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普陀区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迎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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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第三批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以下简称:信用示范区)迎评工作,结合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普陀区“创新发展活力区、美好生活品质区”的建设目标,对标信用示范区评选指标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各项迎评任务,提高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全力打造“信用普陀”名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运行更加流畅,信用信息归集基础进一步夯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日趋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形成良性循环,信用支撑经济社会各领域改革发展的作用全面凸显,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卓有成效,创建具有普陀特色的信用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对比第二批信用示范区创建指标,第三批创建指标有很大调整,增加了信用贷款、合同履约等指标,提高了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信用监管等指标分值和要求。根据评审工作的通知,评审指标分为基础指标和评分指标(在满足全部基础指标前提下方可参评,并按评分指标进行评分);基础指标包括信用贷款在达到合理规模基础上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信用监管全覆盖、告知承诺制覆盖重点领域等;评分指标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信用监管等八个方面(共计100分),以及附加项(共计10分),总分110分。主要任务包括: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重要文件精神。

(二)诚信文化建设

2.开展诚信宣传活动。

3.推进10个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三)政务诚信建设

4.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四)征信体系建设及区域金融风险防范

5.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

6.防范重大区域金融风险。

(五)公共信用信息共建共享

7.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

8.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

9.推进信用信息共享。

10.加强信用门户网站建设。

11.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登记。

12.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

(六)信用贷款支持实体经济

13.推动“信易贷”工作。

14.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

(七)信用监管

15.推动信用承诺制度。

16.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17.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18.开展严重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八)工作保障和推进落实措施

19.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环境建设。

(九)探索创新和突出贡献

20.推动合同履约信息信用监管。

21.落实信用立法及挖掘创新做法和突出贡献。

三、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6月)

制订迎评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建立迎评工作专班。召开创建动员部署会,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创建工作任务。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5月中旬-6月中旬)

根据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推动各责任部门全面开展迎评工作,梳理提交材料。对部门提交材料开展两次测评,形成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召开专题会推动问题整改,完善修改迎评材料。

第三阶段:总结冲刺阶段(2021年6月下旬-7月上旬)

各责任部门最后一次完善补充材料。区发改委整理、完善验收材料,做好国家验收组考核验收的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评审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根据信用示范区评审指标要求,成立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牵头的创建领导小组,组织推进迎评工作。依托区发改委现有工作力量,组建示范创建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协调、材料梳理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评估考核

以“不扣分”为目标,建立“测评-整改-再测评”工作推进闭环,区发改委牵头两次自评,紧扣迎评时间节点,推动存在问题的部门即知即改。根据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加强对各部门信用工作督查考核,确保创建信用示范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加强经费保障

加强区级财政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支持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归集、信用监管、信易贷、诚信宣传等信用示范区创建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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