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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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贯彻终身学习理念、推动上海学习型城市建设不断深入,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这份蓝图与愿景,上海将进一步为市民提供广泛而优质的学习机会,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从而更好地推动城市经济社会全面进步,更好助力教育强国战略实施。以下围绕《意见》制定的背景、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组织保障,对其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为广大市民和社会多方利益相关者更好地理解和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指导。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自2006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来,上海率先开展学习型城市建设总体布局,率先组建跨部门协同推进的终身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率先建成社区教育纵向衔接的办学网络,率先成立以“开放”命名的新型大学,率先在全国设立首个省级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经过不懈努力,上海市初步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框架,终身教育事业快速发展,2021年获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学习型城市奖。

  与此同时,对照新时代党中央关于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的新部署,对照广大市民对更加优质丰富、更加泛在多样的终身教育资源的新期待,对照城市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新要求,上海学习型社会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为此,相关部门研制了《意见》,聚焦加强终身教育阵地建设、优化学习资源供给、普及终身学习理念、促进学习型组织蓬勃发展、强化实施保障等环节提出了系列举措,以更好地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推动上海学习型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围绕国家战略目标和城市发展愿景,深入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夯实终身教育阵地,社区教育、职业培训、老年教育、学历继续教育整体性布局更加完善;优化终身学习供给,加大资源融合力度,各类学习机会更加开放多样、普惠公平;普及终身学习理念,促进各类学习型组织蓬勃发展,形成良好的终身学习生态;发挥终身教育人才培养作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与城市发展的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将上海建设成为吸引集聚各类人才、成就“五个人人”的学习之城,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本市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价值引领和需求响应相结合。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弘扬上海城市精神品格和终身学习文化。对接市民多样化学习需求,整合推进各类教育形式,实现终身教育服务供给与需求的动态平衡。

  二是坚持协同参与和融合发展相结合。建立市政府统筹、教育部门牵头、各部门协同、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形成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合力。

  三是坚持标准先行和评价推动相结合。确立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引领性和前瞻性指标,促使各类学习型组织和场所高质量发展。通过完善评价机制,推动终身教育效能不断提升。

  四、本市如何推动市民学习资源扩容提质?

  一是全面提升社区教育。切实增强市、区、街镇、居(村)委四级社区教育网络活力,鼓励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社区教育。结合“15分钟社区生活圈”建设,推动社区教育资源向基层倾斜,嵌入式新建一批基层学习点。坚持社区教育广覆盖,面向青少年、学生家长、残障人士、新型职业农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区工作者和外来务工人员等各类群体提供学习服务。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市民文化节、市民阅读活动等深入开展,不断推进书香社会建设。

  二是加快拓展职业培训。积极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和成人高校参与职业培训,围绕建设“五个中心”、强化“四大功能”,加大面向职工的专业课程研发力度,加快形成一批培训品牌项目。建立健全职工终身学习激励机制,鼓励用人单位将终身学习成果作为职工考核、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学习成果转换“立交桥”作用,实现职业技能培训成果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助力职工提高受教育水平。

  三是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支持各区根据人口结构变化,持续实施“老年大学倍增计划”,扩大老年教育办学规模和覆盖面。鼓励社会多元主体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培育一批养教结合学习点和社会学习点,满足老年人精神文化需求。强化老年教育内涵建设,推进老年友好学校和街镇社区(老年)学校优质校培育。持续开展老年数字教育进社区行动,丰富“金色学堂”频道内容,推进老年智慧学习场景建设,多渠道助力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四是持续巩固学历继续教育。发挥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的学科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为职工提供符合需求的学历继续教育。发挥开放大学开放办学优势,对接重点产业链和民生需要,加速特色产业学院建设。鼓励高校提供网上公益助学服务,提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人才培养质量。围绕本市重点产业,与行业企业共建“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专业和课程体系,推动职工学历和能力双提升,为本市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五是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学习型组织对学习型城市建设的支撑推动作用,切实加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企事业单位、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的培育和建设,为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和广大社区居民提供丰富便捷的学习机会。弘扬崇尚学习的组织文化,鼓励和引导市民自发组建学习团队,推动全民学习素养稳步提升。

 五、本市如何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支持服务?

  一是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队伍、教学实训设备等,积极参与学习型城市建设。充分发掘社区文化、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各类资源的教育内涵,拓展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人文行走等经典品牌。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开发主题性、互动性强的教育课程和学习项目,提高面向市民的开放水平。

  二是加快数字化转型。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转型战略行动,探索形成“互联网+”终身教育新模式,推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公平普惠可及。依托终身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加快面向市民的优质数字化学习资源建设。主动开发符合市民学习偏好的终身教育数字化应用场景,完善终身学习数字地图,为市民提供数字化、情景化、沉浸式的学习体验。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各类学习平台载体融合式发展,真正做到“一网通学”。

  三是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畅通社区教育专职教师发展通道,完善符合社区教育岗位特点的职称评审标准,在业务进修、绩效评价等方面加强制度保障。探索建立终身教育名师工作室,拓宽优秀教师培育渠道。进一步完善兼职教师注册制,建立相应的聘用、考核、退出机制,鼓励专家、学者、退休教师和其他具有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的人员兼职从事终身教育工作。健全终身教育志愿者招募、培训、激励等制度,加强对志愿者的指导和培训。

  四是优化学分银行服务。不断扩大市民个人学习账户规模,建立市民个人学习档案。完善学习成果认证与转换标准,持续提供市民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职业技能证书、非学历社会培训项目、社会场馆学习项目等学习成果的录入、存储与转换服务。推进落实学习成果积分制度,探索符合市民学习需求特点的学习激励机制。拓展“申学码”终身学习服务功能,丰富应用场景,为市民提供求职认证、学习打卡、成果存储等应用服务。

  五是加强交流合作。推进长三角地区终身教育协同发展,逐步建成长三角地区成人教育领域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机制,合作推动终身学习体验基地、人文行走项目提质扩容、共建共享。积极参与全球学习型城市国际交流活动,借鉴国内外其他城市的最佳实践,更好地服务上海学习型城市建设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六、本市如何为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更好的保障?

  在组织领导方面,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强化各级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快推进《上海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修订工作,为终身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在阵地建设方面,激发终身教育系统办学活力,加快上海开放大学“功能性、平台型”新型高校建设,形成区级终身教育机构建设标准,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级,确保每个街镇至少设立一所社区(老年)学校,充实完善居(村)委学习点功能,让市民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终身教育资源。

  在经费投入方面,建立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终身教育投入机制。鼓励各区不断加大对学习型城区建设和终身教育的投入力度,鼓励各相关部门、单位设立学习型城市建设项目,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在监测督导方面,构建多元参与、符合实际的学习型城市建设评价体系,将学习型社会建设和终身教育纳入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范围。完善学习型城区、学习型组织、学习者个体终身学习需求与能力监测制度,建立终身教育机构办学效能评价体系,提升终身教育服务城市、区域和学习者个人发展的成效。

  在学习氛围营造方面,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弘扬良好的终身学习文化。结合“市民修身行动”,打造“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等群众性学习品牌,扩大公众参与面,凝聚社会共识,提高市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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