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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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关心的主要问题作一解读。

  一、制定《若干措施》的背景是什么?

  一方面为了解决本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区域不均衡、模式单一等问题,迫切需要拓宽发展路径、强化政策支持,建立健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另一方面为了更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共同富裕。面对市场竞争和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需要通过具体有效的措施来激活本市集体经济内在潜力,从而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高收益分配水平,增加农民劳动收入。

  二、本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阶段性目标是什么?

  通过5年努力,到2029年底本市农村集体经济资产总量达到9100亿元,相较2023年净增1532亿元,年均增长3.76%;年经营性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占比超过60%,相较2023年上升15个百分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收益分配总额达到45亿元。

  三、本市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什么导向和侧重点?

  以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为落脚点,我们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申报都市现代农业项目,支持其直接参与区域内乡村社会服务,并以“整村运营”模式发展生态康养、休闲文旅、创意工作室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好区镇两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更好统筹资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跨地域片区化发展。有一定发展基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侧重加强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发展基础较好的侧重融入城市经济发展。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何对接城市发展?

  本市农村集体经济背靠国际化大都市,要用好市场和金融工具。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面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竞价交易、鉴证制度,有效实现集体资产资源应有的市场价值。充分发挥政银保担联动效应,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融资贷款增信,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资源投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领域,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保险机构拓展农业农村保险范围。

 五、关于“人、地、钱”等保障有什么具体措施?

  加强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入专业经营人员,健全完善与运营发展情况相挂钩的薪酬体系,让人才为农村集体经济蓄势添能。通过优化郊野国土空间规划,综合施策,合理布局用地空间,有利于优质产业项目落地。通过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小块并成大块,合规处置存量无证建设用地及相关资产,提升相关土地及物业利用价值。属地政府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投入责任,缓解集体经济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的支出压力。通过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予以贴息贴费,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

 六、如何进一步做好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管理?

  启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改革试点,通过试点来探索和总结经验,以便更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镇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收益分配,确保发展成果能够惠及更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于集体企业,理顺投资关系和产权关系,积极清理那些长期不运营、没有实际业务的“僵尸企业”,从而释放资源,为有活力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空间。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的合理使用和分配,将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的使用都合规合法。同时依托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平台加强日常监管,通过与产权交易平台的数据互联互通,促进集体资产管理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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