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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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哪些用人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在本市参保的企业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一)2023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被列为严重失信企业不具备政策享受资格。

 二、稳岗返还的标准是多少?

  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23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按60%返还。

  三、裁员率如何计算?

  对于2023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时间满一年的用人单位,裁员率=1-(2023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3年自然减员人数)/2022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对于2023年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用人单位,裁员率=1-(2023年12月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3年自然减员人数)/2023年失业保险参保首月参保人数。

  其中,自然减员人数指职工退休、死亡的人数。

  四、用人单位如何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实行“免申即享”方式发放补贴。用人单位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自助经办平台确认相关信息。

  劳务派遣单位属于稳岗返还政策范围,但不适用“免申即享”,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制定。

  五、何时可以收到稳岗返还资金?

  用人单位确认享受补贴相关信息,并经由区级人社部门完成审核,市级人社部门完成公示后,对于无异议的用人单位,稳岗返还资金于次月发放至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账户或对公账户。

  六、用人单位如对信息或公示有异议,如何解决?

  用人单位可向单位社会保险参保地所在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区人社部门报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即进行调整,区人社部门将有关调整情况反馈用人单位。

  七、用人单位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如何使用?

  稳岗返还资金按政策规定应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八、如想进一步了解政策,有什么对外咨询渠道吗?

  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咨询电话:12333;各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咨询方式如下:

各区稳岗返还工作对外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

咨询地址

联系方式

服务时间

浦东

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

浦东南路3995号

58801799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1:30、13:30-16:30

黄浦

黄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黄浦区南车站路525号

63133808

静安

静安区就业促进中心

万荣路908号

6295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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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就业促进中心

南宁路999号

24092222*3010

长宁

长宁区就业促进中心

武夷路517号

62400032

普陀

普陀区就业促进中心

宁夏路627号

62547410

虹口

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

曲阳路191号

65072590*6112

杨浦

杨浦区就业促进(人才)中心

江浦路728号

55217378-8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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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

宝山区宝杨路1026号

55369123*4

闵行

闵行区就业促进中心

莘凌路130号

33885187-206

嘉定

嘉定区就业促进中心

嘉戬公路118号

59986244

松江

松江区就业促进中心

松江区荣乐东路2378号

67848665

青浦

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

青浦区公园路200号

697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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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镇板桥东路9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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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南路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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