的审批业务,原则上实行双岗负责、一审一核办结。
(五)再造行业准入证件,实现“一证准营”。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集成有关单项许可证信息。宝山区政务服务办公室按照统一的样式及制式规范,制作行业综合许可证,并委托区行政服务中心加盖“上海市宝山区行业综合许可专用章”。该行业综合许可证在全市范围互认通用,市场主体凭行业综合许可证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六)再造行业管理架构,实现“一体管理”。对纳入“一业一证”改革范围的行业,逐一确定行业管理的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建立一个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同审批、监管、服务机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配套建立与行业综合许可相适应的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理顺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规则和标准,梳理行业监管风险点,组织开展综合监管执法。
三、改革措施
(一)执行改革行业清单管理。根据全市统一建立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目录,确定本区实施“一业一证”改革的行业目录,明确“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涉及事项、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使改革目标透明可期。(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市场监管局,2021年5月底前完成)
(二)制定审批监管制度规范。参照经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浦东新区“一业一证”审批监管制度规范,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区级牵头部门会同协同部门逐行业制定改革实施细则,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审批流程规定,以及行业综合监管细则等,并在“一业一证”线上专栏对外公示。(责任单位: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区级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区级协同部门,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三)突出两个“主攻”行业方向。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统一分工安排,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现制现售食品共2个行业实施优化深化,重点从业务规则完善到系统联通;从新办到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等各类办事情形;从行业综合许可到行业综合监管;从措施落地到进一步创新探索等多个方面做精做细,争取为全市推广上述2项改革提供经验做法和解决方案。(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级协同部门,2021年7月底前完成)
(四)推进系统建设数据共享。在试用浦东新区“一业一证”收件和综合打证模块(4~10月)的基础上,依托“宝你会一件事”平台基础,组织有关审批部门,线下增设专窗、线上对接市大数据中心建设“一业一证”网上申办系统,实现线下线上集成融合,综合收件、一证准营,完善专窗收办件工作机制,磨合运行流程,力争在10月底前实现区级“一业一证”系统与市级业务系统的对接,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在线办理。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共享机制,共享市场主体的电子证照、年报、许可、处罚、信用等数据,为审批和监管提质增效提供支撑。对颁发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实行电子化管理,及时归集至市电子证照库。广泛推行市场主体电子亮证应用。(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信息委,配合单位: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涉及区级部门,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五)强化审批监管协同联动。健全行业综合许可和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各区级部门在审批、服务、监管全流程各环节中的衔接,确保部门协同无缝隙、风险防范无死角。加快转变监管方式,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分类监管、协同联合监管等,在避免执法扰民的同时提升监管实效。(责任单位: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区级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区级协同部门,2021年10月底前完成)
(六)落实改革增强法治保障。行业综合许可证内容以其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加载的行政许可信息的内容为准,加载的行政许可信息与相应的纸质行政许可证具有同等证明力。行业综合许可证不取消现有行政许可事项,不改变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法律效力和法律关系。因实施行政许可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法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在办理行业综合许可证时,办理机构应当将具体实施相关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部门和相应救济方式告知市场主体。(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涉及区级部门)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到位。各“一业一证”改革行业区级牵头部门及协同部门是改革的责任主体,要统一思想认识,将“一业一证”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领导牵头、专班落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区级牵头部门要建立改革推进工作机制,明确改革统筹协调负责人和联系人,与协同部门密切联系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改革合力。区政府办公室要会同区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力度,及时总结评估改革推进情况。
(二)推动落实到位。相关区级部门要按照本区“一业一证”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严格落实统一流转、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证照汇集等改革要求,按照节点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加大探索创新力,在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可及时向区政府办公室或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反馈。区行政服务中心要加强线下专窗和线上专区建设的统筹保障力度,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和有关帮办人员的培训指导,优化完善区级“一业一证”系统功能,确保“一口”收件、材料流转、综合出证顺畅有序。
(三)宣传引导到位。相关区级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要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线下大厅、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加大行业综合许可推广力度,让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改革做法,做好符合“一业一证”条件申请人的引导服务,用足用好智慧填表等辅助服务手段,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切实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市场主体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