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实施办法编制的目的是?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上海旅游高品质发展加快建成世界著名旅游城市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黄浦区关于加强支持促进投资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政策落地,以更高水平的政策供给和服务,推动市场主体长期健康发展,有效促进区域文旅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本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是?
本政策适用于依法设立在本区的企业及其他机构。相关主体须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本实施办法的主要目标是?
结合文旅产业发展的趋势和黄浦区文旅发展的实践,增强黄浦文旅的产业引领和能级提升。充分考虑文旅重点产业生态建设和融合发展,完善黄浦文旅的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充分考虑文旅重点品牌的建设和培育,凸显黄浦文旅的特色和亮点。
四、本实施办法有哪些具体举措?
实施办法从鼓励企业引领性发展、激发创新发展、重点产业发展、加强服务保障等四个方面,主要针对文旅类企业设立18项具体举措。一是促进文旅产业能级提升、包括强化企业引领带动效应、支持文旅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文旅企业品牌化发展、支持文旅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文旅领域社会组织发挥作用;二是激发文旅产业发展动能,包括支持数字文旅产业发展、支持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支持文旅吸引扩大消费、支持重点产业服务平台和要素市场平台打造、加大对优质文旅项目的配套资金支持;三是支持重点文旅产业发展,包括支持旅游会展产业发展、支持演艺、影视和音乐产业发展、支持艺术产业发展、支持电竞产业发展、支持IP授权产业发展、支持广告产业发展;四是加强文旅产业服务保障,包括加强文旅人才培养和集聚、营造优质产业发展生态。
五、成功申报后,可以获得什么奖励?
优化资金分配与使用机制,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估机制,探索产业生态评估认定。对申报项目进行严格评审,确保资金投向符合黄浦区文旅服务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支持领域。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灵活采取资金奖励、项目补贴、配套资助等多种支持方式,根据项目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及开展情况给予支持,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