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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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商标保护工作,推进浦东新区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落实引领区建设及自贸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工作要求,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和上海“五个中心”建设,打响“四大品牌”,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浦东新区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浦东新区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容易被侵权,确需加强保护的注册商标的名录申请及管理。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浦东新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第一条至第三条,是对本管理办法的总领、概括,内容包括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和依据、重点商标的定义、行政部门职权以及原则。

  第四条至第九条,主要是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申请相关内容,包括可以纳入名录的商标范围、纳入的方式、需要提交的材料及结果反馈。

  第十条至第十二条,主要是移出名录的情形以及名录的发布和纳入、移出情况的公告,还包含依申请向市局推荐纳入上海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的情况。

  第十三条至第十七条,主要是对纳入名录商标的一些保护措施,包括监督检查,快速维权,快速反应,专项保护,法律指导,跨区域协作保护,海外维权等,还包括管理办法的施行日期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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