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殷行街道司法所政府开放月:模拟法庭进社区,让居民“沉浸式”学法 2024-08-20 来源:杨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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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政民互动,强化社区居民法律观念和法治意识,7月26日上午,由殷行街道司法所主办、上海百合花法律服务中心承办、城市名园居委会协办的排除妨害纠纷模拟法庭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在城市名园居委会会场正式开庭,共有五十余名社区居民现场观摩演出。

  本次模拟法庭上的书记员、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原告、被告等主要角色都是居民担任,以贴近法庭实战的形式,让居民亲历庭审程序,对案件争议点开展激烈的头脑风暴,更让大家直接感受及体验宪法、法律的神圣和尊严。

  案情简介——

  案情讲述原、被告系上海某小区18号楼业主。2022年11月该楼栋开始征询楼内居民意见是否愿意加装电梯,经统计仅104室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该业主要求电梯安装在东边101室那里,并且要求补偿。但征询结果满足法定同意加装电梯的要求,故于2022年11月8日该楼栋出资业主代表与加梯施工方完成签约。该加梯项目通过施工前期各项准备流程,于2023年3月28日正式开工,但首日即遭到104室业主强烈阻挠。虽经报警调解,但104室业主始终未与该楼其他业主达成一致。

  随后,该楼加梯自治小组成员按程序将该情况向街道进行信访,街道办事处于2023年4月26日正式答复,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施工阻挠问题。作为加梯自治小组成员,原告遂向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电梯安装或许会给低楼住户的出行、采光造成一定影响,但本着方便生活、团结互助的原则,低层住户对小区加装电梯的行为,应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需要指出的是,原告、业委会、居委会在推进电梯安装工程时,高层业主也应充分关注低层业主的心情、诉求,共同营造和谐互助的邻里关系。业委会、居委会更应继续做好沟通、释明工作,为共建美好家园努力。最终法院判决18号楼104室业主停止对加梯施工的妨碍。

  本次模拟法庭完全遵照真实的庭审的程序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与宣判等环节一应俱全。开庭阶段严谨认真,材料充分;法庭调查条理清晰,紧凑细致;法庭辩论激烈紧张,举证有力,依法有据。呈现了一台严谨、规范、流畅的法庭审理场景,展现了程序合法、公正正义的司法实践。

  从案例分析到角色扮演,从法庭辩论到最终判决,居民们化身成为原告、被告、审判长、人民陪审员、第三人等不同角色,在唇枪舌剑中体验法律的魅力,在模拟实战中感受法律的公正。

  活动最后,请居民们现场填写问卷,了解了居民对本次模拟法庭暨政府开放日活动的感想和体验,并邀请他们针对杨浦区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后记

  此次模拟法庭活动通过选取贴近居民生活中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以直观化、零距离的普法形式将法律知识宣传送到居民身边,让法律条文“活起来”,让居民在“情境”中更好地接受法治教育。同时,进一步拓宽政民互动的渠道,致力于居民关注的民心工程,为群众讲政策、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完善政务服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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