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2023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经2023年5月15日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5月15日
附件:
2023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结合长宁重点工作,全力把握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和城市数字化转型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创新政府监管、支持实体经济、信用便民惠企为主要着力点,持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为奋力打造“四力四城”,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赋能营商环境优化
(一)服务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城市数字化转型等重大国家战略。持续推进“最虹桥”引领行动,积极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推动跨区域开展信用合作交流,加强信用联动,探索信用互认、协同监管,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信用数据在“一网统管”系统中的运用,聚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新的信用应用场景,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二)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探索跨长三角律师执业活动的“通办”机制,打造长三角律师执业在线互认通办新模式。探索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跨区域联合惩戒和追溯体系,实施统一的市场执法标准和监管协调机制。
(三)助力重点领域突破创新。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依托“一网统管”平台、企业专属网页、“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多元共治,将政府的全链条服务嵌入到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审批实施信用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适用容缺受理,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助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二、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四)积极开展信用承诺制。推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广泛适用信用承诺制,深化信用承诺和承诺履行信息的应用,对做出信用承诺的守信主体实施减材料、减时限以及容缺办理等便利政策。健全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公示工作机制,加大承诺履行信息向区信用平台共享归集力度,提升承诺信息归集数量,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构建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单位进行诚信经营等方面的信用承诺。
(五)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积极推进55个重点领域信用分类监管落地见效,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进度要求,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各领域信用评价标准或模型,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奖惩。不断推进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定期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持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一次出动,全面体检”。依法依规全面监管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项目,在开工放样复验灰线、正负零、结构到顶、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等重要建设阶段现场查看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在建项目定期现场巡查,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各部门至少形成 1 个分级分类监管案例。
(六)优化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加大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的宣传力度,持续优化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办理便捷度,提升信用修复效率。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信用修复共享和互认机制工作要求。推动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解除失信约束措施,推动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引导,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状况。
三、深化信用场景应用,持续浓厚诚信氛围
(七)深入推动市场信用应用。提升长宁“信易贷”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企业贷”“乐创1+N”“银税互动”“专利小贷”“金融店小二”“科技履约贷”等与“信易贷”结合,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服务。探索建立园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加大对“信易贷”平台的宣传推广,建立完善“信易贷”月度数据报送机制,提升“信易贷”企业注册率。探索“一网通办”融资信用服务功能和设置,助力中小微企业更加便捷、精准获取融资服务。探索注册许可容缺清单与信用承诺相结合,加强容缺材料信用管理,跟进内部梳理研判、跟踪督办等举措,全力提升容缺材料践诺率。
(八)强化信用便民惠企应用。在41个领域分批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企业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积极推进教育、养老、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屋买卖、劳动用工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服务载体应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在东虹桥片区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十大实事”和企业开门“七件事”。聚焦早餐工程和“楼门口”午餐建设,通过示范点评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九)创新社会治理信用应用。
鼓励和支持基层社会治理信用应用,通过信用正向激励,将信用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创新组织群众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率。加大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卡信用培训和宣传,联网企业信用铭牌,让消费者能及时查询发卡企业的信用状况。探索以游泳场所为主的公共场所卫生信用评价。
(十)加强信用应用案例报送。积极探索“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各类“信易+”应用场景,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各部门至少形成1个“信易+”场景。
四、加强信用平台支撑,提高数据运行效益
(十一)提升信用平台服务能级。对接市信用平台二期建设,优化信用数据治理、信用查询、信用评价、信用修复等基础功能,支撑高质量、多场景的信用应用。优化“信用长宁”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信息。
(十二)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编制年度区级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行为、应用清单,依法依规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对照国家、市级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质量,做好梳理统计工作,结合全市季度评估结果,定期通报相关情况。推动5类行政管理信息(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归集共享,提高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
(十三)推动信用数据开放赋能。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公共数据开放新机遇,加强信用应用场景创新,满足多元化的信用服务需求。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公司等市场主体,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加强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开发信用评价、关联分析、信用指数、风险预警等产品,不断提升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政府管理、市场交易、社会治理等场景需求。拓展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应用,为旅游等特定行业信用应用提供数据支撑,推动信用服务业集聚,打造信用新经济。加强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结果,不断扩大社会和广大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法推进审计公开。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以公开促整改。
五、夯实信用建设基础,不断提升发展环境
(十四)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协助开展信用评价、分类监管、信用惠民和专项治理等工作。加强信用服务机构梳理备案,引导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加大赴外区实地走访调研学习力度。
(十五)推进区域特色信用应用。深化国家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成果应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深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直播团体标准发布、跨区域协同监管等举措。加强与旅游平台企业合作,探索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应用。贯彻落实市级政务诚信评价工作要求,推动各部门做好评价相关工作,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十六)开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根据国家、市级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要求,梳理所辖范围信用服务机构情况,形成基础名单。推动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建设,及时掌握区级信用服务机构底数和基础信息。落实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推动治理对象退出名单。
(十七)强化诚信文化宣传推介。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点亮中国”“市民修身行动”等,持续开展诚信“进大厅”“进社区”“进市场”等主题宣传活动和诚信教育普及活动。加强对科研人员、会计人员、律师、房地产经纪等重点职业人群的诚信教育。探索开展中小学校法治信用教育一体化的应用场景开发和实践活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大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构建诚信社会氛围。
附件:2023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分工表
2023年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分工表
工作任务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单位) |
一、强化信用体系建设,赋能营商环境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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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城市数字化转型等重大国家战略 |
1 |
持续推进“最虹桥”引领行动,积极对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推动跨区域开展信用合作交流,加强信用联动,探索信用互认、协同监管,助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2 |
加强信用数据在“一网统管”系统中的运用,聚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新的信用应用场景,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信息化、精细化水平。 |
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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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 |
3 |
探索跨长三角律师执业活动的“通办”机制,打造长三角律师执业在线互认通办新模式。 |
区司法局牵头 |
4 |
探索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的跨区域联合惩戒和追溯体系,实施统一的市场执法标准和监管协调机制。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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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助力重点领域突破创新 |
5 |
持续深化“一业一证”改革,依托“一网统管”平台、企业专属网页、“互联网+监管”系统,探索多元共治,将政府的全链条服务嵌入到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 |
区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体育局、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区文化旅游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运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6 |
探索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审批实施信用告知承诺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适用容缺受理,为引进海外人才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 |
区科委、区公安分局、区人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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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鼓励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机制,加大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助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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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信用监管模式,助力政府职能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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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开展信用承诺制 |
8 |
推动各类审批服务事项广泛适用信用承诺制,深化信用承诺和承诺履行信息的应用,对做出信用承诺的守信主体实施减材料、减时限以及容缺办理等便利政策。 |
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府办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9 |
健全完善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共享和公示工作机制,加大承诺履行信息向区信用平台共享归集力度,提升承诺信息归集数量,并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构建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机制。 |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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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组织会员单位进行诚信经营等方面的信用承诺。 |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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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11 |
积极推进55个重点领域信用分类监管落地见效,基本实现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覆盖。 |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2 |
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进度要求,建立符合行业特征、监管需求的各领域信用评价标准或模型,对监管对象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 |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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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奖惩。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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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不断推进落实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制度。 |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城管执法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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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定期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持续推进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一次出动,全面体检”。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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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依法依规全面监管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项目,在开工放样复验灰线、正负零、结构到顶、竣工规划资源验收等重要建设阶段现场查看基础上,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在建项目定期现场巡查,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
区规划资源局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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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部门至少形成 1 个分级分类监管案例。 |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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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优化完善信用修复机制 |
18 |
加大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的宣传力度,持续优化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办理便捷度,提升信用修复效率。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19 |
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与“信用中国(上海)”网站信用修复共享和互认机制工作要求。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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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推动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解除失信约束措施,推动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 |
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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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引导,提高信用修复效率,帮助企业提升信用状况。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商务委、区科委、区投促办(金融办)、东虹办、各街道(镇)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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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深化信用场景应用,持续浓厚诚信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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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深入推动市场信用应用 |
22 |
提升长宁“信易贷”品牌影响力,持续推进“企业贷”“乐创1+N”“银税互动”“专利小贷”“金融店小二”“科技履约贷”等与“信易贷”结合,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服务。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促办(金融办)、区科委、区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3 |
探索建立园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东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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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加大对“信易贷”平台的宣传推广,建立完善“信易贷”月度数据报送机制,提升“信易贷”企业注册率。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投促办(金融办)、区科委、区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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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探索“一网通办”融资信用服务功能和设置,助力中小微企业更加便捷、精准获取融资服务。 |
区府办、区发展改革委、区城运中心(区大数据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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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探索注册许可容缺清单与信用承诺相结合,加强容缺材料信用管理,跟进内部梳理研判、跟踪督办等举措,全力提升容缺材料践诺率。 |
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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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强化信用便民惠企应用 |
27 |
在41个领域分批推行专用信用报告替代企业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进一步便利企业上市融资、招投标等经营活动。 |
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28 |
积极推进教育、养老、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屋买卖、劳动用工等重点民生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服务载体应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
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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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在东虹桥片区积极推进营商环境“十大实事”和企业开门“七件事”。 |
东虹办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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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聚焦早餐工程和“楼门口”午餐建设,通过示范点评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
区商务委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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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创新社会治理信用应用 |
31 |
鼓励和支持基层社会治理信用应用,通过信用正向激励,将信用管理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创新组织群众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率。 |
各街道(镇)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32 |
加大商务领域单用途预付卡信用培训和宣传,联网企业信用铭牌,让消费者能及时查询发卡企业的信用状况。 |
区商务委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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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探索以游泳场所为主的公共场所卫生信用评价。 |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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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加强信用应用案例 报送 |
34 |
积极探索“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各类“信易+”应用场景,为各类守信主体在行政审批、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等方面提供优惠便利,各部门至少形成1个“信易+”场景。 |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四、加强信用平台支撑,提高数据运行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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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提升信用平台服务 能级 |
35 |
对接市信用平台二期建设,优化信用数据治理、信用查询、信用评价、信用修复等基础功能,支撑高质量、多场景的信用应用。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36 |
优化“信用长宁”网站建设,及时更新信息。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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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加强信用信息归集 共享 |
37 |
编制年度区级公共信用信息数据、行为、应用清单,依法依规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应用。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38 |
对照国家、市级要求,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质量,做好梳理统计工作,结合全市季度评估结果,定期通报相关情况。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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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推动5类行政管理信息(行政强制、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监督检查)等归集共享,提高数据及时性和准确性。 |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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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鼓励企业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完善自身信息。 |
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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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推动信用数据开放 赋能 |
41 |
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利用公共数据开放新机遇,加强信用应用场景创新,满足多元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42 |
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大数据公司等市场主体,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加强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的融合,开发信用评价、关联分析、信用指数、风险预警等产品,不断提升专业化、智能化水平,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政府管理、市场交易、社会治理等场景需求。 |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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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拓展信用报告、信用评级等信用产品应用,为旅游等特定行业信用应用提供数据支撑,推动信用服务业集聚,打造信用新经济。 |
区文化旅游局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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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加强审计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结果,不断扩大社会和广大群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法推进审计公开。 |
区审计局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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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公开整改情况,以公开促整改。 |
区审计局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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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夯实信用建设基础,不断提升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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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支持信用服务机构 发展 |
46 |
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参与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协助开展信用评价、分类监管、信用惠民和专项治理等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47 |
加强信用服务机构梳理备案,引导信用服务市场规范发展。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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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加大赴外区实地走访调研学习力度。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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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推进区域特色 信用应用 |
49 |
深化国家卫生健康领域“信用+综合监管”试点成果应用,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 |
区卫生健康委牵头 |
50 |
深入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推动直播团体标准发布、跨区域协同监管等举措。 |
区市场监管局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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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加强与旅游平台企业合作,探索文化和旅游领域信用应用。 |
区文化旅游局牵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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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贯彻落实市级政务诚信评价工作要求,推动各部门做好评价相关工作,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
区发展改革委、区委组织部、区府办、区司法局、区商务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统计局、区法院、区信访办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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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开展失信行为 专项治理 |
53 |
根据国家、市级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要求,梳理所辖范围信用服务机构情况,形成基础名单。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54 |
推动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建设,及时掌握区级信用服务机构底数和基础信息。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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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落实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推动治理对象退出名单。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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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强化诚信文化 宣传推介 |
56 |
大力营造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兴商宣传月”“诚信点亮中国”“市民修身行动”等,持续开展诚信“进大厅”“进社区”“进市场”等主题宣传活动和诚信教育普及活动。 |
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城运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东虹办、各街道(镇)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57 |
加强对科研人员、会计人员、律师、房地产经纪等重点职业人群的诚信教育。 |
区科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房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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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探索开展中小学校法治信用教育一体化的应用场景开发和实践活动。 |
区教育局、团区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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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加强诚信自律,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诚信宣传和舆论监督,加大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活动,构建诚信社会氛围。 |
区委宣传部、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