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奉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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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奉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奉府办发〔202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头桥集团,各相关部门,各区属国有企业: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奉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2023年4月6日

2023年奉贤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2023年全区信用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科学统筹总基调,以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为基础,以拓展信用应用为主线,聚焦创新政府监管、支持实体经济、信用便企惠民等重点领域,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系统推进“四新四大”相互赋能融合发展、共同推进“贤城贤治”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强有力的信用支撑。

 一、全面服务重大战略和中心工作,推动信用建设与城市发展深度融合

  1.信用赋能“双新”联动战略。聚焦奉贤新城、新片区联动发展,推动社会信用引领信用经济发展。持续打造“东方美谷诚信示范园区”,探索信用赋能特色园区精细化管理。探索开展化工新材料诚信建设示范区试点,诚信示范企业在园区服务、政务服务、评先评优等方面建立激励机制,提升监管资源配置效能。探索借鉴临港新片区信用评价基本规则和标准,把信用等级作为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和制度便利的重要依据。深化人才信用服务特色品牌,打造彰显人文气质、宜居宜业的人民城市新典范。(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四团镇、海湾镇、杭州湾公司、东方美谷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信用助推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加强与长三角城市联系,推动信用平台互联互通,提升信用信息共享服务能力,合力构建数字赋能、智慧协同、高效智治的数字信用体系。探索在文化旅游、知识产权、交通运输等领域开展区域信用合作。(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文化旅游局、区知识产权局、区交通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信用支撑科技创新策源功能。研究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审批全面实施信用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适用审批替代、容缺受理,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助力打造上海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科委、区知识产权局、区政务服务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拓展守信激励应用场景,不断释放信用红利

  4.扎实推动“信易贷”工程。归集知识产权、科技研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特色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加多维度的信用信息。深化区“信易贷”子平台的宣传推广,以“信用、公益、便捷、安全”为宗旨,助力中小微企业便捷、精准获取融资服务。持续打响“东方美谷贷”品牌,提升政策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含金量。建立融资需求企业白名单制度,引导银企精准对接。积极参与市级平台联合建模,研究建立多元化的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缓释和共担机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完善“信易贷”工作机制和相关统计数据归集报送机制。(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街镇、开发区、海湾旅游区、头桥集团、区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持续拓展信用便企惠民应用场景。大力实施信用便企惠民“信易+”工程,聚焦政务、商务、社会等重点领域,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加强重点领域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劳动用工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服务载体应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区经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精神文明办、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创新社会治理信用应用场景。创新信用治理方式,服务“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设,将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城市治理和服务的各环节深度融合,加强信用数据的实时获取和应用,构建社区、街面信用数字化管理新模式。加强随申办、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票据等基础应用组件对生产生活等各类信用应用场景的供给,提升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信用的获得感。(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区城运中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探索推进重点领域品牌信用建设。打造诚信消费市场,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吸引消费者。深入推进线下零售企业“七日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亮牌行动,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加强预付费消费监管,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失信惩戒。规范单用途预付卡发卡经营者信息归集、公示、风险披露、动态监测和严重失信名单管理。开展文化旅游领域信用分类管理,在经营许可、出境游核验、质保金交存等方面运用信用信息及评价结果,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诚信意识。全面实施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应用。聚焦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开展碳资信评价探索。在更多行业领域培育诚信经营、守信践诺的“领跑者”标杆企业。(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落实专用信用报告替代企业合规证明。在全区41个领域分批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推动公共信用数据共享流动,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政务服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方位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9.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推动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广泛适用信用承诺制,深化信用承诺和承诺履行信息归集与应用,对做出信用承诺的守信主体实施减材料、减时限以及容缺办理等便利政策。各行业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应用上级已制定的信用承诺制度,梳理信用承诺事项清单,规范使用信用承诺书模板。完善本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承诺功能模块,加强对信用承诺信息结构化数据的归集,将市场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政务服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全面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全面落实本市66个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要的各领域信用评级标准或模型,依据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基本实现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各行业监管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诚信自律项目建设。完善行业信用评价数据归集机制,加强区级信用平台行业评价信息归集工作。(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提升信用修复服务效能。贯彻落实《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改委第58号令),进一步规范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维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信用修复工作机制,明确信用修复申请受理、认定、信息处理等工作,进一步缩减办事材料和办结时限,持续推动信用修复便捷办理。依法依规推动相关部门及时解除失信限制措施,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法治化、规范化建设,不断夯实信用建设底座

  12.强化信用制度建设。依据国家、本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时研究制订本系统、本部门细化落实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区实际,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本部门各项工作中,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开展《奉贤区“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评估,总结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有效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

  13.规范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与共享。规范编制本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信用三清单”及政务诚信“三清单”(2023年版)。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新增纳税、住房公积金、社保、环保信用评价、不动产、行政管理、科研、知识产权、公用事业缴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等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信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5类行政管理信息,以及合同履约等相关事项纳入数据清单编制范围。依法依规规范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公开范围,严格按照《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2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2年版)》要求,明确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失信惩戒范围。对未成年人失信行为、受自然灾害或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导致的失信行为以及非主观故意、轻微失信行为,应宽容审慎进行认定、记录和惩戒。依法依规保护信用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依法依规保护各类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依据《上海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制度,实现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覆盖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严格适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条件和程序,适当设置一定宽限期,暂缓发布失信名单信息。(区司法局牵头,各行业主管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不断提高政务诚信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本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开展全区政务诚信评价工作。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务诚信监测,推动政务诚信建设向基层延伸,全方位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提升信用平台支撑服务能力,保障信用数据安全

  16.提升区级信用平台信息枢纽支撑能力。依托区公共信用平台二期建设,优化信用数据治理、信息查询、信息归集等基础功能,为信用场景应用提供支撑。依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制定《奉贤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完善拓展信用承诺、合同履约、特色数据等信用信息归集,进一步提升各部门信息归集数量与质量。落实国家和市级“双公示”评估考核要求,全面提升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合规率。研究分析、挖掘、应用、展示奉贤特色信用数据价值。(区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障。开展区级公共信用平台、系统和网站等级保护三级备案和测评。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安全和应急处理机制,采取有效的安全保密措施,保护信用信息安全,确保系统安全、高效、稳定运行。(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18.深入推进与“一网通办”服务平台的接入应用。健全完善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机制,推广涉企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和证明告知承诺制。实现区级公共信用平台与“一网通办”联勤联动,加大信用信息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中的应用。在行政事项办理流程中嵌入信用查询功能,为办事人员提供行政服务对象的信用等级、黑名单和违诺等信息。探索研究以数据对接方式归集告知承诺数据。(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政务服务办、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健全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19.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持续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市民修身行动”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诚信兴商宣传月”、“质量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6·14 信用记录关爱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诚信宣传活动。不断加强对科研人员、律师、会计师、房地产经纪等重点职业人群的诚信教育。深入开展诚信宣传“六进”(即: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企业)活动。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大力挖掘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区精神文明办、区消保委、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海湾旅游区、头桥集团、区公务员局、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开展诚信文化建设。持续开展诚信示范村居、诚信示范街区创建,推动诚信文化与贤美文化深度融合,展现“奉信、奉贤、奉献”城市精神。结合信用工作改革重点,突出政策解读、案例效果、典型事迹等主题宣传。开展优秀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形成一批区域特色工作。加强学习交流,及时复制推广外省市、各区和相关单位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鼓励各街镇、开发区、各部门探索创新各具特色的品牌项目。街镇、开发区要围绕社会治理、园区服务管理等探索培养一批品牌化的“信易+”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各类组织和个人主动参与基层治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拓展“信用+综合监管”领域,探索开展信用便企惠民特色服务。(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推进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奉贤区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若干措施》,坚持“减少增量”和“消化存量”两手抓,持续督促失信企业清偿债务、履行义务,有目标、有节点清理区内失信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坚持“质量并举”,加强源头防范和前端管理。推动各相关部门聚焦网络诈骗等11个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大力解决部分企业“屡禁不止、屡罚屡犯”等突出问题。(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监测评估考核。定期开展全区信用工作评估通报。兼顾信用数据质量、时效性、工作落实和特色创新,优化全区信用工作考核评估工作,以考促改、以考促进。(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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