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奉贤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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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奉贤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镇、开发区、头桥集团:

  现将《关于开展2020年奉贤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奉贤区民政局 

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奉贤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0年7月27日

关于开展2020年奉贤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巩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民政部和市民政局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度本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着力解决影响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突出问题,完善信用为核心、质量为保障、效能与监管并重的服务管理体系,实现到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全年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提升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抓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一是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及时完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策略,有序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二是按照养老服务疫情防控具体操作规范,指导养老机构有序恢复养老服务。

  (二)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一是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地方标准的宣传推广,督促不达标养老机构限时完成整改,实现6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二是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强化养老机构服务品牌意识,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带动提升本区养老服务领域整体质量和水平。

  (三)开展新一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一是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做好与国标对接,引导养老机构参加新一轮等级评定工作。二是通过上海市社会福利行业协会奉贤办事处的指导、养老机构结对共建等方式,力争全区养老机构等级全面提升。

  (四)深入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一是对照2019年上海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报告中的问题清单,对各养老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开展考评委培、在岗继续教育、派驻优秀机构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培训,提升养老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服务水平。三是建立每月检查通报机制,委托第三方对全区养老机构开展年中服务质量90项指标全监测。

  (五)提升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一是引导、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加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业务规范和行业监管,开展内设医疗机构能力提升评价。二是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为机构入住老年人提供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三是加大家庭医生对失能、失智、慢性病等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的签约服务。

  (六)全面提升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一是加强食品原料把控,搭建食品可追溯系统,建立老年人就餐“来源可溯、过程可控、去向可追”的食品可追溯系统机制,持续改善养老机构供餐环境。二是推进“明厨亮灶”,在新建及改扩建的机构中先行推动“明厨亮灶”工程,通过在养老助餐服务场所采用透明玻璃、视频监控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餐饮服务相关过程。三是对照《放心餐厅、放心食堂管理规范》(T/SFSF000001-2019)团体标准要求,联合开展养老机构“6T食堂”、“放心食堂”、“绿色餐厅”建设。

  (七)全面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一是对照市民政局、区安委办关于消防安全执法检查要求,开展养老机构行业安全检查,全力防范化解养老机构行业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二是加强民政、消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的联合监管、联合执法、联合惩治,定期对我区养老机构开展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督促养老机构及时整改。

  (八)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作。一是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通过标准化单位创建活动,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是根据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区民政局会同区消防救援支队,全面排查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区民政局会同区建管委、区财政局、区消防救援支队指导民办养老机构制定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改造方案,利用两年时间,实施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改造,使全区存量民办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三是利用智能手段,助力安全管理。发挥已建立的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作用,通过物联网平台、手机APP实时监控各机构的消防设施状态情况。

  (九)深化养老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养老机构负责人、社会工作者培训工作,逐步提升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能力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二是组织开展养老机构护理员技能大赛和“最美护理员”等养老服务评选表彰活动,实现养老服务激励褒扬常态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发挥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区民政局要加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保驾护航;各街镇要明确属地职责,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引导和管理;各养老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为入住老人提供安全、和谐、优质的生活环境。

  (二)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各单位要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巡访制度,加强对问题集中、隐患突出机构的督促指导。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体系的动态管理,保障入住养老机构老人的基本权益。对限期未进行整改、安全隐患严重的养老机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基础上,依法处置。

  (三)加强宣传,形成长效。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有针对性的确定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工作的宣传重点,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街镇要对2017年以来的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总结,并于10月底前向区民政局面报送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专项行动四年来主要工作及成效、存在突出问题、意见建议和下一步落实长效机制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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