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叶榭镇设立大病互助基金的目的是什么?
答:叶榭镇大病互助基金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外的一种补偿机制,根本目的是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本镇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缓解农村居民“看病贵”的矛盾,切实改善本镇农村农民就医条件,改变因病致贫状况,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问:叶榭镇大病互助基金的参保条件是什么?
答:叶榭镇大病互助基金参保需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1.是叶榭镇本镇农业户籍人群或非农业户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保)退休人群。2.已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3.不包含在校学生、大学生及婴幼儿。
问:叶榭镇大病互助基金的参保费用是多少?是怎么征收的?
答:目前的个人缴费标准是50元/年。每年12 月起截止到次年1 月31日,由户籍所在村居委统一征收。除此时间段之外,城乡居民医保新参保人员自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后一月内至我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投保缴费,逾期不予办理参保。
问:叶榭镇大病互助基金是怎么筹资的?
答:由个人缴费及财政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标准为50元/年,不足部分由财政全额承担。
问:参保叶榭镇大病互助基金后具体的报销待遇、报销的比例是怎么样的?
答:以下情况可以申报镇大病互助基金:1、单张住院发票应报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2、在本市二级、三级医院就诊门急诊发票单张发票应报金额大于100元,应报金额累计超过10000元以上的患有慢性疾病人员。3、私立康复医院及共济支付不纳入保障范围。
住院医疗单次费用和年累计门急诊医疗费用,扣除医保统筹支付部分、个人自费部分及各类其他补助后按以下相应比例支付,基金年累计支付封顶10万元。
发票纳入医保范围费用为5000元-20000元(不含),由基金支付扣除各项后剩余自负费用的15%。发票纳入医保范围费用为20000元(含)-40000元(不含),基金支付扣除各项后剩余自负费用的25%。发票纳入医保范围费用为40000元(含)-60000元(不含),基金支付扣除各项后剩余自负费用的35%。发票纳入医保范围费用为60000元(含)-100000元(不含),基金支付扣除各项后剩余自负费用的45%。发票纳入医保范围费用为100000元(含)以上,基金支付扣除各项后剩余自负费用的60%。居保大病的特殊病种发票可享受最高补偿比例60%。
问:就医后该怎么报销,要什么材料,到哪里办理?
答:就医后及时在当年度内持以下材料交由户籍或投保所在村委申报镇大病互助基金补偿: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本人农商银行卡,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结算后的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如发票为电子发票,需签署电子发票申请承诺书。有其他渠道报销或补助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参保人员死亡,需另外外提供死亡证明及继承人身份证、关系证明、继承人农商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