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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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上海市政府印发了《美丽上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行动计划》锚定2035年美丽上海总体建成战略目标,以“十美”共建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上海实践。

 问:《行动计划》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美丽中国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去年7月,党中央时隔五年再次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今后5年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要把建设美丽中国摆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突出位置”。12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作为指导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行动纲领。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今年5月上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从2000年起,上海市委、市政府就针对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工作启动实施了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截至2023年底,通过八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的滚动推进实施,全市污染防治能力水平得到大幅提升,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得到持续推进,城市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环境保护优化发展作用逐步显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完善。结合美丽上海建设工作框架的提出,上海将原有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体系升级为美丽上海三年行动计划体系,做好美丽上海建设实施意见的施工图,通过若干轮的滚动推进,确保美丽上海建设的节点目标顺利实现。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答:在编制思路上,一是全面落实《实施意见》要求,结合阶段性工作安排,软硬结合逐项逐条进行分解细化落实,确保《实施意见》目标指标全落地、重点任务全覆盖;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等,安排一批软硬结合、突出常态长效的整改任务;三是注重建管并举,在加快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体系建设和监管能力提升,健全美丽上海建设的体制机制。

  问:《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结合《实施意见》2027年阶段性目标,提出到2026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不断优化,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城乡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改善,生态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其中:全市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保持在30%以下,碳排放强度稳步下降;PM2.5力争不高于28微克/立方米,重要水体水质优良比例保持在95%左右,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80%左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平方米,中心城区绿色交通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

  问:《行动计划》在任务安排上是如何考虑的?

  答:按照空间、发展、环境、人居、生态、韧性、人文、科技、和合、善治“十美”共建框架体系,突出三年行动计划“求真、务实”的特点,本轮共安排253项重点任务,每项任务均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实施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管理,强化统筹推进和跟踪评估。

  具体任务的设计紧密结合今后三年的阶段特征,对应美丽上海建设实施意见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突出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行动计划将全市空间格局的优化作为发展的基础,提出以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相关政策为引领,细化管理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更新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此外结合本市空间发展特点,提出推进临港新片区、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重点区域美丽建设模式创新等工作。在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方面,聚焦建立碳排放双控管理体系,提出出台碳排放双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同时,进一步推进能源、产业、交通、建筑等领域绿色转型,例如推进现役煤电改造,实施“光伏+”工程,启动一批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项目,推进1200项结构调整和推进完成2000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措施。在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方面,围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同时重点关注当前公众关注的“身边小事”,在油烟气管理、噪声污染防治和建筑垃圾全流程管控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和项目清单,例如编制全市餐饮选址禁设场所具体范围,推进50个以上宁静小区建设,出台全面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意见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将美丽细胞建设提上日程,一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等建设工作也纳入行动计划。

  二是突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重点围绕安全、生态、人居品质等领域提出具体的建设措施,并且提出全民参与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在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方面,将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安全、健康、清洁的需求作为重点,通过加强饮用水源、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生物环境安全等领域的风险防控作为具体的细化任务。在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面,围绕城市自然生态屏障构筑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设黄浦江上游、大治河等一批生态走廊,并且在三年内全面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完成8个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修复和规范化建设。在建设宜居家园方面,围绕提升城区人居环境品质、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打造生态宜人美丽乡村三个板块提出具体项目清单,重点包括“一江一河”贯通和滨水空间建设,打造300个高品质“美丽街区”,400公顷楔形绿地和18处“环上”公园等。在生态文化建设方面,积极建立全民参与的美丽上海建设体系,通过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等一批示范、展示和宣传项目来系统培育和弘扬具有上海特色的生态文化。

  三是突出制度保障和政策创新。紧密结合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要求,发挥自身区位优势,加大生态文明改革力度。通过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来推进一批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技专项,加快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以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为核心,深入推进区域生态环境联保共治。充分发挥上海改革开放排头兵和先行者的优势,加大力度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标准和市场机制。

  此外,为确保计划任务顺利实施,提出了包括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执法、强化投入保障和实施跟踪评估等4项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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